各州、市、地水利(务)局:
为规范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促进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工程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我们制定下发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及运行管理办法》(新水农水[2011]13号)。管理办法对从事农业节水工程的企业和高效节水材料设备提出明确要求。
节水工程的施工单位须取得“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或是“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企业资质”,才能从事农业节水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农业节水灌溉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从业单位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不允许施工企业超资质承接工程。
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采用的材料设备要符合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标准明细表中“材料设备类”的要求,并获得认证机构认证的农业节水产品。
现将取得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专业承包从业单位施工许可证的企业名录和通过节水产品认证公司认证的企业名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管理办法严格执行。
附件:1. 取得农业节水灌溉工程专业承包从业单位施工许可证的企业名录(截止2012年1月)
2.通过北京新华节水产品认证公司认证的企业名录(地方企业、兵团企业);通过北京中水润科节水产品认证公司认证的企业名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