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5月14日 星期二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水利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享五项税收减免
来源:财政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2/4/30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0号)。《通知》规定,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下简称“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给予五个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包括:一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项目而承受土地使用权,免征契税;二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为建设饮水工程取得土地使用权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以及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免征印花税;三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自用的生产、办公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是对饮水工程运营管理单位向农村居民提供生活用水取得的自来水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五是对饮水工程运营单位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饮水工程新建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通知》规定,除了第五条外,上述政策的具体执行期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此外,自2011年1月1日至上述《通知》印发之日应予免征的税款(除印花税外),可在以后应纳相应税款中抵减或者予以退税。

农村饮水工程是指为农村居民提供生活饮用水而建设的供水工程设施。“十一五”期间,全国饮水工程建设总投资1053亿元,其中,中央投资590亿元,地方财政配套和受益群众自筹439亿元,社会融资24亿元;已修建集中式供水工程22万处,受益人口20168万,分散式供水工程66万处,受益人口1040万。

前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决定在“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饮水工程建设。据记者了解,“十二五”期间,饮水工程建设总投资将提高到1700多亿元。

“支持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运营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在结构性减税、强农惠农大背景下出台的新举措,对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据初步测算,‘十二五’期间实施上述政策预计将减税约80亿元。”财政部税政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去年四季度以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如提高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的减除费用标准,并对税率结构进行调整;提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对集成电路重点项目和部分进口设备留抵税额予以退税;从今年1月1日起,对700多种商品降低进口关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政策,免征蔬菜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等等。

链接:关于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运营税收政策的通知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