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
为落实水利部、省政府联合批复的《浙江省加快水利改革试点方案》(水规计〔2012〕58号)关于“建立首席水利员制度”的要求,选拔一批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领军人才,发挥示范作用,带动基层水利服务队伍整体素质的提升,加快基层水利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我省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促进水利改革发展,根据《浙江省首席水利员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1),决定开展首届“浙江省首席水利员”(以下简称“首席水利员”)评选活动。
各级水利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积极动员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中的优秀人员参加评选活动,鼓励和支持基层水利员争当首席水利员,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工作热情,形成全社会尊重、关心基层水利人才的良好氛围。要严格按照《浙江省首席水利员评选管理办法(试行)》,认真组织推荐,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严格把关,好中选优。要求5月底前完成县级推选工作并上报各市;6月底前各市按不超过本辖区水利员编制数10%的比例择优推荐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首席水利员申报表、综合表、汇总表等资料(详见附件2—4)上报省水利厅(纸质材料寄浙江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杭州市文三路388号钱江科技大厦709室,电子稿发邮箱:hj800@zjwater.gov.cn);7月底前完成省级评审、公示和发证工作。
联系人:省水利厅,董浩、方敏;
电 话:0571—87826534 87826530;
省水利科技推广与发展中心,洪佳;
电 话:0571—88216338。
链接—>附件:浙江省首席水利员评选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