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水利局,农业部财务司:
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已拨付各地(财农[2011]380、381号,财农[2012]30、121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农[2012]120号)和农业部(财农[2012]119号)。为做好第四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见通知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资金补助指标(见通知附件3),按照立项指南要求尽快组织编制资金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于2012年8月8日前通过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系统联合上报财政部和水利部。同时报送纸质申请文件和立项材料各2份(其中:申请文件报财政部、水利部各1份;立项材料2份均报水利部)。
逾期申报的,按绩效考评有关规定扣分。
通知附件:
1、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立项指南
2、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补助指标总表(不发地方)
3、2012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补助指标表(分表)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