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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来:建设“利水”型社会——人水和谐重要途径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姜文来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1/29    

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突出的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

日前,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这是贯彻执行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的具体部署。那么如何加强水生态文明建设从而实现人水和谐呢?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姜文来提出了建设利水型社会。中国水利报记者(刘艳飞)就此对姜文来进行了采访。

姜文来,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 研究员 博士生导师

1.建设利水型社会的背景

建设水生态文明不仅仅是水利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全社会水利用者和享受者应尽的责任。面对我国水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建设利水型社会已经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工作。利水型社会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在水利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从水的视角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

现代水利周刊:您的“建设利水型社会是实现人水和谐重要途径”的观点是基于什么背景提出来的?

姜文来:水是最常见、最普通的物质,也是最伟大、最神奇的天赐资源。没有水,就没有多彩多姿的世界,也就没有生命的孕育和人类的繁衍。水是生命的摇篮,孕育了文明。同样一些历史上曾经辉煌的文明也因为水的消亡而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随着人类的发展,对水的利用强度越来越大,水成为人类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重要对象。同时,人类对水的控制利用手段越来越现代化,开发利用方式也多种多样,如都江堰水利工程创造了人与水和谐双赢的格局。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在充分利用水的同时,也面临着一系列水生态问题,其主要表现在3个方面:

一是水资源短缺。不合理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资源短缺成为人类社会面临的重要“瓶颈”,制约经济社会发展,而且出现了水短缺和水开发的恶性循环,越短缺越开发,越开发越短缺。同时,水资源开发利用大量占用生态水,导致生态环境恶化,人类本身生存也受到不同程度威胁。

二是水污染加剧。人类在利用水资源过程中,缺乏对水资源有效保护,导致水质恶化,全国50%以上的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甚至局部地区污水横流,污染的存在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短缺。

三是水生态恶化趋势未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河流断流,湖泊消失,河道被人为地裁弯取直。我们身边的水不再清澈甘甜,湖泊里鱼也消失了,水井越打越深。水“生病”了,威胁众多依水而居的生命。

回顾对待水的历史,我们一直是强者,特别是近几十年来索取远远大于回报,不知不觉地对水造成了极大伤害,甚至让部分水失去了“生命”。因此,与水和平相处成为我们必须严肃对待的问题,如果不能与水和谐相处,我们将会像古巴比伦王国、楼兰古国那样与水一起消失。我们必须转变重视水利、忽略利水的思维模式,转变为水利与利水协同发展战略,在充分利用水利的同时保护水,是我们突破水“瓶颈”的重要途径。

现代水利周刊:党的十八大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利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您是如何理解水与生态文明建设之间关系的?

姜文来: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写入报告。经过5年的实践,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一部分进行阐述,着重强化生态文明建设,“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

生态文明就是指自然、社会、经济和谐发展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核心是尊重自然、适应自然、保护自然,强调“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它是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途径,是人与自然持续发展的新文化伦理形态。水是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人对水的态度决定了能否与自然和谐相处。

建设水生态文明不仅仅是水利工作者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全社会水利用者和享受者应尽的责任。面对我国水生态环境的严峻形势,建设利水型社会已经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工作。利水型社会建设是生态文明建设在水领域的具体体现,是从水的视角实现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为此,我们专门编写了《利水型社会》一书,对水资源及其生态问题进行了生动描述,阐述了低水经济、绿色水利和利水型社会建设理念,期待全社会树立利水的理念,共同保卫我们的家园,建立利水型社会,善待水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2.建设利水型社会的内容

利水型社会就是对水友好型社会,无论是直接开发利用水,还是从事涉水活动,将爱护水放在重要位置,对水友好,维护水的健康,将人类对水的伤害降到最低,包括构筑“利水”价值观、构建“利水”技术支撑体系、构建利水型社会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等内容

现代水利周刊:请您解释一下什么是“利水”?

姜文来:人要与水和谐相处,不仅是人生存的需要,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人与水和谐相处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人智慧的高度结晶。一个健康的社会,一定是人与水和谐的社会。人类要实现与水和谐一定要改变只顾眼前利益、只注重向水索取而缺乏对水回报的开发利用模式,要向水利与利水并重转变。

“利水”从表面上来看只是“水利”两个字排列顺序的改变,但内涵却发生了很大变化。水利是人类充分利用水的功能为自己服务,利水则是人的行为对水的“健康”不造成伤害。利水型社会就是对水友好型社会,无论是直接开发利用水,还是从事涉水活动,将爱护水放在重要位置,对水友好,维护水的健康,将人类对水的伤害降到最低。利水型社会建设是水保护的利器,能为人的生存与发展奠定坚实基础,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要举措,是我国水利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

现代水利周刊:利水型社会建设应包括哪些内容?

姜文来:利水型社会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才能逐步实现。利水型社会建设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全社会构筑“利水”价值观。在全社会倡导利水的理念,将利水作为行动和思考的基础,把利水的思想贯彻到每个人思维中,使其变成一种习惯,自觉地规范人的行为。在项目建设或行为有可能对水造成伤害时,要对其伤害进行科学评估,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将伤害降到最低;特别是与水有关的决策者,在进行项目建设或者规划论证时,要将利水纳入决策范畴进行综合考虑。

二是构建“利水”技术支撑体系。利水需要一定技术支撑体系才能实现,对目前我国相关技术体系进行系统梳理,对其进行适当调整,构建利水技术保障体系。首先建立利水型社会标准体系,确立利水型社会指标,建立相应评价体系;其次依据利水型社会标准要求,调整不符合要求的标准适应利水型社会建设需求;再次建立利水型社会监测体系,及时找出问题进行改进,实现利水型社会目标;还要绿化水利行为,即建设“在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废弃过程中保护环境且节约高效利用的行为和文化”体系;最后严格遵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程序,采取相应措施,将对水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是构建利水型社会法律法规体系。根据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对现有涉水相关法律进行系统梳理,对不适应利水的一些法规进行调整,特别是制订利水型社会建设相应政策法规,包括奖惩机制和补偿机制。对于利水型社会建设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单位组织,给予适当奖励,吸引更多的人为之做贡献;对于阻碍甚至破坏利水型社会建设的个人或者单位组织,给予适当惩罚,使之回归利水型社会建设队伍,共同为利水型社会建设出力。同时,正确处理利水相关各方利益,对受损者给予适当补偿,建立人与水、人与人的和谐关系。

四是进一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利水型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尽可能少用水资源,才能有更多的水资源在河中流淌,减少污水排放。这是建设利水型社会重要途径,必须扎实推进。

3.与建设利水型社会目标的差距

利水型社会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如果这个目标实现,全社会将在观念上形成爱护水、保护水的价值观,在行为上不对水造成伤害,人与水的和谐将达到一个新境界。水利与利水美好地融合在一起,是水与人类的共同福音。因此,需要树立利水型社会价值观,建立与低水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和技术体系

现代水利周刊:根据您上述提到的利水型社会建设内容和目标,您认为当前水利工作与之还有哪些差距?

姜文来:利水型社会是我们追求的理想目标,如果实现这个目标,全社会将在观念上形成爱护水、保护水的价值观,在行为上不对水造成伤害,人与水的和谐将达到一个新境界。水利与利水很好地融合在一起,是水与人类的共同福音。

目前,我们距离利水型社会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理念上,利水型社会价值观还没确立。目前,一些项目在建设过程中,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对水生态的保护力度不够、措施不到位,甚至有的建设项目很少顾及对水的伤害。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和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在这一背景下,我们必须不断确立和强化利水的价值观,抛弃水利发展不顾水生态的掠夺性开发模式,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是与低水经济相适应的经济结构和技术体系尚未建立。用最少的水资源消耗支撑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成为解决我国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大战略。低水经济目标是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环境友好和减少水资源消耗“三协调”。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与水资源现状并不适应,与低水经济相适应的技术体系没有完全建立,经济发展单位产值水资源消耗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如农业用水利用系数只有0.5左右,其他行业同样存在不同程度差距。建立低水经济技术体系,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还有很大空间,需要继续努力。

三是累积性水生态影响仍在持续发酵。水生态系统的退化伴随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持续积累,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将由量变到质变,造成重大的水生态问题,威胁人类生存。例如,地下水水位下降就是一个对水伤害逐步累积的过程,地下水水位下降后还会导致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水的损害,才能促进利水型社会建设。

四是绿色水利发展行为尚不普遍。绿色水利是对水利发展过程中不利于水健康的行为进行修正,强调在水开发利用废弃过程中保护水资源,维护水的健康。目前,一些地方在水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对水资源保护力度不够,绿色水利行为还没有普及和扩散,特别是对目前我国水生态问题的严峻形势没有清晰认识,对建立绿色水利发展模式还没有达成共识,“绿化”水利任重而道远。

4.建设利水型社会要做的工作

利水型社会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结合我国水利发展的实际情况,还需要实施“水利”与“利水”协同发展战略,开展利水型社会研究,推进利水型社会文化建设,积极推动有利于利水型社会建设的工程和实践

现代水利周刊:建设利水型社会还有哪些工作需要我们去做?

姜文来:利水型社会是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不可缺少的重要支撑,结合我国水利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建设利水型社会还要做许多工作。目前,按照水利部提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应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实施“水利”与“利水”协同发展战略。水资源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生活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源和环境资源。人类社会的发展受益于水利发展,没有水利发展,人类就没有幸福家园。未来,水利发展仍然是社会进步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水利发展需要不断上台阶,其深度和广度不断扩展才能满足经济社会的需求。那种只想“利水”而不开发利用水资源的想法也难以实现。因此,在水利发展过程中进行“利水”,在“利水”建设中发展水利是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水利发展的必然抉择。这需要我们对水健康造成损害的项目进行梳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把对水的损害降到最低,实现“水利”与“利水”的同步实施,创造“双赢”格局。

第二,开展利水型社会研究。利水型社会是在我国水受到严重伤害背景下提出的一种新理念,还未受到学术界、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广泛认可,其与节水型社会、环境水利、生态水利等相关,既有区别又有联系。深入研究利水型社会理论、利水型社会思想演变和历史实践历程、利水型社会目标、利水型社会实现途径、利水型社会支撑、利水型社会监测、利水型社会建设相应法规政策等等,都需要进一步探讨。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比较强的现实问题。开展利水型社会建设研究,深入分析利水型社会建设存在问题、发展规律和未来发展趋势,是建设利水型社会不可缺少的基础性工作,适时推进相关研究工作,有利于利水型社会的推进。

第三,推进利水型社会文化建设。我国悠久的治水历史和灿烂的水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深入到中华民族的基因中,激发中华儿女奋进、创新。随着水利的发展以及利水型社会逐步被认识,利水型社会文化建设也将渐渐融入水文化中。在水文化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利水型社会文化将成为水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潜移默化地发挥作用。有意识、有步骤地推进利水型社会文化建设,将利水行为渐渐演化为人们的价值观念和习惯,对水资源保护和水利发展将起到巨大推动作用,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四,积极推动有利于利水型社会建设的工程和实践。目前,我国有许多水利工程,在保护水资源方面也做了许多工作,对利水型社会建设发挥了不同程度的促进作用。对于以保护水资源为目标的工程应该加以推进,对于有利于利水型社会建设的一些实践,更应该给予大力支持。我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已取得了相当大的成效,节水价值观也逐步确立和提升,为利水型社会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需要在全社会进一步推广。例如,在我国大江大河的水量工作中已经改变了过去注重经济效益、弱化生态用水的思维方式,将生态用水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水量分配中,无疑对利水型社会建设和形成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已获国务院审批。它是保护水资源重要纲领性文件,应加大力度推动其落实。用利水的理念为指导,积极推进有利于利水型社会建设工程和实践,对加快利水型社会形成非常重要。

(原载《中国水利报现代水利周刊》,201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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