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
加强重要灌区尤其是大中型灌区的取水计量管理,是落实《广东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粤府办〔2011〕89号文印发)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为切实做好我省中型灌区取水计量和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进一步推进我省灌区信息化建设,增强灌区管理手段,提高灌区服务能力和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纳入《广东省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规划(2011-2020年)》的灌区,在建设中同步实施信息化建设。
(一)尚未启动实施的灌区改造工程项目,要将灌区信息化建设作为一项建设内容,与灌区改造工程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已经启动实施但设计批复中没有信息化建设内容的灌区改造工程项目,要通过工程设计变更,增加灌区取水计量建设相关内容。
二、建设内容
(一)5-30万亩灌区及列入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的1-5万亩典型灌区:在取水口、主要分水口、流量在2立方米每秒以上末级排水口建设水量监测、图像或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等设施。
(二)1-5万亩灌区:在取水口、主要分水口建设取水量监测、图像或视频监控、网络通信等设施。
三、技术要求
(一)能在线监测灌区的取、排水量,查看实时图像或视频;统计取、排水时段和取、排水量。
(二)取、排水量监测方式根据各灌区实际情况确定。取水量信息采集频次为1h监测1次,每24h间隔报信。
(三)监测信息通过公网传输至广东省农村水利综合管理平台。
广东省水利厅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