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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扎实实推进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
李国英:在2013年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3年3月21日
  水利部副部长     李国英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3/28    

同志们:

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是迄今为止规模最大、一次性投资最多、建设时间最集中的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项目自去年启动以来,在东北四省区水利、财政、农业、农发办等部门和项目区地方政府、广大农民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实现了良好开局。特别是在建立领导体制、健全工作机制、确立建设原则、制定管理办法、落实建管责任等方面,努力探索,积极实践,不仅开创了工作局面,破解了工作难题,而且也为今后的工作开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当下的东北,土地还未解冻,工程建设无法进行,趁此"农闲"季节,我们召开本次座谈会,旨在总结去年一年的工作,一方面总结交流经验,相互启发借鉴;另一方面查找困难问题,分析问题原因,研究解决问题的途径和方案,以利做好今后的工作。刚才,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区、农垦总局、赤峰市、大庆市和4个项目县的代表结合本地实际和工作过程做了交流发言,我把大家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归纳为十个方面,即水资源论证、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发挥项目区积极性、电力配套、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运行管护机制、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残留地膜污染防治、巩固项目区实施成效等。下面,我就这十个方面的问题讲些意见。

一、关于水资源论证工作

为了合理利用有限水资源、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证节水增粮行动持续发挥作用,我们明确提出把水资源作为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水资源条件不支撑的地区,实行一票否决。为了明确要求、规范操作,水利部专门制订了《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明确了水资源论证的程序、方法和内容,并要求总灌溉面积大于2万亩的项目县要以县级行政区为单元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

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节水增粮行动水资源论证工作。对于技术力量不足而没有完成水资源论证任务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定点帮扶,推动论证工作加快进行;对于基础资料匮乏而无法顺利开展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论证难题;对于工作经费未落实而没有如期完成水资源论证任务的,各级各部门要帮助落实工作经费,财政部农业司岩松副司长已明确,水资源论证经费可由地方水资源费中支出。对于各项目县已经上报的水资源论证报告,水利部门要及时审查,成熟一个批复一个,审查没有通过的要提出具体可操作的修改意见,指导各项目县加快水资源论证进度。各项目县要争取在4月20日前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到期完不成水资源论证的项目县不予安排今年建设任务,至今年7月底还完不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项目县不仅不安排今年建设任务,也不予安排2014年建设任务。各省水利部门及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水资源论证工作,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严格按照水资源论证结果选择项目区,决不能为了照顾区域平衡而盲目安排项目,以水资源超载、水生态破坏为代价实施节水增粮行动项目。这里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各个资金渠道的节水增粮行动项目都要按规定做好水资源论证工作。

二、关于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

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与水资源论证工作密切相关。待项目区水资源论证工作结束后,各地要全力以赴组织做好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省级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简称三部)联合组织审查,四省区按照三部反馈审查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后,经省政府批复;县级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四省区组织审查,并报水利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后由省级水利、财政、农业部门联合批复。批复的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原则上不经过批准不得调整。同时,调整实施方案审查思路,由先审查县级总体实施方案转变为先审查省区总体实施方案。今年4月底前完成省级总体实施方案的审查和批复。省区总体实施方案批复后,各项目县总体实施方案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审查批复。县级实施方案与省级实施方案不一致的地方,以项目建设规模小的为准。待2012年和2013年项目经过全面评估后,根据评估结果可相应调整后两年项目的相关建设任务。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项目总体实施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务必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

三、关于发挥项目区积极性

受益群众参与和县乡干部工作积极性是开展节水增粮行动的重要前提,要搞好节水增粮行动离不开群众参与、基层干部积极推动。从去年项目实施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项目县群众积极性较高,基层干部真抓实干,项目开局良好、初见成效。但在部分项目县也存在积极性不高、工作有畏难情绪、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及施工组织困难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自上而下选择项目区,一些项目区选在了比较效益低的地方。因此,有必要调整节水增粮行动推进机制,由原来年度定额目标制转变为年度建设任务申报制,即实现"要我干"到"我要干"的转变。

实行年度项目申报制以后,各项目县可以根据资金筹措、电力配套落实、群众参与积极性、明确管护主体和落实运行经费等情况,认真编制年度实施方案,申报年度建设任务。项目县年度建设任务不突破原定建设目标。对于被调减的年度建设任务,可以推迟至下一年实施,如在县域内确实无法实施的可由省区调整到省内符合资源条件的其他县(市)。同时需要说明的是,各项目县一旦提交年度建设任务申报,表明其各项前期工作已经到位,相关配套措施也已落实,以后将以此为依据进行考核。2013年度实施方案5月底前要完成项目审批工作,2014年度实施方案8月底前要完成项目审批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实施方案申报和审批的项目县将不予安排年度建设任务。

四、关于电力配套

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内容中原定不包括电力配套设施,在去年项目实施中,各地普遍反映项目区电力配套不足成为项目建设的一大制约因素。本次座谈会上,大家几乎都谈到了这一问题。为有效解决电力配套问题,经财政部和水利部共同研究,从2013年开始,中央补助资金比例由60%提高至70%,即每亩增加100元投资,新增加的资金通过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和土地出让金中央统筹部分解决。考虑到现有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央财政新增加的投入只能用于工程建设,而不能用于电力配套,因此,原定的中央、省、县、受益农户资金配套比例由原来的6:2:1:1,调整为7:1:1:1,省级节省下来的10%的配套建设资金用来解决电力配套问题。这10%省级配套建设资金各省区可根据各类工程、各项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电力配套任务重的地区可多安排,电力配套任务轻的地区可少安排,不需要新增电力设施的地区可以不安排。对农村电网尚未覆盖的地区或配套电力成本过高的地区,可以采用柴油动力或适当调整项目区布局等方式予以解决。

五、关于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是用现代工业产品装备农田水利的过程,面对高性能、高技术的设施,管好用好这些设施迫切需要一支懂技术、会管理的专业队伍,也只有建设一支专业化管理队伍,才能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提供全方位服务,保障工程良性运行,长久发挥效益。

如何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 "建立健全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基层水利服务能力"。2012年水利部、中编办、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要求,并限定2013年底全面完成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任务。

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县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要抓好几项重点工作,一是抓好乡镇水利站(所)建设,充分发挥其公益性的服务职能,体现其核心作用。重点抓好机构建立、定员定编、确定职能、解决工作条件、强化服务能力等。二是促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健康发展,发挥其在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水利部和财政部将根据今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要求出台指导意见,各省区及项目县要培育试点,先行先试,力争取得成熟经验。三是加快灌溉设备维修服务、技术咨询等技术队伍建设,协调处理各阶段厂家和用户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技术服务、设备维修、培训推广等工作,保障节水增粮行动工程能够长效运行。四是加快灌溉试验站建设,研究作物需水规律,提出适宜的高效节水灌溉模式,根据土壤墒情和作物需水规律,及时发布灌溉信息,指导农民科学灌溉,充分发挥工程效益。玉米的生育期分为四个阶段,即播种-出苗期,拔节-孕穗期,抽穗-开花期,灌浆-成熟期,这四个阶段的灌溉要求是不一样的,灌溉试验站要把科学的灌溉时间、灌水定额通过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及时告知农民群众,以达到既节水又增粮的目的。

各省区要把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作为项目建设和审查立项的重要内容,做到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与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要结合工程建设和管理,及时检查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服务体系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保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要建立以工程建设带动服务体系建设,以服务体系发展促进工程建设的新机制,使工程建设与服务体系建设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六、关于工程所有权、使用权和运行管护机制

为避免出现"公地的悲剧",对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中所形成的固定资产一定要明晰所有权。今天会议发言中,大家都提到了这个问题,但因上面没有政策,各地均未及时明晰工程所有权。根据目前的工程建设进度,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将深入调研,充分吸取包括农民群众在内的各方面意见,之后出台指导性意见,该意见争取今年上半年出台。

关于工程的使用权,各地都进行了有益探索,黑龙江省探索了三种模式,吉林省探索了四种模式,辽宁、内蒙古也都有探索。对此,各地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哪种模式有利于工程的良性运行就用哪种模式。

水利工程,"三分建、七分管"。对于节水增粮行动项目而言,尤为如此。因此,要特别重视工程的运行管护机制建设。要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农村基层组织的积极性,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因地制宜采取各种适宜有效的管理方式,发挥农民群众、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承担工程运行维护管理的主体作用。县级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各地要抓紧研究制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运行维护费用定额,为有效管理和筹措管护资金提供依据。要多渠道筹集工程运行管护经费,争取从土地出让收益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水利规费、工程水费等渠道筹措运行管护经费,通过建章立制,明确使用程序和范围,规范管理使用。积极探索管理模式,健全管护制度。各地要结合节水增粮行动,根据不同节水灌溉工程的特点和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明晰产权、落实管护、明确资金、严格监督的工程运行管护制度,切实保障建后管护工作落到实处。

七、关于项目信息化建设

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多、涉及面广,管好用好这些工程需要用现代化管理手段,为推进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科学化,要构建集项目建设管理、工程运行管理和监测信息管理为一体的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每个项目都能做到"有坐标、有方案、有制度、有档案、有责任人"。目前系统已开发完成,现有100多个项目县项目资料进入系统。

下一步还要继续完善节水增粮行动管理信息系统,加快推进项目信息化建设。一是四省区可在满足部级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自业务管理工作需求进行系统扩展,开展本级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督促项目县正确填报信息。二是项目县要在满足部、省级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的基础上,建设项目区地下水位监测及水量控制设施,并可根据各自业务管理工作需求进行系统扩展,开展本级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落实信息填报和审核人员,负责本级填报信息工作,按要求及时提交省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三是全面开展信息化建设示范县的工作,8个信息化建设示范县要抓紧完善建设方案,尽快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创新建设、科学管理、典型引路、示范推广的引领作用。

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今后的项目申报、资金下达、工程进度、项目管理、运行维护等内容都要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录入、上报,各省、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填报和更新维护,设定专人负责,真正让这个管理信息系统用起来、转起来,切实发挥信息化准确、高效、便捷的管理作用。

八、关于项目建设管理

加强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管理,是规范项目各项工作的必然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各项管理制度要求。为加强管理,三部已印发和将要印发13个管理办法,涵盖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检查监督、审批评估、信息监控、惩戒约束等6个方面,形成了比较完整的政策制度体系。各地要根据三部和水利部印发的指导意见、管理办法,进一步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补充、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使其发挥更有效的指导和管理作用。对于已有办法明确规定的各项建设、管理要求,各地要积极落实、严格遵守,做到项目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二是加强部门合作、严格项目监管。节水增粮行动涉及3个部门、4项专项资金,各相关部门要进行有效整合,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统筹安排、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的顺利实施。要强化职能部门的质量监督责任,充分发挥受益群众的监督作用,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采取有力工作措施,确保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建设过关、监管到位。三是积极开展项目考核、验收、评估等工作。各省区和项目县要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组织、着手开展项目年度考核、验收和评估等工作。三部将适时开展对四省区的年度评估工作。四是要针对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和新技术推广,让农民群众掌握先进节水技术和灌溉设备的使用,全面促进生产水平的提高。

九、关于残留地膜污染防治

既要节水增粮,又要美丽乡村。节水增粮行动不能造成"白色污染"。对这一问题,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将专题研究相应技术方案和政策机制。比如地膜降解技术、推广使用0.01毫米以上的较厚地膜、机械回收、以旧换新政策激励机制,以及其他有利于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也希望各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努力从政策、技术、机制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

十、关于巩固项目区实施成效

这里涉及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在项目区布局上要尽量选择比较效益大的地方,让农民群众收到较大幅度的增产效益,依靠增产效益的拉动机制可使项目实施成效得以巩固;二是研究建立从扶持角度出发的动力推动机制,尤其是在项目实施的头几年,"扶上马,送一程",待农民群众收入增加,有足够能力支付相对较低生产成本时,自然也会使项目实施成效得以巩固。对此,水利、财政、农业三部要专题研究,各地也要积极研究,真正实现"建得起、用得好、长受益"。我们要共同努力,把这件事情办实办好。

链接:水利部会同财政部、农业部召开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工作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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