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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工作的通知
来源:中国农村水利网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4/1    

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水利厅、财政厅(含农发办)、农业厅(委员会),松辽水利委员会:

为扎实推进2013年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各项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目标不动摇,保质保量完成项目建设任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限期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按照《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快推进项目水资源平衡分析、评价和论证工作,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统筹解决。各项目县要抓紧编制、提交水资源论证报告,各审批单位要对具备条件的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时进行审批,于2013年4月20日前完成水资源论证报告编制和审批工作。到期未完成审批的项目县,不予安排2013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到2013年7月底还不能完成项目水资源论证审批工作的项目县,不予安排2013年度和2014年度项目建设任务。

二、尽快完成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工作。省级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三部联合组织审查,四省区按照三部反馈的审查意见组织修改完善后,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复。县级总体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由四省区组织审查,审查通过后报水利部进行合规性审查,合规性审查通过后由省级水利、财政、农业部门联合批复。批复的总体实施方案作为项目建设的依据。省级总体实施方案要在2013年4月底前完成审查和批复,项目县总体实施方案要在2013年7月底前完成审查和批复。2013年度实施方案要在2013年5月底前完成审批,2014年度实施方案要在2013年8月底前完成审批。不能按期完成实施方案审批的项目县,不予安排年度建设任务。

三、全面推行年度建设任务申报制

从2013年开始,节水增粮行动项目将推行建设任务申报制。各项目县根据农民群众参与积极性、建设资金、电力配套、管护主体和运行经费等的落实情况,以县为单位自主申报年度建设任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四省区根据项目县申报情况及时调整各项目县的建设任务,优先支持有积极性、有工作基础的县加快建设进度。对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县要及时调减建设任务。各项目县申报的年度建设任务不大于县级总体实施方案确定的年度建设任务。

四、着力解决电力配套问题

着力解决项目区田间电力配套问题,从2013年开始,中央财政补助比例由60%提高至70%,每亩增加100元投资,将原定中央、省、市和县、受益农户建设资金筹措比例由原来的6:2:1:1,调整为7:1:1:1。置换出来的省级财政每亩100元的建设资金,调整用于解决电力配套问题。用于电力配套的资金要根据项目类型和各项目县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市、县级财政也要积极筹措资金,解决电力配套问题。对确实难以实现电力配套或电力配套成本过高的地区,可以采用柴油、太阳能动力等替代措施或将项目区调整到其他具备条件的地区。

五、加快推进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加快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确保2013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着力抓好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着力推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着力加快灌溉设备维修、技术咨询、灌溉试验等技术服务力量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水利服务体系职能。

六、切实加强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建设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因地制宜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建立工程运行管护长效机制,落实工程管护主体,明确工程管护责任,落实工程运行管护经费。积极探索各种符合当地实际的管护方式,充分发挥农民群众、村组集体、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对工程运行维护的主体力量,确保工程建后管护工作落到实处。县级水利部门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要加强对工程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和使用者切实履行职责,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七、加快推进项目信息化建设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支撑节水增粮行动项目的科学、高效管理,实现项目申报审批、工程招标监理、工程建设管理、建后运行管护、工程效益发挥等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确保每个项目做到有坐标、有档案、有管护制度、有责任人,实现工程上图、数据入库。四省区要督促和指导信息化建设示范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发挥示范推广作用。

八、切实加强项目建设管理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建立健全建设管理、运行维护、检查监督、审批评估、信息监控、奖惩激励等制度体系。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春播前完成2012年度建设任务,争取年底前完成2013年度建设任务。加强项目监管,保证资金安全,保证工程质量,建设精品工程。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强部门协作,共同完成建设任务。

九、积极探索减少地膜影响的对策措施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高度重视项目区地膜回收工作,广泛开展调研,积极研究探索相关政策、办法,严格控制薄膜厚度,鼓励和引导群众、企业开展残膜回收行动;积极组织研发适用的回收机械,提高残膜回收率,努力减轻残膜给工程带来的负面影响。

十、切实加强农艺农机技术推广

四省区和各项目县要充分发挥各级农业部门技术优势,针对不同地区的生产条件、耕作制度和水资源特点,科学确定节水灌溉技术模式,工程、农艺和管理措施相结合,良种与良法、农机与农艺相配套,切实解决工程建设管理、农业、农机、水利集成中的重点技术问题。

十一、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

通过耐心细致的群众工作,以增产增收的事实取信于民,充分调动农民参与项目建设管理的积极性。注意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民用水户协会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村组集体的作用,把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建设与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经营等结合起来,共同推进节水增粮行动。

十二、高度重视宣传培训

要切实加大总结、宣传、培训、推广力度,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节水增粮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政策,及时报道建设动态、工作亮点、工程效益,形成支持节水增粮行动的良好舆论氛围。要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普及节水灌溉技术和相关知识,增强农民群众节水意识,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发展节水灌溉的积极性。

抄送:水利部支持东北四省区节水增粮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黑龙江省农垦总局水务局

链接:东北四省区实施“节水增粮行动”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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