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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2013]3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5/5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精神,扎实推进全省农业节水工作,结合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农业农村工作重大战略部署,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中心,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重点,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综合开发、立体推进,建管并重、深化改革的原则,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转变农业用水方式,推广农业节水综合技术,强化科技支撑,完善农业节水机制,创新工程管理体制,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综合节水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初步形成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达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要求的农业用水规模和用水效率。基本建立农业节水工程齐全、农业用水监测设施完备、用水管理制度合理、工程运行管护及技术服务组织健全的农业综合节水体系。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大中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基本完成86个粮食生产核心区县的田间节水工程建设。全省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700万亩,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5400万亩,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面积达到3600万亩以上。初步构建农业用水信息管理平台,实现高效节水灌溉区用水计量全覆盖,全省农田灌溉计量设施普及率达到70%。初步建立农业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在139亿立方米,综合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9。完善农业节水体制机制,构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

三、重点工作

(一)调整农业生产布局。着眼确保全省粮食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抓紧构建与水土资源相匹配的农业生产布局。在粮食生产核心区推广节水耐旱作物品种;坝上地区以发展畜牧业、退耕还林还草和旱作节水农业为主,严格控制新增高耗水经济作物种植面积,积极发展马铃薯、青贮玉米、莜麦、杂豆等作物种植;山区和丘陵区农业宜粮则粮、宜林则林、宜果则果,形成特色农业产业链;黑龙港及运东地区发展粮棉菜果间作,增加雨热同季的夏玉米、棉花、杂粮、薯类、牧草等作物种植。

(二)优化配置农业用水。抓紧研究长江水、黄河水与本地水的优化配置方案。南水北调受水区的城镇生活和工业用水优先使用长江水,置换下来的本地水优先保障农业灌溉,引来的黄河水主要用于受水区的农业灌溉、生态补水和农村生活用水。新建一批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咸淡混浇工程和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加大雨洪资源、微咸水、再生水等非常规水利用。加强人工增雨(雪)作业基地建设,科学开发利用空中云水资源。

(三)加快农业节水工程建设。按照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依托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现代农业示范县、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中低产田改造等建设项目,整合资金,推进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在井灌区重点发展以高标准管道输水为主的高效节水灌溉及咸淡混浇与管道输水一体化技术;在渠灌区发展渠道防渗灌溉;在规模化种植粮食、棉花、油料作物区域,集中连片发展半固定式喷灌,适度发展大中型机械化行走式喷灌;在蔬菜和林果种植区大力发展微灌,在适宜地区积极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抓紧谋划实施“三片一圈一带”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黑龙港流域国家级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张家口坝上地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邯邢中原经济区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环首都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圈,太行山—燕山山前丘陵区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带),推进我省高效节水灌溉规模化发展。按期完成19处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建设任务,推进引黄灌区建设,加快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

(四)加强旱作农业工程建设。在旱作区以培肥地力为基础,合理安排耕作和栽培制度,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建设一批旱作节水农业示范县。采用生物、工程、农艺、农机等综合措施,推广测墒灌溉、补充灌溉、微水灌溉、水肥耦合、地膜覆盖、秸秆免耕覆盖、深松整地、保护性耕作、镇压耙耱、中耕除草、改土、倒茬、秸秆还田及生物抗旱剂、土壤保水等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大力实施小流域坡耕地综合治理,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

(五)推进农业用水信息化管理。结合农业现代化建设,逐步建立农业用水信息、农田水利工程信息和灌溉预报为一体的现代化管理与服务平台。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大力推进灌溉用水监测系统建设,在井灌区实施灌溉用水智能化控制,在渠灌区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管理,为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创造条件;积极开展农田水利数字化建设,利用地理信息技术对已建工程的位置、规模、数量及运行状况进行量化管理,为制定农田水利发展规划提供可靠技术支撑;继续推进灌溉预报系统建设,对土壤墒情、气象数据进行收集监测分析,按照作物灌溉制度进行灌溉预报,为农民科学灌溉提供指导。

四、健全体制机制

(一)完善农业节水政策。推进农田水利立法工作,制定农业节水相关规定。抓紧制定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和灌排工程设施补偿具体办法,积极探索农业灌排工程运行管理费用筹措和使用管理办法。县级政府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制定节水灌溉、旱作节水农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作为安排农业节水补助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加强农业节水灌溉设施的管理和保护。

(二)推进农业节水综合改革。落实用水定额地方标准,对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实行定额管理。依据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方案,抓紧分解农业用水指标,并分解到县域和灌区,农业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实行农民定额内用水享受优惠水价、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的办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立节约水量交易机制,构建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保障农民在水权转让中的合法权益。

(三)健全农业节水技术服务体系。按照跨乡(镇)设置区域站模式组建基层水利技术服务机构,鼓励成立专业化服务队伍,支持建立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完善“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强化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饮水安全等公益职能,按照“县办县管”要求,科学布局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设置,按管辖范围面积、水利设施数量、水利管理任务等因素,核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与农机、农业技术服务机构合作,为推广农业节水技术提供指导。充分发挥灌溉试验站、抗旱服务站、浇地公司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在节水灌溉、抗旱减灾、设备维修等方面的作用。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提高农民自主管理能力。

(四)深化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新建农田水利工程均要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管护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巩固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成果,落实公益性、准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实行农田水利工程产权登记制度,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行政区域的农田水利工程的产权归属、设施状况、管理形式进行登记造册,并报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责任。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农业节水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水利、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林业、气象、扶贫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节水工作。

(二)拓展筹资渠道,增加节水投入。各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旱作节水农业、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等项目资金,各级财政要增加农业节水一般预算资金安排。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政策,切实抓好省级统筹资金的使用管理。用足用好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积极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农业节水项目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

(三)建立激励机制,加强考核监督。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农业节水管理和决策透明度,积极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强化舆论监督。加强对各区域农业节水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与项目投资计划挂钩。

(四)强化宣传教育,提高节水意识。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对农业节水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农业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节水意识。广泛宣传和交流各地农业节水中的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取得的成效和做法。充分利用高校、科研单位、社会团体等技术力量,开展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对象的技术培训,切实提高管理水平。

 

二〇一三年四月八日            

链接: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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