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5月3日 星期五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法规 > 正文
兵团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5/17    

关于印发《兵团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兵水发〔2013〕140号

 

各师水利局、发改委、财务局、国土局、农业局、科技局,二二二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2〕55号)的精神,结合兵团实际,提出兵团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兵团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兵团水利局 兵团发改委 兵团财务局           

兵团国土局 兵团农业局 兵团科技局           

2013年5月16日                   

 

兵团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的实施意见

兵团地处干旱少雨、水资源紧缺的区域,水的供需矛盾是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农业是用水大户,用水量占经济社会用水总量的95%以上。农业用水效率不高,节水潜力很大。大力发展农业节水,提高灌溉水利用率,是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兵团“三化”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和《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及《兵团党委 兵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新兵党发〔2012〕12号)精神,把节水灌溉作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全面做好农业节水工作,结合兵团实际提出贯彻《国家农业节水纲要(2012—2020年)》(国办发〔2012〕55号)的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决策和部署,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宗旨,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以水资源高效利用为核心,严格水资源管理,优化农业生产布局,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完善农业节水机制,着力加强以节水为重点的农业节水措施,着力强化农业节水的科技支撑,着力创新农业节水工程管理体制,着力加强基层水利服务和农技推广体系,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保障农业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兵团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以供定需,量水而行,以建成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基地为目标,高起点确定农业节水发展目标和建设重点,编制和完善兵团农业节水相关规划。

——坚持因地制宜,分区实施。根据各地水土资源条件、农业生产布局等实际情况,抓住影响农业用水效率和效益的关键环节,分区采取适宜的高效农业节水措施,兼顾节水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促进农业增产和职工增收。

——坚持突出重点,示范推广。突出抓好南北疆现代农业示范区、现代农业示范团场和天山北坡现代农业示范带为重点区域的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集中连片规模化发展。加快向林果和粮食作物扩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示范推广。

——坚持行政主导,多方参与。建立行政主导、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农业节水机制。充分发挥公共财政和各级财务对农业节水发展的保障作用和引导作用,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以及社会力量的积极性。

——坚持建管并重,深化改革。在加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的同时,健全完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行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善农业节水产业支持、技术服务、资金补助等政策措施。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兵团基本建立农业生产布局与水土资源条件相匹配、农业用水规模与用水效率相协调、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农业节水体系。基本完成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同时加强配套骨干工程的末级渠系和田间工程建设;兵团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力争达到1800万亩,建成自动控制灌溉信息化工程示范面积100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1360万亩以上,全面建成全国节水灌溉示范基地;农业用水比重下降到90%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8以上。

二、建立农业节水体系

(四)优化配置农业用水。通过建设水源工程和实施区域水资源配置工程,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缓解重点农业生产区的用水压力。充分利用、合理配置地表水和地下水,重视利用灌溉回归水,提高农业用水总体保障水平。在渠灌区因地制宜实行蓄水、引水、提水相结合;在井渠结合灌区实行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在井灌区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

(五)调整农业生产和用水结构。根据各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优化配置水、土、光、热、种质等资源,按照“稳粮、优棉、增果牧”的方针,进一步优化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农作物种植结构以及农、林、牧、渔业用水结构,不断提高兵团农业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在水资源短缺地区严格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在规划建设商品粮、棉、油、菜等基地时,要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立足在现有基础上进行调整。积极发展林果业和养殖业节水。

(六)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优先在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现代农业示范团场,建设集工程、农艺、农机和管理等措施于一体的技术领先、形式多样、设施完善、管理规范、效益显著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按照灌溉系统配套完善、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要求,基本完成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节水改造任务,同步推进灌区末级渠系和田间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配套,使微、喷等高效节水灌溉和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技术普遍推广,建设高标准农田水利。

(七)推广农机、农艺和生物技术节水措施。合理安排耕作和栽培制度,选育和推广优质耐旱高产品种。大力推广深松整地、中耕除草、镇压耙耱、覆盖保墒、增施有机肥以及合理施用生物抗旱剂、土壤保水剂等技术,提高土壤吸纳和保持水分的能力。在干旱和易发生水土流失地区,加快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

(八)健全农业节水管理措施。加强水资源统一管理,强化农业用水管理和监督,严格控制农业用水量,合理确定灌溉用水定额,严格执行兵团以水定地、严禁开荒的有关规定,加强用水需求管理,坚持以供定需,实行用水总量与灌溉面积总规模双控制制度。明确农业节水工程设施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完善农业用水计量设施,加强水费计收与使用管理。完善农业节水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技术指导和示范培训。积极推行农业节水信息化,有条件的灌区要实行灌溉用水自动化、数字化管理。加强技术监督,规范节水材料和设备市场。

三、实行分区指导

(九)分区建设目标。兵团农业节水要与自治区和兵团“三化”发展总体布局保持衔接与协调。北疆准噶尔盆地周边垦区,以建成天山北坡农业现代化示范带和五家渠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为目标,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完善的高效农业节水灌溉系统,完善管理体系和市场化服务体系,率先实现农田水利现代化,成为兵团农业现代化的排头兵;南疆塔里木盆地周边垦区,以维护生态平衡为目标,大力推进灌区改造和高效节水灌溉,建成阿拉尔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带动一批团场建成现代化农业示范团,提高有限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东疆盆地周边垦区,以高效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为目标,有条件的灌区,大力发展自压灌溉系统,扩大林果业、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建成一批林果业、特色农业高效节水示范团;边境沿线垦区及牧区重点团场,以提高屯垦戍边能力为目标,重点发展自压灌溉和灌溉系统配套建设,在水资源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基地建设。

四、推进重点工程

(十)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工程。着力解决工程不配套、渠系建筑物老化、渗漏损失大、计量设施不全、管理手段落后等问题。到2020年,基本完成22个大型灌区和45个重点中型灌区骨干工程的节水配套改造任务。围绕兵团现代农业发展,统筹布局,选择12个左右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的灌区,集中整合各类资金,发挥各种优势,建成功能齐备、保障有力的先进灌区。兵团有关部门制定先进灌区建设标准。加强边境团场和南疆困难团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高效节水灌溉技术规模化工程。按照“田间输水管道化、大田作物滴灌化、林果园艺微灌化、灌溉管理规范化”的总体要求,高标准、高起点地打造一批规模化、集中连片、综合配套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要积极研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手段,把农艺、气象、土壤、水利等要素集成配套,全面提升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的科技含量、运行质量、管理水平和效益。在现有应用的基础上,加快向林果和粮食作物扩展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到2020年田间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耕地和林果面积的85%。有条件的灌区,充分利用地形条件,建设自压节水灌溉工程。积极推广节水灌溉自动化控制和信息化技术,保障农业六大精准技术落实到位,节水增效质量进一步提升,规模化效益更加显著。

(十二)旱作区旱改水工程。加大四师、九师及其他旱作区的旱改水工程建设。有水资源条件的,以新建水源工程为重点,同步推进灌区综合配套;突出工程措施与农艺措施集成配套,旱改水农业技术与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相结合,抓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高效节水工程。

(十三)农业节水技术创新工程。积极发挥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优势,建立企业、用水户广泛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农业节水技术创新和推广机制。不断引进、消化和吸收国外先进节水技术,集成和再创新形成适应不同地区的农业节水模式。加强主要农作物高效用水基础研究和试验,开展节水灌溉技术标准、灌溉制度、新产品与新技术研发和综合节水技术集成模式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开展灌区自动化控制、信息化管理等应用技术研究,逐步建立农田水利管理信息网络。重视发挥节水材料和设备生产、销售骨干企业在农业节水技术创新与集成中的主体作用,落实相关财税优惠政策。

五、健全体制机制

(十四)完善节水灌溉制度。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逐级分解农业用水指标,落实到各师、各团场。各师要发布适合本地区条件的主要作物灌溉用水定额。有条件的地区要逐步建立节约水量交易机制,构建交易平台,保障职工在水权转让中的合法权益。

(十五)增加农业节水投入。在积极争取中央大型和中型灌区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资和政策支持的同时,各级要把农业节水工程建设作为预算安排的重点领域。严格落实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规定,按照兵团《关于统筹集中使用各类项目建设资金的意见》,整合各类用于农业节水的预算内专项和财政资金,加大农业节水投入。利用好国家政策做好节水和抗旱机具购置补贴落实工作。

(十六)发挥职工的主体作用。职工是开展农业节水和受益的主体,要充分尊重职工意愿和首创精神,鼓励职工建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的用水合作组织,让职工广泛参与农业节水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对用水中的问题进行民主协商、自主决策。通过政策引导、项目带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技术指导、制度约束、信息服务等多种形式,调动职工节水积极性,让职工得到实实在在的经济利益。

(十七)完善技术服务体系。以团场为单元,依托水管单位,建立健全水利服务机构、专业化服务队伍和连队用水组织 “三位一体”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与农机、农业技术服务机构等的合作,在节水灌溉技术模式、设备选型与运行维护等方面为职工提供指导。充分发挥灌溉试验站和节水灌溉公司等专业化服务队伍在节水灌溉、抗旱减灾、设备维修、技术推广等方面的作用。大力支持以连队为单元的用水组织管理。兵师水利局及场外水管单位应加强对团场水管技术人员和职工的节水技术培训和服务指导,提高管水、用水和运用高效节水灌溉技术的能力。

(十八)深化节水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农业节水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管护经费,逐步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管理规范的运行机制。深化水管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公益性水管单位基本支出和维修养护经费,2013年前全面完成师直水管单位体制改革任务。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采取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创新工程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用水户参与管理,逐步形成小型农业节水工程良性运行机制。

(十九)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按照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灌排工程良性运行的原则,建立科学合理的农业用水价格形成机制,合理确定农业水价。重视利用经济杠杆促进农业节水,探索用水阶梯水价制度。强化农业水价制定、水费计收与使用监管,增加工作透明度,坚决制止中间环节搭车收费和截留挪用。

六、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领导要将农业节水摆在重要位置,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在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各师根据本实施意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师团节水灌溉管理机构,充实人员。水利、农业、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科技、林业、气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农业节水工作。

(二十一)制订相关规划。各级水利、农业等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编制兵团灌溉总体发展规划和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总体实施方案(2013-2017)及年度实施计划,经专家论证、审查审批后,作为安排农业节水补助资金和整合相关资金的重要依据。规划要与流域、区域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和总量控制指标相适应,与抗旱、土地整治、农业发展、资源能源节约、生态环境保护、节水型社会建设等规划相衔接。

(二十二)加强监督检查。结合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农业节水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下年度项目和投资计划安排相挂钩。对在发展农业节水中做出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兵团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严重破坏农业节水设施、违反节水有关规定、扰乱用水秩序的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建立农业用水和农业节水监测评估制度,进行年度监测和定期评估,确保工程长期发挥效益,避免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二十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电视、报刊、网络、广播等多种媒体,大力宣传节水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扩大水情宣传教育覆盖面,营造节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围绕水与生命、水与粮食、水与生态等主题,大力普及农业节水知识和先进实用节水方法,广泛宣传和交流各地开展农业节水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做法。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