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阜康市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推进全市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阜康市自上年末开始提前着手,由市政府农经、乡镇等多部门多次进行讨论,确定了从以下方面落实2013年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工作。
一是加强用水定额和计划用水管理,在全市严格实行以水定地和退地还水措施,严禁开荒。
二是按照昌州党发〔2011〕55号文件和昌吉州给阜康区域下发的用水总量指标,制定《2013年度农业用水水资源分配方案》。
三是严格执行《阜康市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实施意见》、《阜康市农业水价调整方案》。
四是由市政府批准《关于摸清乡镇农户二轮承包地性质请示》,经农经局牵头,乡镇、水管、土管、畜牧等部门配合,摸清全区域耕地性质,并下发正式文件;
五是对计划外用水、超定额用水水费及水资源费实行累进加价制;对乡镇农业用水总量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由乡镇农协会根据分配水量分解至各用水小组和农户。
六是与水政科在2013年3月中旬前完成机井管理智能系统移交,明确机井开采地下水的辖地管理权限,确保实现农业用水“河水控制到单、井水控制到卡”的目标。
七是出台计划外用水和超定额用水加价收费的分配方案,将计划外和加价收取水费部分按照一定比例返给乡镇政府和水管站所,主要用于补贴办公经费和燃油补助。
八是加大地表水、地下水、客水“三水两统”的管理力度。完善阜康市农业供水管理信息系统并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