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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的意见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6/17    

各市(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省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以下简称“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四川是农业大省,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繁重,要求迫切。近两年来,各地紧紧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和“新增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规划的实施,大规模打造农建综合示范区,有力推动了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夯实了基础,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各地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以及今年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提出的“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100万亩”目标任务和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议关于“集中打造一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示范片”的要求,扎实推进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再上新台阶,不断开创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为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和全省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暨高标准农田建设现场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多点多极支撑发展战略的要求,紧紧围绕“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和“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规划的实施,以保障粮食安全、发展现代农业、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新村建设、增加农民收入为出发点,以产村相融、成片推进新农村建设为载体,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省打造一批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区位优势明显、产业特点突出,效益增长快、幅射作用强的农建综合示范区,推动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全域覆盖的原则。以《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为主导,多规衔接,优先在区域优势明显、产业支撑强、农民增收快,以及新农村聚居点、幅射带动作用大的区域实施。通过以点带线、以线连片,推动区域内水网、田网、路网、林网“四网”全域覆盖。

——集中连片,整体打造的原则。以安宁河谷示范片、小农水重点县示范片、高标准农田示范片、新农村建设示范片等四大示范片为基础,按照“管理主体不变、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统一编制规划、统一实施区域、统一建设标准”的原则,打破行政界限,行业界限,产业界限,坚持水土田林路产村综合配套,整体推进。

——多元筹资,集中投入的原则。以农建综合示范区为平台,探索和完善“一主导、三补充”多元投入机制,整合政府项目主导投入,引导社会、群众和信贷补充投入,充分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应和综合效益。

——政府主导,权责一致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部门主管,探索水权划分、产权明晰、协会管理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基层服务机构建设、大力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和抗旱服务队等服务组织建设,深化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三)建设目标。

按照每个农建综合示范区3万亩以上规模的标准,2013-2015年,全省力争每年建成农建综合示范区1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建成300万亩以上。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20%以上,农民收入与所在县城镇居民收入的差距缩小到1:2以内。

三、建设重点

(一)强化基础设施,实现农建综合示范区全域覆盖。加强灌区末级渠系和农田排灌沟渠、提灌设施、小型集雨蓄水设施为重点的“水网”建设。加强以田型调整、筑砌地埂、平整土地、增厚土层为重点的“田网”建设。加强以整治农村机耕道、完善田间生产路、设置农机下田通道为重点的“路网”建设。加强以改善农田小气候、乡村环境绿化美化的农田“林网”建设。实现“水相连、田成片、路相通、林成网”的全域覆盖。

(二)培育特色产业,带动农建综合示范区农民增收致富。通过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大幅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加快农村土地集约化经营,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入驻,促进分散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劣质品牌向优质品牌聚集,带动一批规模化、品牌化的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水产业等发展。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农民增收致富,幅射带动周边农业的发展。

(三)探索创新机制,推进农建综合示范区快速发展。一是探索建设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竞争立项、公示透明、先建后补、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的建设机制;探索水权划分、产权明晰、协会管理的管理机制。二是探索项目资金的整合机制,社会资金的吸引机制,农民投入的激励机制,信贷投入的融资机制。三是探索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构建助农增收的长效机制。

(四)改善环境治理,打造生态农建综合示范区。通过改善水系,加快水土流失治理,绿化环境,改田改土,同步推进“三建”(建沼气池、建庭院经济、建生态农家)、“五改”(改水、改路、改厨、改厕、改圈)、“四通”(通电、通路、通广播电视、通电话),把农建综合示范区建成天蓝、地绿、水净的“宜水宜居、特色鲜明、绿色休闲、产业带动、传承文化、融合旅游”生态农建综合示范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政府主导。各级政府是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由各级政府农建办牵头,建立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机制。二是分级负责。省级有关部门作好项目资金安排、年度实施方案审批、检查督促等。市、县两级有关部门作好资金投入、技术指导、规划编制、组织实施等。乡(镇)作好宣传动员、占地补偿、落实工程管护措施等。三是绩效考评。省上成立农建综合示范区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牵头,并负责制定全省农建综合示范区管理和考核等相关办法、审批年度实施方案等。每年8月底前组织相关部门完成对各市(州)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的年度评价工作,考评结果将纳入省政府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李冰杯”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科学编制规划。农建综合示范区规划由市(州)农建指挥部牵头,财政、水务、交通、农业、林业、国土资源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经市(州)政府审核后报省政府农建办备案。一是要统筹规划。以《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为主导,要与地方发展总体规划、再造一个都江堰灌区规划、建设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工程规划、全域灌溉规划、产业发展规划、新村建设规划、连片扶贫开发规划等多规衔接,统筹规划。二是明确目标。按照每个农建综合示范区不少于3-5万亩的建设任务,制定3年目标任务和分年实施方案,并附图标注。三是注重实效。规划要注重整体部署和建设布局,增强规划的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要切实维护规划严肃性,提高规划执行力。

(三)加大宣传示范。要积极探索和总结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好经验、好做法,树立典型;要通过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宣传,营造氛围,提高农建综合示范区建设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要在农建综合示范区核心区域设立示意图和标识牌,发挥辐射带动功能。

 

四川省人民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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