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水利部下发了《关于2012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省级绩效考评情况的通报》(财办农〔2013〕37号),四川省2012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再次荣获“优秀”等次。自此,四川重点县建设连续四年获评全国优秀等次。
2009年以来,四川第一、二、三、四批共计85个重点县(除去第二批与第一批重复的16个重点县)总投资达228.28亿元,其中专项投资89.22亿元,整合项目投资139.06亿元。专项投资中,中央专项资金19.128亿元,省级专项资金20.967亿元,省级以下财政投入22.13亿元,群众投资6.1亿元,群众投劳折资20.83亿元,其他投入0.074亿元。共建设渠道29275公里,整治山坪塘23502处,整治石河堰1497座,改造泵站1552座,建设蓄水池34407口,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8万亩,新增有效灌面296.7万亩,恢复灌面116.6万亩,改善灌面312万亩,新增节水灌面370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136446万公斤,新增旱涝保收面积60.92万亩。四年来,四川重点县项目建设为四川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注入了强大的活力。
目前,四川的重点县项目已成为农村社会公益事业的金字招牌,也已成为全国小农水建设的“一面旗帜”,先后得到了李克强总理和财政部、水利部、省委、省政府领导的肯定,受到了项目区群众的普遍欢迎。四川重点县项目能取得如此骄人的成绩,总结起来,主要得益于以下八个方面的举措:
一、高位推动、高效运转。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重点县建设工作,成立了由省委常委、副省长钟勉任组长的重点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全省重点县建设的组织领导,在投入、政策上给予了强有力的保障。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建立重点县工作协商机制,配合密切、分工明确、协调有力。两厅对重点县实现分片督导制度,专人、定期、定责督导,管理精细、措施具体。各重点县均成立了党委或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将重点县建设任务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并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了组织保障,“县乡主抓”责任得到了具体落实。
二、统筹规划、整村推进。坚持以规划统领重点县建设,将《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作为重点县竞争、建设任务确定、资金安排、项目整合的主要依据。将资金与项目整合效果作为重点县考核的重要内容,推动各地以重点县项目区为载体,统筹安排涉农涉水资金。在水利部、财政部规定的建设范围内,结合我省实际,突出建设重点,侧重已成末级渠道配套改造,努力新增有效灌面。围绕“提升水平、改善条件、提高产能”目标,按照“整村推进、逐村销号”的原则,以村为单位开展重点县项目规划与建设,集中连片布局、分年分步推进。
三、强化管理、完善政策。注重规范化管理。四年来,省级累计出台了5个项目指南,制订并修订了建设管理、资金管理、绩效考评、竞争立项、财务管理、验收等9个办法,出台了加强建设管理的其他规范性文件20余个。制订了《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定(试行)》。启用了“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工程标识”。启动了基于3S技术的小型农田水利信息系统建设,将信息化管理手段引入重点县建设管理中。及时总结重点县建设中的成熟经验,推动省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出台了《关于以民办公助方式推进财政支农项目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快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的意见》、《关于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的意见》,解决了重点县建设中的若干体制机制问题。各重点县以“民办公助、先建后补”为核心,完善政策、制度、措施,累计出台管理制度近600份,全面规范重点县建设县级层面的工作。
四、强力投入、集中投放。四年来,共落实省级专项资金20.967亿元,省级投入超过中央投入。充分发挥竞争立项杠杆作用,调动了县级投入积极性,2009年、2010年、2011年、2012年平均每县县级投入资金分别达到700万元、868万元、970万元、1117万元。同时,通过民办公助机制带动群众投入,依据规划大力整合资金。将四年来中央给四川重点县的19.128亿元的补助资金放大为228.23亿元总投资,放大近12倍。重点县建设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投入格局初步建立。
五、竞争立项、扶优扶强。为探索调动各方积极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的新模式,省财政厅、省水利厅采用竞争立项方式确定重点县。各重点县延伸竞争立项机制,在对项目村、项目区的遴选时引入竞争立项机制。两级竞争立项机制的引入,初步实现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四个转变”:一是在资金分配上,由“要、分、了”向竞争立项转变;二是在建设重点上,由“面面俱到”向“集中力量”转变;三是在投入主体上,变“要我干”为“我要干”;四是在管理方式上,通过集中投入、整体打造,降低了建设成本和行政成本,提高了投资效益。
六、民办公助、自主决策。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起四川重点县建设全面推行“民办公助、先建后补”机制。一是项目实施坚持群众自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三项原则”。小农水工程先行改制,小农水项目由协会、农户、联户、村社、专合组织自愿申报,采取“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的建设方式。二是树立“三主”思想,明确事权划分。坚持“群众主体、县乡主抓、行业主导”。行业与部门由“运动员”转变为项目的“裁判员”与“监督者”。三是按照“落实权属、自主申报、竞争定项、自主实施、监督监管、验收奖补、确权发证 ”等“七步工作法”开展工作。同时,加强“民办公助”条件下的工程质量与资金监督管理,村内建立理财、质量监督、组织实施三个小组,实现民主管理。全面推行农民质量监督员制度。重点县建设县级以下层面工作已成为在政府引导下的群众自发行动。“民办公助”机制的在节省工程造价、加快工程进度的同时,较好解决了小型农田水利投难、建难、管难的问题。
七、先改后建、长效运行。将项目建后管护放在突出位置优先考虑。一是坚持先改后建。在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实施前,在项目区内先行推进小型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通过“民议民决”,解决好工程“归谁所有,由谁申报,谁来实施,建后谁管”的问题。二是明确责任主体。重点县建设的水利工程,通过协会、户办、联户村社集体、专合组织等主体,全部核发产权证书,落实管理制度。省水利厅建立全省统一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证格式,实行统一编码管理,下步将纳入地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三是落实管护经费。建立内部水价协商机制,通过村规民约的方式明确水价标准和开支方式,强化约束效力。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全省已有40个重点县建立县级小农水管护补助专项经费。依托用水合作组织建设专业生产合作社,增强生产连接纽带。“财政扶持、产业反哺、水价补充”共同带动建后管护的良好态势在我省重点县初步形成。
八、强化考评、奖优罚劣。建立严格、公正、公开的绩效考评制度,将绩效考评结果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创新考核方式,将绩效考评与平时情况掌握相结合,实行边实施、边检查、边考评。2011年开始,每年度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加大奖惩力度,对排名前列的重点县给予奖励性资金安排。对排名后5名的重点县暂停安排中央或省级小农水资金,由县级自行安排资金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奖优罚劣政策的运用,强化了地方的责任意识,有力地推动了重点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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