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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2012年度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县级绩效考评的情况通报
来源:四川农村水利网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7/3    

各市(州)、有关县(区、市)财政局、水务局:

按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财农〔2009〕45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财农〔2013〕97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2012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的通知》(川财农〔2013〕51号)的规定及要求,2012年度第二、三、四批中央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县级绩效考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评结果予以通报。

一、考评结果

此次考评对象为除若尔盖县、理塘县、红原县、石渠县外的77个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区、市)。考评结果如下(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一)优秀县(区、市)13个:宣汉县、南江县、南部县、岳池县、隆昌县、平昌县、仪陇县、昭化区、大竹县、阆中市、南溪县、翠屏区、泸县

(二)良好县(区、市)55个:叙永县、渠县、旺苍县、古蔺县、江安县、雁江区、安岳县、米易县、苍溪县、洪雅县、冕宁县、广汉市、剑阁县、荣县、简阳市、射洪县、盐边县、达县、东兴区、通江县、江油市、高坪区、西充县、营山县、仁和区、彭州市、安居区、威远县、万源市、巴州区、嘉陵区、东坡区、井研县、会东县、罗江县、邻水县、江阳区、中江县、内江市中区、乐至县、大安区、汉源县、绵竹市、长宁县、贡井区、纳溪区、三台县、蓬安县、仁寿县、涪城区、西昌市、犍为县、金堂县、华蓥市、蓬溪县

(三)合格县(区、市) 8个:屏山县、资中县、新津县、沿滩区、峨眉山市、武胜县、船山区、名山县

(四)不合格县(区、市) 1个:广安区

二、总体评价

考评结果表明,2012年各地高度重视重点县建设工作,财政投入进一步加大,资金统筹整合能力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管理与建后管护水平进一步提高,重点县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一)领导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各县(区、市)党委政府领导对重点县建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为重点县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基础。上一年度考评名次靠后的县(区、市),在工作中努力创新,措施得力,工程质量及建设管理水平大幅提升。

(二)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形成。2012年,全省21个市(州)81个重点县共安排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资金24.99亿元,统筹整合涉及农田水利建设资金53.76亿元,调动群众投资投劳9.75亿元,以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小农水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民办公助机制进一步完善。2012年,民办公助机制在全省81个重点县全面推进、不断完善,“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的理念深入民心。以民办公助推进重点县建设的各项制度更加健全、各项措施更加落实,各项工作更加有序推进。昭化区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涉及民办公助的制度办法,雁江区分类分规模推进资金定额补助标准,南溪区严格按照“一详二准三实”,做到一处工程一配档案资料,让群众全程参与、全面监督。

(四)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区、市)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意识明显增强,同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更加合理。逐步树立了小农水工程精品意识,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岳池县项目区规划坚持以“粮增产、钱增收”为主线,注重与生产保障、农民增产增收、生态环境优化及乡风文明建设相结合,确保规划科学合理。冕宁县摸索出“一改带四改”模式,以水利体制改革为核心,带动改渠、改土、改耕作制度与机制。

(五)工程效益水平进一步增强。各县(区、市)在重点县建设中,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已建成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部分工程在在抗御去冬今春的干旱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考评中也发现一些问题。部分重点县县级投入到位迟,存在跨年度安排预算的现象;个别重点县资金使用不规范、进度慢;个别重点县工程规划不合理,质量较差、相关制度办法不健全,制度落实不严格,建后管护薄弱,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做好重点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为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今年将继续依据考评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资金投入。继续加大省以下各级财政对各重点县建设的投入力度。要切实加强对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的投入。要认真落实好中央和省上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用好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确保充分发挥资金效益。

(二)切实抓好机制深化。各地要继续以重点县建设为切入点,进一步抓好民办公助机制的巩固、深化与提升。要加快建立健全包括资金与建设管理、项目验收与管护等为重点的制度办法,抓好制度落实;要加强宣传动员,让民办公助更加深入人心;要强化监管手段,让民议民决、民建民管的“政府引导、农民主体”的小农水建管新机制更加完善,农民的主体地位更加突出,从而为财政支农改革发展提供更多可供借鉴的思路与做法。

(三)切实强化建设管理。跟踪总结高效节水灌溉试点、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山丘区“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在科学规划项目实施、加快工程进度和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工程建后管护机制,确保工程长久发挥效益。

(四)切实进行问题整改。对本次绩效考评及其他相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重点县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措施,及时进行整改。各市(州)财政、水利部门要继续加强重点县建设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2013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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