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4年5月2日 星期四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本站信息检索可选择“复合搜索”功能,输入两个关键字(如:北京 节水)找到相关信息,再选择“栏目”或“专题”名称对搜索结果进行筛选,提高检索效率。    
首页 > 正文
——在2013年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技术交流会上的交流材料
强化行业质量内控 健全水质监测网络 全力以赴保障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3年10月 云南昆明
  陕西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10/29    

陕西省地跨黄河、长江两大流域,以秦岭北山为界,分陕南、陕北、关中三个区域,自然气候和地理条件差异较大,属全国水资源严重紧缺省份之一。人均水资源量1230立方米,约占全国平均水平的1/2,世界平均水平的1/8。全省总人口3732万,其中农村人口2775万。由于资源性、工程性和水质性缺水问题相互交织,广大农村群众用水历来十分困难。

我省各级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城乡供水工作,特别是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以来,省政府将解决农村饮水问题列为“八大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摆在与解决群众温饱问题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先后出台了《关于“十一五”期间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困难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的意见》等指导性文件,决定在积极争取中央投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每年整合4亿元用于农村饮水建设,并向全省人民作出庄严承诺,到2012年基本解决规划在册1306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到2015年基本解决新增人口的饮水不安全问题。近年来,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我省累计投入资金89.5亿元,建成各类供水工程2.5万多处,解决了1850多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入户率由“十一五”末的34.4%提高到78%,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初步实现了建设规范化、供水集中化、管理信息化和运行长效化,极大地改善了广大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条件。

面对农村饮水工程点多、线长、分布广的特点,为了确保老百姓都能够吃上方便、洁净、卫生的自来水,我们把保障水质安全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陕西城乡供水统管的有利条件,不失时机地启动实施了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经过连续3年的工作,全省101个涉及农村饮水的县(区)全部建立了能够检测21项常规指标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基本实现了县级农村饮水工程水质监测网络全覆盖。在具体实践中,我们主要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突出规划引领,以行政推动主导监测中心建设

从2006年8月起,在2005年农村饮水现状调查的基础上,我们组织编写了《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十一五”规划》,并经省政府批准下发执行。在规划中,明确提出依托县(区)自来水公司现有水质检测设施和人员,在全省101个县(区)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每个监测中心规划投资20万元,其中省级投资15.2万元,市、县各配套2.4万元。规划出台后,我们积极和省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在省级农村饮水项目建设资金外,特别列支了1535万元专项资金,专门用于101个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同时,省政府还与各市(区)政府分别签订了农村饮水安全目标责任书,将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列入各级政府的任期目标进行严格考核,有力地推动了监测中心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狠抓科学论证,以技术规程确保建设标准质量

一是把好论证关。根据我省水质特点和投资情况,经过有关专家的多方调查研究,我们合理确定了拟建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的检测指标、设备仪器及取样车辆。具体检测指标为: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六价铬、氟化物、硝酸盐、砷、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值、铁、锰、总硬度、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氨氮、余氯等21项常规指标。每个水质监测中心必须配备能够满足检测21项常规指标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仪器,以及取样车一辆。

二是把好方案关。在与财政部门会商的基础上,2007年12月以来,我们先后下发了《关于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有关事宜的通知》和《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方案编制大纲》,并联合省财政厅及时下达了建设计划。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设方案,报经省水利厅审查批复后开始建设工作。在具体实施步骤上, 101处水质监测中心建设分二期进行:第一期从2007年12月开始,选择在配套资金、现有场所、人员条件等相对较好,地方积极性较高的12个县(区)先行试点建设,于2008年底全面完成。第二期从2009年1月开始,参照一期建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在剩余的89个县(区)全面展开,到2010年底基本完成。至此,全省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全部建成并投入运行。

三是把好采购关。针对各地缺乏水质监测中心建设经验的实际情况,我们严格依据检测工作技术要求,对设备、仪器、药剂等关键性配置的采购,通过大量的调查研究和实际考察,选择了3家具备相应资质的供货单位推荐作为供应商,由县(区)自行选择其中一家签订供货合同。对于水质监测取样车要求必须具有一定的越野性能,以适应农村供水工程周边的特殊路况,且车辆价格严格控制在5万元以内。水质化验室优先利用县(区)自来水公司或较大规模的农村供水厂(站)现有场所,按照化验室特殊要求装修后使用,以最大限度的节约建设资金。

四是把好验收关。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成后,资金支付按照“先验后报”的原则,由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并吸纳有关专家以及所在市、县的水利、财政部门组成验收组,逐县(区)逐中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省水利厅下发验收鉴定书,省财政厅根据验收结果下拨专项资金,各县(区)持验收鉴定书在县财政局予以报账。

三、严格持证上岗,以业务培训提升全员检测水平

为适应水质保障工作要求,提高水质检验人员的业务技能,2006年以来,我们和省人社厅积极协调,联合举办了4届共7期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技能鉴定培训班,先后对515名水质化验工进行了专业培训,并向通过严格考试的379人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资格证书”,其中:161人获得高级证书,104人获得中级证书,114人获得初级证书。这些检测人员全部做到了持证上岗,已成为各县(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的中坚力量,通过日常操作和实践锻炼,发挥了较好的“传、帮、带”作用,为全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保障工作培养了一支来自基层水厂、具备检测技能、富有实践经验的高素质专业化队伍。

四、重视行业自检,以规范监测保障区域饮水安全

我省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地点一般设在当地自来水公司,部分县(区)设在水利部门直管的集中供水厂(站),均隶属县水利局管理,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县农村饮水工程及县城供水的水源水、出厂水及管网末梢水的水质监测和检验任务,作为卫生部门继续行使城乡供水水质监测行政监督职能的行业内控和必要补充。在具体工作中,根据辖区工程规模、水源类型、地域分布等情况,由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每年提出监测工作计划,确定检测指标和抽检频次,报经县水利局批准后实施。在检测频次上,一般县城供水和大型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每月一次,小型村镇集中供水工程每季度一次,水质检测仅收取成本费用;分散供水工程进行日常巡检,水质检测全部无偿服务,确保年度内全覆盖。同时,积极与卫生疾控部门通力合作,每年联合召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工作会议,共同对水质保障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和年度总结,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稳步提升,有力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力求费省效宏,以健全网络实现监测全面覆盖

在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没有建立之前,我省县级农村饮用水水质检测主要委托卫生疾控部门检验分析,化验每份水样一般收费超过1300元,供水单位普遍负担较重,尤其是小型水厂难以负担,导致大部分供水工程水质化验工作没有真正落实,水质监测覆盖面较窄,审计部门也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成后,由于化验人员的工资、福利等由县级财政负担,属于水利部门内部管理结算,加之取样、检测均为自己完成,多取水样、集中化验,使得整体监测费用大幅度降低。宝鸡市岐山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成后,由于成本大大降低,每份水样检测仅收取200元,每季度可对全县60多处农村饮水工程21项水质指标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目前,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监测工作已初步形成以卫生疾控部门检验为主、水利部门行业内控为辅,涵盖城乡、资源共享、相互配合、互为补充的监测新格局,比较好地实现了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双保险”。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的建立,完善了净水工艺的生产质量控制环节,为确保农村供水水质达标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一是解决了中小型水厂单独设立化验室建设成本高、无专业人员管理的问题。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大多供水规模小、管理人员少,普遍缺乏从事水质化验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发挥部门资源优势,进行定期巡回检测,是现阶段保障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二是扭转了长期以来水质保障工作比较薄弱的局面。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对各类水质进行定期监测和应急检测,便于及时发现供水安全隐患,尽快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有效提高了水利部门防范水源公共安全事件的能力。三是密切了与卫生主管部门在水质监测工作上的良好协作关系。长期以来,在一些介水病区和改水效果认定上,水利部门和卫生部门往往认识不一。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建立后,县级水利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分别检测,共同协商,既便于一些认识上分歧的解决,又可以携手更好地保障区域水质安全。

我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运行以来,已经发挥了预期的作用,同时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2010年至2012年底,全省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累计提高了24个百分点。但在几年来的工作实践中,我们感到还有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亟需解决:一是检测能力偏低,还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我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虽然实现了县级全覆盖,但也只能进行21项常规指标检测,分析检验水平和能力仍比较低,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需要。随着国家新的水质标准实施,检测指标和检测频率都对监测能力和水平提出更高要求,强化能力建设势在必行。二是工作经费不足,监测中心正常运行还有困难。我省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属临时机构,缺乏专职人员,缺少专项经费,要实现日检、月检、季检及巡检等,仅药剂、取样、车辆和人员工资等年运行费用大致在20万元。目前,全省财政补贴的县(区)不到10个县,其余的县(区)一般只能由自来水公司水费补贴。由于经费紧张,导致检验指标、频次达不到要求的情况时有发生。三是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长效机制还没形成。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量大、面广,技术含量高,由于缺乏专项投资,加之监督约束机制不健全,一般在发生影响面较大的水质事件后,才会引起当地政府的足够重视,使得正常的水质监测网络和工作开展形同虚设,亟需建立完善的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长效机制。四是农村饮水安全水源保护工作仍任重而道远。目前,我省水源保护行政职能在环保部门,实际承担保护工作的却是供水单位。由于缺乏保护费用和有效处置措施,保护不力导致的水源污染和水量枯竭现象时有发生。此外,2006年以前实施的大多数项目,当初着重是为了解决农村群众“没水吃”的最基本需求,普遍没有配备消毒措施和净化设施。按照现行标准要求都需要更新改造,而这部分项目依据现行国家政策却没有专门的投资渠道。

最后,有3点具体建议,在这里愿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是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必要而且迫切。加强水质监测,确保水质安全是水利行业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随着近年来环境污染的加剧,水质安全隐患越来越严重,人为因素导致的二次污染经常发生,需要监测的点面多、任务重。地方卫生疾控部门虽然定期进行水质检测,但范围太小,时间间隔长。建设水利行业自己的水质监测中心既是行业管理的基本需要,又是行业保证内控质量的一项有效措施,应该放在与饮水工程建设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

二是应考虑构建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工作的长效运行机制。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能否正常运转,关键在于机构、人员和经费是否真正落实。在中心建设时,最好能够联合财政、编办等部门共同开展,运行经费由财政部门负责,机构和人员由编办负责解决。同时,把水质监测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地自上而下进行严格考核,确保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常态化。

三是建议对农村饮水工程水源保护和水质改善工作列支专项经费。开拓视野,创新思路,逐步解决运行费用不足的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良性运行的新体制和新机制,下气力从供水源头和净水工艺上,提高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合格率和供水保证率,切实保障城乡广大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文明和谐进步作出新的贡献。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