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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农村水利网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检查的通知
办农水函[2013]1264号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3/12/17    

自200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建设启动以来,在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效益。但在最近检查中发现,个别地方还存在法制观念淡薄,资金使用不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仍有薄弱环节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重点县建设管理,研究和完善重点县建设的管理制度和管控机制,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工程安全和效益的充分发挥。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重点县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全面覆盖、深入排查的总体要求,采取分省逐县、自下而上的排查方式,对第一至四批1650个重点县次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前期工作、建设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工程验收、建后管护等。重点是资金使用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工程质量监控情况;历次检查、稽察和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三、组织形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由农村水利司牵头组织,财务司配合。分两个阶段开展工作,时间安排为2013年12月17日-2014年1月20日。

第一阶段为自查阶段(2013年12月17日-2014年1月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第一至第四批重点县开展自查工作,按照重点县自查报告提纲(见附件)完成自查报告。省级在县级自查的基础上完成省级自查。

第二阶段为抽查阶段(2014年1月6日-20日),由水利部组织有关单位组成检查组,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有关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精心布置、周密安排,按要求组织做好本省第一至第四批重点县的自查工作。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督促检查,适时对各重点县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复核,抽查的县原则上不少于本省重点县的1/3。对水利部稽查办、财政部专员办和审计部门已检查过的县,重点检查其整改落实情况。对其他县,重点检查其资金使用管理,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在检查资金使用管理情况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个方面内容:①是否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②是否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项目财务工作;③是否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到位;④是否专账存储、专款专用,资金拨付使用是否规范,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财务账目管理是否规范;⑤是否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并经审计。

2、各重点县要充分认识本次检查工作的重要性,按照实事求是,不留死角的原则,把自查工作做实、做细,从项目建设到建后管护各个方面逐一排查,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对自查中暴露的问题进行隐瞒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材料报送

自查工作结束后,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于2014年1月9日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将省级自查报告,分批次汇总后的县级自查报告报水利部农村水利司。电子版发农村水利司邮箱:nsc@mwr.gov.cn。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  欢 010-63204416

                  袁晓奇 010-63204520(兼传真)

 

附件

重点县自查报告提纲

一、重点县基本情况

(一)进展情况

各重点县截止到2013年11月底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省级应说明各批次重点县的建设任务完成情况。

(二)主要成效

说明项目实施后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及环境效益等,并列出相关数据。

二、《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情况

《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编制、审查、审批情况;重点县三年建设方案实施后完成规划中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任务的情况;测算全面完成规划任务还需要的投入;说明规划在资金整合方面的具体作用。

三、重点县建设管理

(一)重点县遴选

重点县选择的原则、方式;申报、审查、审批程序和要求。

(二)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各重点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间协调机制的情况;出台的加强重点县建设管理的政策、制度、办法等。

(三)前期工作

重点县三年建设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编制、审查、审批情况,与《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衔接情况;项目变更情况,说明变更原因及审查审批情况。

(四)建设管理

执行“四制”情况或开展“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建设管理模式的做法;工程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情况。

(五)质量管理

针对重点县项目单项工程规模小、施工分散等特点,制定了哪些质量管理办法,采取了哪些质量控制措施加强工程质量管控。

(六)验收情况

验收办法制定情况,工程验收情况。

省级应包括第一至第四批重点县工程已完成验收的数量以及合格率、优良率。

(七)工程建后管护

管护主体落实、责任制落实、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

四、重点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资金落实

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重点县三年建设方案的要求一致。资金整合情况。农民投劳筹资情况。

(二)资金拨付

各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

(三)资金使用

财务制度建立情况,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情况,各级财政投入及农民投劳筹资使用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列举各级检查、稽察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针对问题采取的整改措施以及整改效果。

六、有关意见和建议

针对重点县资金管理、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注:省级自查报告可参照执行。

附表:1、*** 省 *** 县第 *** 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表

      2、*** 省 *** 县第 *** 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投资效益表


文档附件区
(1)、*** 省 *** 县第 *** 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任务表
(2)、*** 省 *** 县第 *** 批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投资效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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