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灌排中心 水利资讯 领导之声 政策法规 技术标准 规划方案 文件汇编 调查研究 学习园地 经验交流 科技推广
2025年5月2日 星期五    
       饮水安全 农村水电 专题荟萃 图片集锦 会议报道 典型交流 培训课件 专业视频 国际农水 专项工作 资料共享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已启用新站点,http://gpzx.mwr.cn/,当前站点将于2025年4月底关闭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已启用新站点,http://gpzx.mwr.cn/,当前站点将于2025年4月底关闭    
首页 > 正文
——在2014年全国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培训班上的交流材料
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做法与经验
2014年6月10日
  福建省水利厅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4/7/30    

 

认真贯彻 积极探索 切实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根据培训安排,现将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试点工作总体进展情况

(一)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2013年12月,福建省水利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计划2013年9月~2013年12月为组织准备阶段,2014年1月~2014年12月为试点推进阶段,2015年1月~2015年3月为总结推广阶段。同月,福建省水利厅、省财政厅成立“福建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省水利厅建设与管理处,抽调专职人员固定场所办公。

同时,要求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水利局、财政局也相应设立改革领导小组及其专门办事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当地改革工作。

(二)调查摸清现状,合理选取改革试点

根据水利普查成果,福建省共有小型水库3461座,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726条,3级以下堤防4821条,小型水闸3944座,设计灌溉面积50亩(含)~1万亩的灌区40350处,塘坝1.37万处,窖池1.99万处,灌溉机电井8.28万眼,小型泵站2424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1000立方米以下)759269处,小型水电站6652座。

按当地政府支持、工程类别齐全、群众关注度高的原则,2014年1月在各设区市申报的基础上,确定闽清县、荔城区、永春县、龙海市、龙文区、上杭县、宁化县、武夷山市、福鼎市等9个县(市、区)作为省级改革试点县,推荐龙海市、荔城区为全国改革示范县。

(三)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改革经验交流

去年12月,部建管司在我省召开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座谈会后,我省各级水利部门对如何做好改革工作有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各地按照孙司长讲话要求,采取专题调研、召开协调推进会、信息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快推进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2014年3月,福建省水利厅丘汀萌副厅长专程赴三明市的宁化、泰宁县,与水利局和部分工程管理单位人员就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进行座谈,鼓励两县对“以大带小”集中管理模式和“用水户协会”管护模式进一步总结和推广。同月,省水利厅改革办联合省水利行业协会赴泉州、漳州开展专题调研,并组织9个试点县在福州召开试点工作座谈会,交流改革思路,了解试点工作进展,部署下阶段工作。4月,省水利厅改革办召开深化水利改革领导小组成员会议,讨论通过了《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处室的分工,并建议有关处室对改革试点县给予技术指导及经费支持。加强改革信息交流,印发了《福建水利改革动态》第1期。5月,省水利厅改革办联合省水利行业协会赴湖南、江西开展专题调研。

(四)落实专项经费,逐步构建激励机制

各级水利部门提请财政部门,将办事机构工作所需经费纳入财政年度预算。2014年,福建省级财政划拨60万元作为省级水利改革办事机构工作经费,500万元作为试点县水利改革办事机构工作经费。省水利厅根据改革分工方案,厅有关处室在试点推进阶段加强县级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在总结推广阶段汇总收集业务范围内改革有关成果,并认真分析、总结出适合我省省情实际的工程管理模式等试点改革成果。

同时,为鼓励地方积极推进改革工作,厅有关处室结合面上工作,对试点县工程建设和管护经费给予倾斜支持。试点期间,县级财政也对试点县(市、区)的工程管护经费给予倾斜支持。

(五)各试点县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

我省各试点县(市、区)积极探索,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一是实行“一村一图一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龙海市水利部门加强与国土局、民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投入17万元向省测绘局购买电子版地形图,为确权划界奠定技术基础;以行政村为单元,牵头组织技术人员集中时间,实地踏勘,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做到“一村一图一表”,,确保基础数据真实准确。二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龙海市、龙文区等试点县(市、区)出台了考核办法,对改革工作实行定期通报、阶段评比、年底验收等制度。对改革任务完成较好的乡镇,在农村水利设施投入方面予以倾斜;对改革推进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三是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经费保障机制。龙海市、荔城区、龙文区、宁化县等试点县(市、区)财政每年从土地出让收益提取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或水资源费中提取150至300万元,作为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补助经费,并视年度财力及工程管护需要逐年增长。

二、存在困难和问题

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新的工作,当前开展试点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基层乡村干部对改革工作的思想认识不足,水利工程设施尤其是纯公益性工程长期以来在投资、经营、管理依赖国家的旧观念未改变。二是管护经费不足。特别是随着惠农、惠民政策的不断深化,农业水费收取的难度加大,另一方面近年小型水利工程逐年增多,管护经费严重不足。三是地方水利项目多、任务重、时间紧,各级水利部门人才紧缺,抽调改革专职工作人员存在一定难度。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福建省水利工程管理工作特别是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与水利部的要求和先进省份还存在较大差距和不足。下阶段我省将按照水利部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在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明确管护方式等方面工作进行认真总结经验,全面、稳步推进我省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