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州)、县(市、区)财政局、水务局: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财农〔2009〕457号)和省财政厅、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川财农〔2014〕32号)、《关于开展2013年度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资金绩效考评的通知》(川财农〔2014〕33号)的规定及要求,第四批、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以下简称重点县)2013年度县级绩效考评工作已经完成。现将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考评结果
此次考评对象为除藏区、芦山“4.20”地震灾区外的57个第四批、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考评结果如下(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
(一)优秀县(市、区)20个:南江县、昭化区、大竹县、合江县、泸县、宣汉县、苍溪县、阆中市、雁江区、广汉市、南溪区、平昌县、万源市、巴州区、高坪区、涪城区、南部县、开江县、绵竹市、屏山县。
(二)良好县(市、区)36个:通江县、隆昌县、什邡市、乐至县、广安区、宁南县、叙永县、彭山县、五通桥区、仁和区、邛崃市、青川县、盐亭县、洪雅县、德昌县、犍为县、西充县、内江市市中区、顺庆区、邻水县、游仙区、江安县、盐边县、仁寿县、恩阳区、朝天区、江阳区、大英县、龙马潭区、宜宾县、简阳市、会东县、船山区、东坡区、贡井区、青神县。
(三)合格县1个:新津县。
二、总体评价
考评结果表明,2013年,第四批、第五批重点县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工作,呈现出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资金管理不断规范、建管水平不断提高、工程效益不断提升的特点,全省重点县建设稳步推进。
(一)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重点县建设得到了县(市、区)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营造了赶超竞位的良好氛围,项目建设的整体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上一年度考评名次靠后的屏山县、广安区等县(市、区),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工程质量及建管水平大幅提升。
(二)多元化投入机制进一步形成。2013年,第四批、第五批重点县共完成投资56.40亿元,其中专项项目完成投资26.45亿元,统筹整合涉农建设资金29.95亿元。专项项目中,完成中央和省级投资14.17亿元,县(市、区)级财政投入资金7.30亿元,以此带动群众投资投劳4.98亿元,以财政投入为引导的多元化小农水投入机制进一步完善。
(三)民办公助机制进一步完善。2013年,民办公助机制在重点县中深入推进,各项制度办法日趋完善,工作措施更加有力,建管水平逐步提高,“群众自愿、先改后建、先建后补”的理念深入民心,“群众主体、县乡主抓、行业主导”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四)规划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各县(市、区)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围绕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思路,同步推进其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布局更加合理。树立工程精品意识,逐步改进施工工艺、技术,提高科技含量,提升工程形象,促进“人水和谐”。
(五)工程效益水平进一步增强。各县(市、区)在重点县建设中,以产业发展为主线,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提高、抗御自然灾害能力明显增强,部分工程在抗御去冬今春的干旱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考评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重点县县级投入到位迟,支付进度慢;个别重点县受益群众参与程度不高、民办公助机制有待完善;个别重点县施工队伍选择随意性大,程序不规范;个别重点县工程规划不合理,施工材料选择不科学,工程质量较差;一些县建后管护制度不健全等等。针对以上问题,各地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改进,进一步做好重点县建设管理各项工作。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下一步,各地要进一步深化民办公助机制,切实注重重点县建设与高标准农田规划、当地优势产业发展规划及抗旱规划等规划衔接,并依托重点县建设,同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因地制宜探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在此基础上,各地还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政府高位推动,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以组织保障推动项目建设。各重点县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联动机制,配合密切、分工明确、协调有力,形成政府抓统筹、部门抓配合、乡镇抓协调的工作格局。
(二)深化民办公助机制。各重点县要按照“民办公助”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措施,推动机制创新不断深化。要全面落实“群众主体”的工作原则,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议事、村务公开、农民监督等方式,最大程度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工程建设与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在规划、产权制度改革、建设、管护等各环节,都要充分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要切实加强对农民群众筹资筹劳任务分配、筹集方式及到位、支出、完成情况的监管,健全农民群众筹资筹劳财务核算管理,指导项目村建立完整的“明白账”,定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三)精心编制实施方案。加强前期工作,各重点县要依据已批准的重点县《建设方案》,精心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科学选型。要以重点县建设为平台,统筹安排涉农涉水项目,与重点县建设紧密结合,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实现项目区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要以群众自愿申报为基础,及时下达村级实施方案及批复。方案及批复要细化到村,并要明确建设任务、投资构成、补助政策、工期、质量、验收要求等。批复要与村级实施主体一一对应,并抄送所在乡镇政府。
(四)打造优质精品工程。各重点县要完善“农民主体、部门监管、社会监督”的施工队伍选择机制,切实加强对施工队伍选择的监督监管。在施工队伍选择中,各重点县财政、水利部门要发挥好“信息发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职责,既要杜绝包办代替,又要切实加强监管。要高度重视工程质量,从提高工程耐久性、减少维护支出、便于维护管理的角度,科学选材,精心施工。注重建立部门指导和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工程质量全过程管理机制,始终把工程质量作为项目建设的生命线,着力打造群众长期受益的精品工程。
(五)切实加强建后管护。对已交付运行的工程,要定期组织“回头看”检查,围绕“三有五落实”的目标(工程有产权证书、有运行制度、有工程档案,产权所有者落实、管理者落实、管护制度落实、管护经费落实、监管责任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工程管护制度、办法,确保工程能用、好用和用好。
为进一步强化考评结果运用,今年将继续依据考评结果实行奖优罚劣。具体事宜另文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水利厅
201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