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时期是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大投入、大建设、大发展的阶段,仅2011-2013年三年时间,全省完成总投资59.86亿元,解决了规划内127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了93%,受益人口达到6000万。农村饮水安全名副其实的成为群众受益最直接、受益人口最广、最受老百姓欢迎的民心工程。工作中,我们主要做到了“三突出三坚持”:
一、突出农村饮水安全的公益性,坚持政府主导
一是明确政府的责任主体地位。我省每年都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写入政府工作报告,向全省人民作出庄严承诺。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和各级各部门责任,保证责任落到实处。二是确保财政投入到位。我省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作为财政投入的优先保证项目,每年都会根据来年的饮水安全建议计划,打足财政预算,待国家计划下达后,足额落实省级资金,及时将计划转发各地,为项目的顺利实施节省了宝贵时间。三是严格考核奖惩。各级都将饮水工程建设列入科学发展观考核的具体内容,每年组织考核,量化打分,兑现奖惩。省里还坚持将考核结果和计划安排挂钩,优先安排任务完成好的地方,形成竞争态势,调动了地方的积极性。
二、突出农村饮水安全的科学性,坚持符合山东实际的技术路线。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坚持规模发展。我们打破原来一村一井的格局,依托优质水源,大力推进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全省建成万人以上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1054处,覆盖人口达到3337万人,占总受益人口的55.52%。二是打破城乡分割,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我省一直坚持“农村供水城市化、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发展方向不动摇, 凡是城市自来水能辐射到的农村不再单独建设供水工程。目前全省已有53个县(市、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占到全省县(市、区)总数的41%。德州市按照“同源、同网、同质”的目标要求,整建制实现了城乡供水一体化;潍坊市规模化集中供水率达到94.6%。三是重视水源选择,从源头上保证水质安全。为从根本上解决沿黄地区饮水水源问题,我省规划建设饮水安全平原水库26座,总投资 83.1亿元,受益人口991万人。为扶持沿黄地区修建平原水库,我省将省级补助由原来每方库容4毛钱,提高到补助总投资的20%,比原来补助标准提高10倍以上。目前,已有7座水库完工,具备蓄水条件。
三、突出农村饮水安全的长效性,坚持不断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发展。今年以来,我省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为主线,相继出台了《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工程维修资金筹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年度考核办法》和《山东省农村供水水厂规范化管理先进单位考核办法》,促进了工程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二是健全机构、强化监管。全省17个市和128个有农村供水任务的县(市、区)全部成立了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有65个县建立了“116”水利服务热线电话,随时接受广大用水户的投诉,及时化解了农村供水中的矛盾。三是创新机制,增强活力。我省重点推广了农村自来水工程公司化经营和协会管理两种管理形式。对城乡一体化的供水工程,充分发挥城市自来水公司的人才、技术和管理优势,实行城乡统一管理。对规模较大的工程,积极推广企业化经营,明晰产权,落实经营权,供水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接受水利行业管理,水价执行政府最高限价。对单村供水工程,积极推广以乡镇或县为单元,成立供水协会统一管理的模式。
此外,我省尤其注重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强化了县级建设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县级水利部门的管理和技术优势,以县为单位“统一设计、统一招投标、统一施工监理、统一检查验收”,严把设备材料质量关、施工队伍选择关、工程质量监督关、工程检查验收关“四道关口”,特别是对管材设备实行了产品认证备案制度,对工程质量实行终身责任制度,确保了工程质量优良。
目前,我省正处于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推进的关键时期,对饮水安全建设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根据这次会议的要求,下一步我省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总的思路是:以从根本上解决群众饮水安全为目标,以工程长效运行为核心,加快完善水质合格、保障率高、保护到位的水源安全体系,规模大、标准高、建设质量好的供水工程体系,机制灵活、管理规范、服务周到的工程运营管理服务体系和覆盖全、效率高、监管有力的政府监管体系。同时,提前谋划我省农村饮水提升有关工作,为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