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入冬以来,我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农村改革为动力,努力开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
一、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按照“空间均衡、系统治理”的发展思路,构建新型城乡一体化水利格局。一是编制城乡水利发展规划。今年制定和批复全省水利中长期供求规划、灌溉发展总体规划等9个规划。二是加快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加快建设50余处大中型骨干工程,解决了361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完成1046座规划内一般小(2)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三是推进农田水利示范区建设。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产业发展、新村建设、乡村旅游和环境改善有机结合,统一规划、集中投入、规模建设,全年整合涉农资金120亿元,建成万亩以上农田水利示范区144个,总面积达240万亩,助推179个幸福美丽新村和425个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建设。四是实施水利扶贫攻坚。今年已投入30.7亿元,重点支持高原藏区、秦巴山区、乌蒙山区和大小凉山彝区四大连片贫困地区农田水利等基础建设,挖掘发展潜力,缩小发展差距。
二、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改革,激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活力
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新一轮农村产权改革的重要内容,盘活现有资产,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一是加强指导。出台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成立工作机构。二是明界确权。通过清产核资、四至划界,2010年以来建设的小型水利工程已全部明界确权,并发放产权证书14万份。三是赋权管护。依法赋予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人所有、使用、经营、管理、受益、收益的权能,产权人可以自主申报和实施项目,接受管护资金补贴。全省有60个县建立了小型水利工程管护专项经费渠道。四是推进试点。确定了2个中央级、19个省级水利改革试点县。开展小型水利工程所有权、经营权分离和对外承包、抵押、融资等试点,促进工程产权物权化、资产资本化。巴中市巴州区成立了全省首家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交易中心,实现交易流转21处,交易额540万元。
三、引入市场运作机制,吸引各方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广泛吸引金融机构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是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依托农田水利示范区,今年培育2641个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引导其投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13.3亿元。二是加强信贷融资。按照“政策性资金、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全省已有11个市以地方财政注入资本金形式,引导涉农企业参股,共同搭建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平台。三是完善社会化服务。为适应农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政府通过购买公共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服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按照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目标,切实转变政府职能,简化农田水利项目审批、建设等程序,实现政府由“大包揽”向“重指导”、由审查审批向监管监督的转变。进一步建立健全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和民办公助三项机制,调动基层政府和农民群众参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积极性。
会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汪洋副总理的重要讲话和此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措施,加快改革发展步伐,奋力推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