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是全国第一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10个试点省(区)之一,在水利部的指导帮助下,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广西农村供水情况
一直以来,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得到了水利部的大力支持,自治区从2005年起已经连续10年将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列为为民办实事重要内容, “十一五”期间广西共解决了1061.4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十二五”以来广西已经下达计划安排解决1439.3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占规划建设任务1779.64万人的80.9%,目前还有340.34万人待安排。
据统计,截至2013年底,广西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36166处,设计供水总规模为499m3/d,受益农村人口2720.57万人以及243.61万农村师生,受益农村人口比例为63.9%,供水到户人口为2616.2万人。200吨/日以下小型供水工程数量占全区集中供水工程的87.8%,是解决我区广大农村群众饮用水的主要方式。我区近几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质合格率一直在40-50%之间,90%以上不合格指标为微生物,主要是因为村屯供水工程群众不愿意消毒,加上我区地处亚热带,气候湿热, 细菌繁殖快,造成我区水质合格率较低。
二、水质检测中心方案编制情况
根据《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农经〔2013〕2259号),去年我区就委托扬州大学工程设计研究院编制《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在深入我区各地调查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编制了全区的建设方案,并编制都安县水质检测中心典型设计方案、贵港市水质检测中心典型设计方案,作为全区各地编制方案的参考。今年2月自治区部署各地开展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3月广西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通过了水利部的技术复核,我区根据复核意见组织编制单位和各地对水质建设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根据《广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实施方案》,方案拟定用2年时间,建设内容为: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111个,其中县级109个,设区市2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按具备24项检测指标能力配置,设区市水质检测中心按具备41项检测指标能力配置。全区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估算投资12817万元,单个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概算投资115万元。
三、建设进展情况
6月2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以发改投资〔2014〕1446号下达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2016万元,计划建设28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根据自愿的原则,经与全区14个市级水利局对接,我区选定了28个积极性高、基础较好的县(市、区)作为第一批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县,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于8月4日以桂发改投资〔2014〕919号分解下达了我区的投资计划。并明确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由市级水利部门组织审查,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审批,报自治区备核。
截至目前,全区28个项目县已完成建设方案编制的23个县,还有5个县还未编制完成。已完成建设方案批复9个县,其他项目县正在进行审查或修改建设方案,预计本月底基本完成方案的编制和审批工作。我区经征询各地对水质检测中心招标采购的意见,有一半以上的县选择自行招标采购,我厅已明确水质检测中心仪器设备由县级自行招标采购。
四、存在问题
(一)各地对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普遍不熟悉,同时水质检测中心建成后运行费用难以落实,移动检测车辆需汽车定编办核准同意才能购买,协调工作多,各项工作推进慢。
(二)水质检测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同时需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持证上岗,才能开展检测业务,需要一定的时间来落实。
(三)部分地区建设场地有待进一步落实,特别是桂西北地区,由于没有规模以上水厂,需协调相关落实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场地。
五、下一步打算
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已列入自治区“美丽广西 生态乡村”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的重要内容,自治区党委、政府计划在10月份启动实施,我们将督促各地抓紧完成项目建设。
(一)督促各地加快水质检测中心建设方案的编制、审批工作,完善程序,加快项目建设,计划在明年3月份全面完成第一批28个县建设任务。
(二)加强指导,自治区选择一些建设方案设备仪器配置供各地参考,指导各地加快招标采购工作。
(三)积极协调筹措落实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我厅将尽快争取自治区财政按中央+自治区补助资金占总投资80%落实自治区配套资金,即每个县自治区补助20万元。
(四)及时组织水质检测人员上岗培训,委托自治区疾控中心或自治区水环境监测中心对各县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及时熟悉相关业务,以便开展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