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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斌杰:加强能力建设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 提升基层水利服务水平
来源:水利部网站2014年专题报道——“深化改革 兴水惠民”
  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副司长     顾斌杰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4/12/2    

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元,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强化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水利科技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2012年6月水利部会同中编办、财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建立“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有效地推进了全国基层水利相关改革工作,提升了服务能力。

一、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总体来看,经过近几年的大力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基本实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办公场所”的目标。

一是机构不断健全完善。全国共批复基层水利服务机构29364个,建设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29351个,覆盖全国95%的乡镇。按照机构设置划分,独立设置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含乡镇站)有24065个,占全国的82%;乡镇农业服务中心挂牌的有5286个,占全国的18%。按管理体制划分,县水利局为主管理的、乡镇政府为主管理的、其它类型的分别占45%、43%、12%。按机构性质划分,财政全额拨款的、财政差额拨款的、自收自支的分别占90%、6%和4%。

二是人员不断充实。全国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共批复人员编制125007人,其中人员编制数比2010年底增加12512个,在岗人员比2010年底增加11965人。在岗人员中,本科及以上学历占13%,专科学历占30%,中专学历占21%;获得工程师以上职称的有20358人,占15.5%;水利相关专业人数为45224人,占35%。

三是经费得到保障。全国共有25795个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占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总数的88%;共有20185个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业务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占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总数的69%。

四是管理体制得以理顺。许多地方通过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确保了基层人员对业务的熟悉、上下级部门之间的联系畅通以及职能的充分发挥,在组织防汛抗旱、开展农田水利规划设计、基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指导工程运行管护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五是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各地在推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过程中高度重视能力建设,对水利管理站基础设施、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等软硬件建设提出具体标准和要求,着力推进水利管理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大大增强了水利服务站的服务能力。基层水利技术人员能够主动参与到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督、验收、管护等各项涉水事务管理中来,有效地解决了基层水利建设管理能力薄弱的问题,提高了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二、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基层水利服务水平的关键任务

尽管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取得可喜成绩,但在基层水利人员配备、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管理制度、服务能力等方面,与《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因此,下一步必须立足于基层水利服务的实际需求,着力进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巩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基层水利服务机构长期有效、良性运行。

(一)建立经费保障机制

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和运行维护经费,要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由财政全额负担。对于贫困县应按农村综合改革的有关政策,由省、市财政适当给以补助。要落实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有关政策,执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要逐步加强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基础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

(二)规范人员配备

一要合理确定编制。各地要根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职能、管辖面积、管理任务等因素对人员编制数量进行合理配备或调剂安排,保证人员编制数量与所承担工作任务相适应。具体编制数量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二要科学设置岗位。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要求进行岗位设置。具体岗位要按照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的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三要加强人事管理。建立健全“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人事管理制度。积极落实“三支一扶”政策,吸引水利院校大学生到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工作。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出现空缺岗位的,应优先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并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进岗人员必须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培训并经考核后取得上岗培训合格证书,到2017年底全部人员基本实现持证上岗,具体上岗条件和考核办法由各地自行确定。四要优化人才结构。新进人员应具有水利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要制定计划,落实经费,定期开展在职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机构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发挥水利院校作用,面向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开展水利专业学历教育,提高人员学历层次和专业能力。经过几年努力,实现基层水利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达到80%的目标。

(三)改善基础设施

要根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工作任务科学确定基础设施规模。有防汛抗旱任务的,可设防汛抗旱值班室。有存储防汛抗旱物资要求的,应根据防汛抗旱部门的统一要求配备防汛抗旱物资仓储用房。其他设施根据实际需要合规、合理安排。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办公场所应基本固定,地点选择应本着利于工作、方便生活、经济合理、交通便捷、安全适用的原则,可选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也可选在乡镇内主要骨干水利工程管理单位附近。应在办公场所建筑物入口处明显位置挂设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名称匾牌。

(四)配备设备装备

根据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管辖范围、工作人员数量、管理的水利工程数量和类型、技术服务任务等情况,配备相关的技术设备。为满足辖区内小型水利工程勘测、施工巡视检查与检测、用水或过水流量观测、技术服务等需要,每个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至少配备一套水准仪及配套器件、经纬仪或全站仪、流速仪(有渠道测流任务的)、水质监测设备(有水质监测任务的)、移动测墒仪(有墒情监测任务的)、平板仪、GPS设备等。有重要防汛抗旱任务的,可结合县(市、区)防汛专用无线信道的建设,配备相应的防汛抗旱信息传输专用通讯设备。

(五)健全管理制度

加强和规范机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人事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档案管理、监督考核、工作制度等内部规章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运作规范。强化服务质量意识,加强岗位管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公布服务电话和办事指南,促进服务便捷、高效、优质。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物资管理、辖区内公益性水利工程设施设备运行管护、河湖管理巡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各类基层水利专业服务组织管理、农村水管员管理等相关制度。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要高度重视,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是一项长期的任务,要把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纳入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已经制定建设标准的地区,要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建设。没有开展相关工作的,要将开展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和检查,确保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任务。

二要明确责任,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扎实有序推进。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工作,加强能力建设工作督导。各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和考核任务,对辖区内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评价和工作督导。水利部要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和定期公示。

三要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能力建设经费。积极争取、多渠道筹措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协调地方财政部门将能力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集中安排。进一步落实关于水费和相关的水规费中安排资金用于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办公场所、技术装备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工作条件建设及人员培训的有关规定。

四要加强宣传交流,健全综合评价机制。要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综合评价体系,加强机构管理和规范运行,客观反映服务质量和绩效情况。广泛宣传交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开展的工作与取得的成效,扩大影响,为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重视、支持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建设营造良好氛围,促进基层水利服务能力与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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