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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成效显著
  海南省水务厅农水处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4/12/12    

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开展6年来,海南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进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也积极了宝贵经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项目选定方面

(一)采取竞争立项,建立起公开竞争的项目遴选机制。6年来,我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都采取竞争立项的办法来选定,由省财政厅、省水务厅联合制定《海南省各年度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竞争立项办法》及专家评分标准,并严格按照“七步操作法”竞争立项办法要求,第一步,确定评选方式和候选市县,省财政厅和水务厅召开联席会议,根据立项条件和市县工作表现,研究酝酿产生候选市县。第二步,布置编写申报材料,水务厅与财政厅联合召开会议,公布候选市县名单,统一布置候选市县编写申报材料。第三步,组织审查,省水务厅、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候选市县进行现场勘查核对。第四步,专家评审,根据申报材料和现场核查结果,专家对候选市县分别打分排序并出具专家推荐意见。第五步,省主管部门审查,水务厅党组会议审查重点县名单。第六步,省领导审定,省水务厅、省财政厅联合行文向省政府报送该批次重点县名录,经省政府领导审定。第七步,结果公示,省水务厅网站公示重点县名单,到期无异议上报财政部、水利部。目前,这种竞争立项机制已开始向其他项目推广,效果良好。

(二)初步建立起群众参与的项目申报机制。6年来,我省重点县项目都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申报,申报项目的村都必须召开村民会议,以“一事一议”的形式议定投工投劳等相关事宜,大家签名、按手印,项目才可能列入重点县建设项目。该机制的建立,使农民有了农田水利建设的主人意识,大大激发了农民参与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的积极性。

(三)初步建立起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为依据的农田水利建设统筹机制。2009年开始实施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当年,我省统一要求市县编制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并报政府批准实施。一直以来,我省将县级农田水利规划编制和政府审批作为重点县竞争立项的必要条件,同时,所有重点县项目必须纳入县级农田水利规划范畴,否则不合规。有了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和当地政府的批复,各市县政府都能较好组织规划实施,有效统筹各部门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共同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取得了较好效果。

二、项目建设管理方面

(一)建立起公开透明的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机制。重点县建设从项目申报开始就采取公开透明的作法,包括项目申报、重点县的选定、项目审批、工程招标和项目工程实施建设等各个环节都公开,如项目申报在市县范围公开申报,重点县的选定通过竞争立项并公示,项目审批由政务中心受理,批复意见在水务厅网站信息公开栏公布,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工程实施在项目地点公开相关信息。

(二)连片建设,整体推进,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富聚效果。从2010年起,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改变了过去项目小且分散的局面,按“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原则,更好地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富聚效果。每个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安排的项目不得超过4个,连片建设,整镇推进,逐个灌区逐个乡镇完成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做到建设一个项目,改善一方生产和生态条件,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如定安县实施新竹镇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后,极大改善全镇农业生产条件,种植业、饲养业、生态文明村建设等迅速发展,海南电视台曾以《越作越有》栏目专题报导,引起强烈的社会反响。

(三)突出整合,注重各专项资金项目间的聚富效应。为了充分发挥各部门、各涉及农田水利专项资金项目的协同作用,我省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选择上注重项目的整合。6年来,以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为平台,做大农田水利建设资金蛋糕,第一至五批小农水重点县共投入资金332365万元(不含投劳折资),其中中央资金47400万元,其他资金284965万元,其他资金投入是中央资金的6倍,借4.74亿元的中央资金投入,带动了6倍的资金投入,其效果是一般性投资难以达到的。

(四)引入报账制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使用管理。我省制定了《海南省小型农田水利专项工程建设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海南省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县建设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要求小型农田水利建设专项资金实行支农资金报账制管理。 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专账核算,并与项目管理、政府采购相结合,做到资金安排到项目,支出核算到项目,确保专项、专款专用。财政部门确定专人负责重点县建设立项、实施和验收全过程的监督检查。

(五)强化考评结果运用,落实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工作责任。一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纳入冬修水利评比范围。我省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列入每年一度的冬修水利检查评比范围,并占相当分值,该评比结果作为省政府对各市县政府年度考评的依据之一。二是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年度绩效考评。我省财政厅与水务厅每年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实施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市县进行绩效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作为分配下年度资金的重要依据。这些考核结果的运用,正面强化了市县做好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切实将重点县建设的责任落到实处。为了提高全省重点县建设绩效考评分值,省财政从2012年起将省级配套资金从1:1提高到1:1.5,又如三亚市由于2年绩效考评排名最后,共被扣减省级以上资金1600万元,该市为了确保完成重点县建设任务,市财政除了配套1550万元外,还追加小农水项目建设投资4218万元。绩效考评结果运用,促进了农田水利建设奖惩机制的建立。

(六)初步建立起社会参与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新机制。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本身就是一个大平台,对重点县所有项目都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实施建设,农民承诺投劳,进一步提高了农民的参与度,另外,根据项目受益主体的不同,采取相应的投资分担机制,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工程建设。如陵水县实施的部分高效节水工程,在设计阶段就征求种植大户意见,提出工程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采取按受益主体分区设计,并要求受益的种植大户适当投资,在实施中,要求受益主体先完成自筹资金建设内容,水务部门才能启动项目建设,对要求提高建设标准所需资金由受益者承担。项目建成后,由受益主体负责运行管理。

三、工程运行管理方面

(一)建立用水者参与灌溉管理新模式。我省非常重视农民用水户协会在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项目申报时,必须有农民用水户协会,这是申报重点县的必要条件之一。项目建设时,邀请农民用水户协会参与工程建设监督。项目建设完成后,所有重点县建设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全部交给相应的农民用水户协会,由其进行管护。几年来,通过重点县建设,逐步建立推广农民用水户协会管理制度,为配合项目建设,全省已建立农民用水户协会超过310个,共有协会工作人员1150人,参与农户数达125748户,涉及人口524353人,管理面积达58万亩,管理渠系1636公里。

(二)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综合改革,加强工程管护。这些年来,为更好地发挥现有水利工程效益,我们在抓好项目建设的同时,也下了很大的力气来抓项目建后管理,积极探讨既符合我省实际又切合新时期水利管理改革发展要求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初步形成以基层水管单位和乡镇水利站为主、农民用水户协会和其他群管组织并驾的“四轮驰动”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首先是基本完成了国有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对全省98个国有水管单位进行定性、定岗定员,基本落实了管护人员工资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水管单位自身建设得到加强,大部分水管单位的管理工作都能正常开展,负责管理大中型水库和部分小型水库工程的干渠和部分支渠共3528公里,国有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工程管理工作基本到位;其次,抓好乡镇水利站工作机构建设,将水利建设管理服务职能向乡镇延申,至今年3月,全省202个有水利建设管理任务的乡镇均完成或基本完成了乡镇水利站工作机构建设,落实了办公场所、人员、经费,同时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备,并已开展正常运转;三是全面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根据当前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省水务厅制定了《全面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该《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并印发执行,各市县也都制定了具体的改革方案,并开展改革相关工作,该项目改革工作已完成,各市县均落实了人员、经费,省水务厅组织对各市县上岗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的全面实施将极大的促进我省小型水库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四是探讨其他形式水利管理模式。三亚市采取政府花钱购买劳务的方式,在每乡镇都成立了渠道(田洋)管护队,承担乡镇和村集体管理的渠道日常维护,效果很好。另外,目前正在启动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改革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开。

(三)加大宣传,积极推进水价改革。一是实行农民自主灌溉管理,水费价格由用水户协会自行确定;二是除水务部门印发各种宣传材料外,农民用水户协会也加强对内部会员宣传用水交费教育,增强水的商品意识,促进水费收缴,确保协会运行;三是积极推进财政补贴水费改革。三亚、东方、陵水、儋州、澄迈、海口、临高等7个市县已实行了“农民用水、政府买单”的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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