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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23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2014年12月23日)
来源:中国人大网
  农业部部长     韩长赋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4/12/24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国务院委托,我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情况,请审议。

一、工作进展情况

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一)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粮食生产实现“十一连增”。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切实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取消了农业税,实施了“四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着力夯实农业基础,现代农业建设步伐明显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生产实现历史性的“十一连增”,2014年全国粮食总产达到12142亿斤,连续4年超过11000亿斤,标志着我国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跃上新台阶。同时,棉油糖、肉蛋奶、果菜茶、水产品等其他主要农产品全面增产,市场供应丰富。农业设施装备水平稳步提升,2013年底全国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952亿亩,比2005年增加1.27亿亩;农机总动力超过10亿千瓦,比2005年增加3.5亿千瓦。农业公共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农业发展方式加快转变,2013年全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9.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5.2%,标志着我国农业生产方式已由千百年来以人力畜力为主转入以机械作业为主,农业发展已从过去主要依靠增加资源要素投入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的新阶段。传统农业加快向现代农业转型跨越,新农村建设的产业基础不断夯实。

(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努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增产增收、优质增收、务工增收、补贴增收。2013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896元,农民收入增长实现了改革开放以来的首次“十连快”,增速连续四年超过城镇居民,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09年的3.33∶1缩小到2013年的3.03∶1。今年前三季度农民人均现金收入8527元,同比实际增长9.7%,增幅比城镇居民高2.8个百分点。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每百户农户拥有彩色电视机117台、电冰箱67台、移动电话198部、计算机21台,分别比2005年增长28%、70%、75%、92%,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从2005年的45.5%下降到2013年的37.7%。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稳步推进,全国贫困人口由2011年底的1.22亿人减少到2013年底的8249万人,平均每年减少近2000万人。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有力促进了农村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农村面貌逐步改善。坚持把农村饮水、道路、电力、住房、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作为重点,“十一五”以来,中央累计投入7000多亿元,着力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农村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378万公里,乡镇基本实现通公路和沥青(水泥)路,99.7%的建制村通公路,89%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农村供水质量明显改善,4.7亿农民的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全国农村集中供水人口受益比例达到78%。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持续改善,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27个省份实现了城乡用电同网同价,2011—2013年共解决了255万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农民住房条件不断改善,改造农村(含国有农林场)危房近1300万户,定居游牧民38.8万户,安居渔民5.5万户,上千万农牧户已逐步告别危房、土坯房、毡房,住上了结构牢靠的安全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稳步推进。农村环境逐步改善,大力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治理村庄4.6万个,惠及农村居民8700万人。开展农村生态乡镇、生态村、美丽乡村创建,加强传统村落、农业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休闲观光农业,4500多个乡镇、9万多个村庄受益。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实现村村通电话、乡乡能上网、广播电视基本全覆盖。农村市场流通体系加快发展,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成日用品、农资经营连锁农家店73万个,覆盖了100%的县域、97%的乡镇和82%的行政村。农村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使村庄更明亮、饮水更干净、生活更便利。

(四)农村社会事业稳步发展,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高度重视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覆盖广大农村地区的医疗、低保、养老三项制度初步建立,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2011—2013年,中央财政共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资金6288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全覆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健全,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基本建立。以低保、五保为核心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为5900多万困难群众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农村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于2012年底实现全覆盖。九年义务教育全面普及,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对贫困家庭学生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农村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农村文化体育事业加快发展,基本实现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有综合文化站,68%的行政村建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农村社会事业取得明显成效,农民群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济”的愿望正在实现。

(五)农村民主管理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稳步推进。坚持稳定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农村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促进农村和谐发展。修订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行直接选举的村委会达98%以上。全国建制村基本建设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实行重大村务活动集体决策,98%的村制定或修订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互助、红白喜事及民事调解理事会等村民自治组织不断涌现。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送欢乐下基层、婚育新风进万家等活动,进一步净化农村社会文化环境,努力营造文明向上的社会氛围。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新农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农业农村面貌出现可喜变化,但是农业基础薄弱、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较大的局面仍未根本改变。农业还是“四化同步”(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短腿,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

(一)农业可持续发展任务艰巨。我国粮食等主要农产品连年增产,但各种资源要素已经绷得很紧,在高起点上继续保持农业发展的好势头面临诸多挑战。农产品消费需求刚性增长与资源约束趋紧并存。随着人口总量和城市人口增加,农产品消费需求刚性增长还将持续很长一段时间,农产品供求“紧平衡”将成为新常态。同时,地减水缺的局面仍将持续,农业生产年缺水300亿立方米。农业基础设施薄弱、历史欠账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中低产田还占耕地总面积的2/3。农业环境问题突出,生态系统退化明显。全国耕地土壤污染物点位超标率达19.4%,化肥利用率、农药利用率、畜禽粪污有效处理率分别仅为33%、35%和42%,水土流失面积295万平方公里,90%的天然草原出现不同程度退化。农业生产成本上升与比较效益下降矛盾更加凸显。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价格持续攀升,特别是人工成本快速上涨,农业利润空间受到挤压。有的农民说,“辛辛苦苦种一亩田,不如外出打两天工”。农产品内外差价倒挂已成为新常态,今年9月份国内大米、玉米、大豆、棉花价格分别比主要港口到岸税后价每吨高34.2%、58.1%、35.9%、16.9%。破解资源环境约束、基础设施薄弱、生产成本上升等难题,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任务艰巨。

(二)农民生活条件和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亟待提升。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城乡之间在居民收入、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仍然存在较大差距。从农民收入看,尽管城乡居民收入、东中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相对比值逐步缩小,但绝对差距仍在扩大,2013年城乡居民收入绝对差距达到18059元,比2005年增加10821元;西部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与东部地区绝对差距达到5218元,比2005年增加2603元;农户之间收入差距也在扩大,平均数掩盖大多数的情况值得关注;扶贫开发进入攻坚阶段,2013年农村贫困人口仍有8249万人。从农村基础设施看,农村公路仍然是城乡交通运输的薄弱环节,建设标准低,通达能力有限,特别是西部地区还有35%的建制村没有通沥青(水泥)路。到2013年底,全国“十二五”规划内还有1.1亿农村人口饮水未达到安全标准,部分农村采用小型和分散方式供水,供水保证程度有待提高。西部偏远农村中低压电网还不稳定,还有23万人没有用上电。农村依然还有不少危房需要改造。从农村基本公共服务看,农民养老金水平偏低,部分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文娱等养老服务功能欠缺。社会救助水平低,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还不高,部分群众患大病后负担仍然较重。部分村卫生室尚未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设备配置和医护人员不足。农村人口受教育程度较低,职业教育、技能培训还不能满足现代农业生产的需要,劳动力老龄化越来越明显。大部分农村文化活动室面积较小,设施老旧。农村人均商业面积仅为城市的1/10,电子商务在农村虽然快速发展,但总量较低。总体看,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依然滞后,缩小城乡差距任重道远。

(三)农村人居环境仍待改善。目前大部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与农民群众的期望、建设美丽乡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全国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率仅为59.6%,且指导性和约束力不强。受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转移的影响,农民老龄化、农村“空心化”问题突出,村庄整治难度大。部分地区村庄建设脱离农村实际,简单照搬城镇模式,搞大拆大建、赶农民上楼、去农村化,破坏了农村自然景观、田园风光和文化特色。农村污水乱排、垃圾乱扔、秸秆乱堆的脏乱差问题依然较为严重,已经开展农村垃圾、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仅分别占36%、9%。人畜混居、畜禽散养等现象依然存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还有待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构建美丽宜居村庄仍需付出不懈努力。

(四)农村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有待加强。尽管农村社会风气逐步得到改善、农民素质逐步得到提高,但农村生产经营方式、利益格局、社会结构、组织形式、人口构成正在发生深刻变化,一些地方村委会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村干部贪污腐败、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时有发生,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不规范、不透明,封建迷信等活动不同程度地存在,实现乡风文明和管理民主任务依然比较艰巨。

此外,一些地方新农村建设中也存在组织协调机制不完善、缺乏专项投入、调动农民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够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扶贫开发,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地开展新农村建设,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规划先行、完善机制,突出重点、统筹协调,通过长期艰苦努力,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能丢了农村这一头,要努力在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上挖掘新潜力,在优化农业结构上开辟新途径,在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在促进农民增收上获得新成效,在建设新农村上迈出新步伐。李克强总理指出,我国农村人口众多,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较高水平,仍有几亿人生活在农村,必须把新农村建设好,使农村居民安居乐业;各地区、有关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统筹规划,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突出农村特色,弘扬传统文化,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汪洋副总理出席在浙江召开的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并讲话,对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作出了全面部署。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农业农村发展实际,继续按照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以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为目标,以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公共事业、改善人居环境、加强民主管理为重点,强化政策扶持、投入保障和改革创新,充分调动亿万农民积极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主要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按照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继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为新农村建设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着力保护和科学利用耕地、水等农业资源。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守住耕地保护和水资源管理红线。着力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加强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大力发展节水灌溉。大规模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的高标准农田8亿亩。加快发展农业机械化,促进农机农艺融合,加大重点品种、薄弱环节的机械研发和推广力度,力争到2020年,粮棉油糖等大田作物基本实现机械化。着力强化农业科技支撑。加快农业科技自主创新、集成创新与推广应用,力争在农业资源高效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现代信息技术、新材料、先进装备等领域取得一批创新性成果。大力发展现代种业,着力突破种质创新、新品种选育、高效繁育等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加快国家级育种制种基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农业技术推广法,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着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农业投入保障机制,完善农业补贴政策,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产区倾斜。完善粮食最低收购价和临时收储政策,探索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打造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和样板。

(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西部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为重点,加快农村道路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实现所有具备条件的乡镇、东中部地区建制村、西部地区80%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和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加快实现城乡电力公共服务一体化;采用电网延伸、独立光伏等方式,到2015年底全面解决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加快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加快农村危房改造,到2020年完成贫困地区存量危房改造任务。加强农业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推进农村信息服务进村入户。

(三)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农村社区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保管理体制。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和参保率。加快推进政府购买农村养老服务工作,建立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网络,提高农村养老保障水平。加快推进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实施初中改造工程。加快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推进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民工技能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建立公益性农民培养培训制度。

(四)强化农业农村环境治理与生态保护。加强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开展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调整农业结构,加快发展节水农业。加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力度,建设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研究出台促进有机肥生产使用的政策措施,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努力实现化肥、农药施用量零增长,农业主产区农膜、秸秆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基本回收,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开展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努力实现治理区食用农产品基本达标生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科学编制村庄整治规划,以生活污水和垃圾治理为重点,开展新一轮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5年专项治理,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加强传统村落保护,深入开展生态、宜居村镇创建活动,着力建设一批美丽乡村。建立农村人居环境信息系统,做好农村人居环境评价工作。加强生态保护建设。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重点,着力抓好坡耕地水土流失和侵蚀综合整治,每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5万平方公里以上。坚持基本草原保护制度,继续实施和完善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继续推进退牧还草、草原防灾减灾和牧区畜牧业转型。继续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等重点生态工程,抓好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区域治理重点工程建设,促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在重要水域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

(五)深化农村改革。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抓紧修订土地承包法,赋予农民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允许农民以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试点,启动农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加快构建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体系,大力扶持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政府向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加快推进国有林场改革,完善集体林权、林业补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制度,切实保护林业资源。深化农垦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大型农业企业集团,积极推进垦区、垦地间的联合联盟联营,通过社会化服务、土地托管等方式带动周边农村现代农业发展。巩固扶贫开发综合改革试点,完善扶贫工作机制。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农村信用社、农业发展银行改革,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担保贷款业务,探索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等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扩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创新农村体制机制,启动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任务,推进农村改革试点试验。进一步推进农村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六)加强农村民主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不断完善村民自治各项制度。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党务公开,继续推广完善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机制,创新农村民主管理方式。加强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改进农村基层干部作风,指导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和党员队伍建设。坚决查处纠正涉农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和加重农民负担行为。传承乡村文明,加强农村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引导农民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形成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关心、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工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们向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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