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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论是水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钱永欢 黄国平  
    编辑: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归档时间:2003/3/17    

1 “两低”现象是社会结构性问题

水价与水费问题涉及到政治、经济、历史、文化等等因素,不能单纯地说是经济问题或政治问题、社会问题.我们应透过现象究其本质. 那么什么是水价与水费的现象呢?一言以蔽之,是“两低”现象(即水价标准低、水费实际收取率低)。造成‘''''''''两低”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现有绝大部分水利工程兴建于建国以来20世纪60年代前后,当时国家出钱(投资),群众出力(投劳)。如果从现有的眼光把水利工程看作是国家的企业,当作是股份公司的话,从理论上讲,群众的投劳部分可以折合成资金(股金),这样农民少交或部分交纳水费有其一定的理由;

(2)建国以来,国家采取苏联模式,对农产品和工业品实施剪刀差,所以长期以来,农产品价格一直徘徊在低价位,这样农民很少把水费计入生产成本(实际上是政府没有把水费计入农产品生产成本);

(3)建国以来,我国采取的是计划经济,用的是“大锅水”,根本不考虑水资源的有偿使用,用水要交水费的观念极其淡薄。

综合上述,“两低”是水价与水费的现象,其本质是一种社会结构性问题,并不是一届两届(5~10年)的政府凭借一个二个政策(诸如《水利产业政策》)可以解决的。水价改革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它需要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

2 水价改革的社会支持率

近几年来,我国对灌区改革已经采取了以下三条措施:(1)进行以节水为中心的技术改造,大幅度提高用水效率;(2)建立用水户参与下的自主管理体制;(3)建立了按成本收费的良性运行机制。平心而论,“按成本收费”是水库、灌区等水管单位的夙愿,因为这是一种良好的制度,它是灌区得以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但是理论上良好的制度可能不是现实的制度,因为理论上良好的制度如果没有现实且稳定的社会支持率,是不可能变成现实的制度的。下面以农业水费、洪水和干旱为例来讨论水价改革的社会支持率。

2.1 农业水价改革的社会支持率较低

根据浙价工(1996)246号,浙水政(1996)402号文件颁发的《浙江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参照1992年物价水平,诸暨市陈石灌区的农业供水成本应为450元/hm2,而自1997年始实际征收的水费为120元/hm2,仅为成本的27%,而且这120元/hm2的收取率多年来徘徊在70%之间,即实际收取的水费为84元/hm2。造成供水成本与实际收取低的根本原因在于社会支持率较低。说得直接一点是农民收入相对较低,缺乏支付能力,从而反对追加于他身上的每一分钱——尽管这一分钱极其合理。2000年我们对种粮户进行了跟踪调查,测得双季水稻的年收入为9003元/hm2,诸暨市人均耕地为0.04hm2/人,三口之家在农田上的收入为1080.36元。明清时代江南民谚:“一夫耕十田”,即一个劳力耕种十亩地时劳动生产力最佳。中国人多地少,农民由于耕地少,便存在着隐性失业。诸暨市属东南沿海经济开发区,个私经济极其发达,“失业”的农民可打工或发展个私经济,单靠0.04hm2/人的种粮收入连生计都成问题,更不要说上缴水费。 我国是个农业大国,安天下必先安农业,安农业必先安农民。农业水费标准要不要上调,回答是肯定的,但其前提是必须增加农民收入。入世后,对农业特别是纯粹种粮的农民来说,情况不容乐观。因此当务之急是引导农民调整种植业结构,提高亩产收入。

根据上述分析,由于农民亩产收入过低,人均拥有田亩少,这样追加于他身上的每一分钱都会成为他的负担,农业水价改革缺乏足够的社会支持率。

2.2 洪水与干旱是入动水利事业发展的杠杆

黑格尔说过:“恶是推动历史发展的杠杆”,对此恩格斯大加赞扬。在这里,我们只要把“恶”理解成“洪水”或“干旱”,把“历史”理解成“水利改革”就可以了。’98洪水后,人们对城市防洪工程极其重视,在浙江省,省政府与县政府均签订了20年、50年或100年一遇的城市防洪工程责任状,因为由于’98洪水的教训,使得各级政府及群众形成了共识:倘若没有坚固的城市防洪体系,最好的建设在洪水面前最终将成为空中楼阁。浙江省的八大水系及其干流、支流均源短流急,又濒临大海,所以对洪水的危害的认识比内陆缺水省份远为深刻。诸暨市境内的浦阳江素有“小黄河”之称,两岸人民深受其苦。这种由洪水达成的“共识”就转化为社会支持率,诸暨市的城市防洪工程中其中有群众出的资全和劳力(折合人民币)合计为2.5亿元!正是由于这种社会支持率,使得诸暨市防洪工程率先完成。同样道理,2000年,全国又面临严峻的干旱,全国670座城市中有300多座缺水,其中100多座严重缺水,被迫限时限量使用,并采取了二部制水价。因为干旱使得大家达成共识,水价的提高与限量、限时使用都是合理的、应该的、正确的,用户心甘情愿地接受这一制度安排。在此,由于干旱达成的“共识”也转化为社会支持率,极大地促进了这些城市的水价改革。但诸暨市每年平均降雨量为1400mm,境内又有大小水库达1000余座,对旱情的认识相对而言并不怎么深刻,试想在这种情况下搞二部制水价又有多少现实意义呢?所以笔者呼吁,缺水的城市尤其是北方缺水的城市,在水价改革中步子迈得大一些、快一点,这样有助于形成“联动效应”,以支持、推动南方丰水城市的水价改革。

2.3 决定水价改革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支持率

从全国来看,有些经济发达的地方,水价反而低于经济落后地区,这里面的原因错综复杂,但关键一点,决定水价改革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是社会支持率,如果没有较高的社会支持率,仅凭领导重视或水管单位自身努力是无济于事的。要制定一个政策并不难,难的是落实。这落实就涉及到社会认同,即社会支持率。

3 统一论是水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3.1 《水利产业政策》的指导思想是“取法乎上” 1997年10月出台的《水利产业政策》第二条规定:“原有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在三年之内逐步调整到位。”已经整整四年过去了,从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这样的水管单位恐怕还没有(新建工程除外)。古人云:“取法乎上,仅得其中;取法乎下,仅得其下。”《水利产业政策》制订者的指导思想就是“取法乎上”。水利部农村水利司司长冯广志同志在《把握灌区改革主航向》一文中指出:“国务院规定的这个原则(指按成本计收)不能退,否则就会退得没边了。能不能做到按成本计收,仍看各个地方的具体情况,看农业和农民的支付能力”(见2001年6月19日《中国水利报》)。所以我们在水价改革的实践中要领会《政策》的精神,根据自身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方案。

3.2 “革物当以渐” 春秋时期,中国历史上第一位改革家管子说过:“革物当以渐”。我们可以把这句话当作水价改革的方法论。上面提到“两低”现象是社会结构性问题。而要调整结构偏差,最理想的方式莫过于用政策渐变方式。其实不光是水价,大到一个国家的改革同样如此,自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采取的就是渐进式改革,其口号是“摸着石头过河”,而俄罗斯采取的是激进式改革,被称之为“休克疗法”,两种改革方式造成的结局大家有目共睹。

3.3 统一论是水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对于水价改革,理想主义的态度是:按成本计收,在扣除税金的条件下略有利润;而务实主义的立场是,以现状作为基准点,然后寻求调整和改善。要寻求改善,必须先理清这些彼此环环相扣,错综复杂的关系,然后再尝试摸索出可以改善的空间,试着作一些微量式、亦步亦趋式的调整。实际所谓理想主义即“取法乎上”,务实主义即“革物当以渐”,那么这二者之间是否矛盾?不矛盾的。按成本收费是水价改革特别是农业水价改革的最高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中国仍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农业水费按成本计收的前提条件是必须彻底改变农民的收入状况,等到什么时候农民收入状况彻底改变了,中国也进入了世界中等发达国家行列了。水价改革的最低目标即底线是像灌区这样靠水费作为收入来源的水管单位收取的水费要能维持简单再生产。最高目标与最低目标并存,这样使得我们水利工作者和水管单位有了施展才华和发展的巨大空间。如果说“革物当以渐”是当前水价改革的方法论,那么,统一论是水价改革的指导思想。

4 水价改革必须打破定向思维

4.1 诸暨市水价改革现状

石壁水库与陈蔡水库实行联合灌溉,2000年陈石灌区灌溉农田0.48万hm2,其中自流灌溉120元/hm2,一级提水75元/hm2,二级提水45元/hm2。根据灌区自行编制的灌溉定额,农田用水量大约为33.3m3/hm2左右,也就是说自流灌溉水费为0.016元/m3,一级提水为0.01元/m3。2000年应收取农业水费384358.30元,实收279329.40元,收费率为72.67%。工业水费为0.03元/m3,居民生活用水为0.024元/m3,2000年实收46.2万元。2001年8月中旬至9月上旬,我们与市场物价局协商,探讨调整水费的方案。物价局明确表态:(1)工业(生活)水费要考虑到投资环境,近阶段市政府不作考虑;(2)农业水费要考虑到减轻农民负担,并且中国入世在即,这样对农业特别是纯粹种粮的农户造成的冲击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调整水费不适宜;(3)陈石灌区的0.48万hm2农田因产业结构调整,有0.06万hm2调整为珍珠养殖,这一部分可以请求调整,由物价局、水利局会同有关部门调研后制定标准. 这几年由于中央及地方政府重视,相关部门对水价改革与水费收取工作是支持的。诸暨的农业水费在1997年作了调整;自流灌溉由75元/hm2调至120元/hm2,一级提水由45元/hm2调至75元/hm2,二级提水由27元/hm2调至45元/hm2;工业水费和居民生活水费在1996年作了调整,分别从0.015元/m3和0.012元/m3调整到0.03元/m3和0.024元/m3。 但是大家知道,有两条颠扑不破的真理: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处理事情应遵循轻重缓急的原则。所以尽管水费上调的理由有一千条甚至上万条,但在减轻农民负担、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这条理由面前,在现阶段,水价改革难以取得突破性进展。为此,我们建议如下。

首先,在现行条件下由于农民收入偏低,暂时不适宜调整水价。但是在水费收取率方面,在近几年内要从70%调整到100%,然后再上调水价标准。

其次,工业水费要从原有的0.03元/m3调整到0.06元/m3,居民生活水费从0.024元/m3调整到0.05元/m3(工业和生活用水成本为0.12元/m3)其理由是灌区内的近20家用水户绝大部分的效益较好,以热电厂为例,全年的利润为1000多万元,其水费支出仅为1万元,水价标准提高1倍,是可以承受的。而居民生活自来水费为1.10元/m3(包括0.20元/m3排污费),其中水资源费0.015元/m3,陈石灌区水费0.024元/m3,合计0.039元/m3,今后可考虑水资源费调整到0.03元/m3,水费调整到0.05元/m3,这样合计0.08元/m3,只要不“搭车收费”,把自来水价从1.10元/m3调整到1.20元/m3并不贵,从周边县市看,诸暨市的自来水价是偏低的,因此有调整的余地。

第三,水产田亩养殖费准备调整到450元/hm2。其理由是:最大的珍珠交易市场设在诸暨市,诸暨市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中有0.53万hm2改为珍珠养殖,其中陈石灌区内有0.067万hm2。从幼蚌到成蚌需三年时间,三年的费用大约需7.5万元/hm-2,而一般搞珍珠养殖的都是规模经营,少则2~3.3hm2,多则13.3~20hm2,如果没有经济实力,是无力经营的。由于经营者享受“效益农业”的相关政策,每年可少交或不交办厂、开店时的许多种费用;再则珍珠养殖需水量大,水质要求高。所以珍珠养殖田亩率先达到供水成本450元/hm2是合情合理的。

4.2 水价改革必须打破定向思维

上面提到利用旱情来推动水价改革。其实江南丰水城市也面临一种“旱情”,这种“旱”是由于水受污染而不能饮用引起的,如江南水乡绍兴市有“东方威尼斯”之称,但由于受两只缸(“酒缸”和“染缸”——绍兴是全国著名的酒乡和轻纺业城市)的污染,境内河浜交叉纵横,居民喝水也要到外地花70元一船(10t/船)去买。所以1997年绍兴市搞了小舜江直供水工程。诸暨市也存在类似的情况,已经有人大代表提案,要求搞直供,以改善居民的生活饮水质量,关于直供水的方案市政府正在酝酿之中。 外商曾以其实践证明了中国城市供水市场的高投资价值(投入产出比为24.08%)。我们在讨论水价改革时应打破定向思维:即农业、工业、居民生活用水分别提高100%,而应该考虑把水库的其中一部分水直供给自来水厂甚至与自来水厂联合组建供水公司,从中赚取较高额的利润。以发电为例,石壁水库一般需20m3水发一度电(电价约0.4元/kW·h),即每方水的产出为0.02元,工业用水是利用发电尾水提供的,这样发电加工业供水的收入也仅为0.055元/m3,而直供水的价格参照周边县市最起码在0.20元/m3以上。如果城区及附近乡镇均使用直供水,诸暨市全年的用水量为6000万m3,陈、石两个水库各供50%,这样,可为水库带来600万元的收入。换句话说,水价改革在发展直供水的过程中已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水费收取也将通过自来水费的收取得以充分保证。

5 结 语

当前,我国的水价改革能走多远呢?在此想借用恩格斯在《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文中的论述:“凡是现实的(指现行水价)都是合理的(指“两低”现象),凡是合理的(指水价必须改革,按成本计收)都是现实的(指这个目标将一定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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