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吉木萨尔县在加速推进“三化”过程中,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脆弱、水资源紧缺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尤其是农业与工业、城镇、生态争水矛盾十分突出,全县95%的可利用水资源被农业消耗。吉木萨尔县委认识到:农业粗放增长方式不转变,以地定水的陈旧观念不转变,不仅农业没有出路,而且将严重制约新型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的发展,必须从水、地这一核心要素入手深化改革,才能“牵一发而动全身”,实现“三化”协调发展。为此,吉木萨尔县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采取在部分乡镇先行试点的方式,开展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长远谋划,稳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
水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命脉。针对多头管水、市场分割的问题,县委认识到:只有实现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调配,形成城乡统一的水市场,才能为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农村水权改革创造基本条件。从2013年起,我县稳步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
一是创新水利工程投融资模式。采取“企业兴建、政府所有、用水抵资”模式,兴建了水溪沟水库。该水库总投资1.74亿元,总库容738万方,由新疆宝明矿业有限公司全额投资建设,产权归县人民政府,由政府负责水库日常管理维护,水库每年向宝明矿业供水500万方,并暂定按每方水2.5元的价格,以企业水费逐年抵扣水库投资,同时满足流域下游4.6万亩农业灌溉用水。采取“企业援建和财政投入结合”模式,由兖矿集团出资3000万元,财政投入5500元,兴建了二工河水库。
二是统一管理调配流域内水资源。通过争取国家开发银行贷款和县财政配套形式,分别投资8536万元和9026万元,兴建了北三台工业园和城南工业园供水控制工程。北三台工业园供水工程以二工河水库为水源,统一调配三台工业园区企业和老台乡生产生活用水。城南工业园供水工程以东大龙口水库为水源,统一调配城南工业园企业、县城及北庭、二工等乡镇生产生活用水。
三是理顺水务管理体制。组建成立了“政府独资、自负盈亏”的吉源水务公司,构建了“以强化水利行政监管为重点、吉源水务公司运营全县水资源为核心、乡镇水资源办负责管理为主体、群众用水合作组织调节为补充”的“四位一体”水务监管运行体系,变“多龙管水”为“一龙管水”,变“多个进口多个出口”为“一个进口一个出口”,实现了全县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二、把握关键,实施分类确权。
如何科学确权直接关系到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的成败。吉木萨尔县实际耕地面积远远大于“二轮土地承包”核定面积,如果按实有耕地面积确定土地经营权和初始水权,水资源“三条红线”制度就会落到空处。为此,我们牢牢把握“以水定地”这个关键,坚持以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基数,开展分类确权。在土地经营权的确定上,吉木萨尔县采取“确权确地到户和确权确股不确地”两种方式,分类落实农户承包经营权。对农户二轮承包土地(含水浇地、山旱地、集体林地)予以确权,四至清楚的确权确地到户;对土地标准化改造后,已经改变原有土地四至界限,没有再拆分给承包户,大片出租给企业、合作社进行规模化经营的,经三分之二以上原承包人同意,予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其他以外土地一律不予确权。在初始水权的确定上,对农户二轮承包土地以及政府政策认可的移民安置土地、定居兴牧饲草料地、村集体不超过10%的预留机动地,予以初始水权登记,确定用水定额。对县政府已征购的耕地、山旱地、二轮土地承包以外的耕地不予确定初始水权。同时,考虑农民现实生产需要,对灌溉区农田防护林、集体公益林和实施林权制度的林地采取“有量无权”方式,适度调配水量。对井灌区执行严格的“井电双控”制度,在确定农户初始水权的同时,核定年度单井提水总量、用电配额,通过对机电井进行智能化管控,确保地下水不超采、不交易。在集体林权制度确权改革方面,吉木萨尔县按照区、州党委部署于2011启动,2013年全面完成,共落实林改面积8.12万亩,勘界确权率100%,林权登记率98%,确权发证7.65万亩,发放林权证1151本。目前,全县农村水权确权工作已经完成,发放水权证15480本,发证率达67%。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突出利益驱动,激活农村资产要素。
改革的最大动力是建立利益驱动机制,调动农民广泛参与、支持的积极性。为此,我们充分发挥价格杠杆和市场机制作用,最大限度地让农民受益。在农村水权交易方面,政府合理定价,按“体现差异、一次定价、分步到位”的原则落实水价,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对二轮承包地的定额用水执行成本水价,对超定额用水和二轮承包地以外的用水,按成本水价的2倍执行。农业节余水量通过县、乡交易平台交易的,按不低于6倍的执行水价进行回购,用于保障生态、工业及城镇用水需求。水量交易所得扣除水费后,剩余收益的80%返回给农户,20%返回给用水协会用于末级渠系维修建设。农户、村组之间的水量交易,按农业用水成本价的2倍执行。水权交易试点以来,累计交易水量131万方,水权交易额达130.95万元,节水最多农户在水权交易中受益592元。在激活林权方面。在确保不突破采伐限额的前提下,将5年采伐指标一次性下达给农民,由农民自主决定采伐时间和采伐量,确保农民享有充分的处置权和收益权。积极与金融部门衔接,明确了林业资源资产抵押贷款条件,规范了贷款程序,激活了林权融资功能,全县林权抵押贷款额达到了2073万元。在土地经营权流转方面,通过挂牌交易、公开竞价方式,土地流转价格明显高于农民自发流转价格。以北庭为例,公开交易的15宗土地价格最高达到了每亩730元,最低也在600元每亩,高出原来流转均价150元左右,进一步调动了农民流转土地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共流转土地27万亩,3个村实现了整村流转,流转土地合同签订率达100%。
四、规范搭建交易平台,规范交易行为。
一是政府主导搭建交易平台。在北庭物流园启动建设全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综合中心,在乡镇设立农村产权交易咨询服务大厅,在村组确定农村产权交易联络员。县财政投入资金50万元,用于补助乡镇交易平台硬软件建设。
二是规范交易行为。着眼于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提高农村生产要素配置效率,按照严谨、简便、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台了《吉木萨尔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施意见》、《吉木萨尔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吉木萨尔县农村初始水权分配及水量交易管理办法》,编写了《农村产权交易指导手册》、《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流程》,为农村产权交易规范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
三是严格交易管理。通过实行县乡交易平台“四统一”管理模式(监督管理、交易规则、信息发布、交易鉴证),实现阳光信息、阳光交易、阳光服务、阳光价格、阳光监督,推动了农村产权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
五、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改革顺利实施。
一是健全组织架构。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首先是从最重要的农业生产要素土地和水改起,涉及千家万户,政策性很强,处理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社会矛盾。县委成立深化农村改革领导小组,根据需要下设了政策法规咨询、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及经营权流转、农业水权水价改革、完善林权制度改革、宣传报道、金融服务6个专项工作小组,并在乡镇、村两级成立组织机构、落实专人专责,有力确保了改革稳妥有序推进。
二是注重顶层设计。围绕加快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制定出台了《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实施方案》、《完善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农业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改革方向、原则、目标、任务和指导性操作办法。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把组织发动群众摆在突出位置,开办了乡(镇)、村两级干部改革政策培训班,并以吉木萨尔县开展“民族团结手拉手,和谐发展心连心”冬季集中宣讲活动为契机,组建政策宣讲队伍、编印发放政策解答资料、组织观摩学习,充分发动住村干部作用,广发开展政策宣讲,最大限度调动农民参与改革的积极性。
虽然吉木萨尔县在开展农村综合产权改革方面做了一定工作,但也仅仅是初步的探索。吉木萨尔县委已将2015年确定为“深化农村综合产权改革年”,下一步,吉木萨尔县将按照这次会议部署要求,不断总结、借鉴先进经验做法,稳步扎实地推进农村综合产权改革,为充分释放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链接:新疆昌吉州召开农村综合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