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一轮水利冬修正在各地热火朝天展开。记者在庐江、舒城、定远、阜南等地采访发现,随着土地流转进程加快,冬修期间,各地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中逐渐挑起“大梁”。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我省探索建立小型水利工程“自建自管”机制,不仅调动了受益户积极性,也有效解决了小型水利工程长期面临的管理难题。
庐江县是传统粮食生产大县,水旱灾害频发。位于庐城镇新桥村的瓦院大塘,是300多亩农田的灌溉水源。该塘兴修于上世纪60年代,90年代后便少有修缮,55亩的塘口存水量不足1万方。村民时常抱怨,但一说到筹资修塘,谁也不肯带头。直到今年,种粮大户曹东发将村里的1800亩土地流转过来种植玫瑰花,将大塘整体挖深1.5米,又扩挖了23亩,新修后蓄水量将达12万方。整修工程约需41万元,其中曹东发个人出资24.6万元,其余由县、镇奖补。
庐江县水务局负责人薛尧勇介绍,为支持种粮大户等筹资筹劳参与水利建设,该县出台了详细的奖补办法:蓄水量0.5万方以上的塘坝县财政补助40%,固定泵站更新改造、涵闸斗门等其他列入计划的小型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县财政按70%给予奖补。
受政策鼓励,一些农业企业、种粮大户不等不靠,迅速掀起大修水利的热潮。总体规划1.2万亩的新桥生产基地,属于庐江县双福粮油专业合作社,自去年以来,该合作社投资40万元新建了1座排涝站,投资15.2万元新建2座放水闸,扩挖当家塘11口,去年冬修小型水利工程总投资达104.1万元。
听闻这一现象,省水利厅农水处处长韦金保欣喜地表示:“这正是我们政策设计的初衷。 ”他说,近年来,我省农田水利投入管理机制面临重大改革,“两工”被取消后,农民参与水利建设的积极性大大降低,而土地流转的推进,又对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由于农田水利欠账太多,缺钱是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首先要解决的问题。经过调研,我省提出,坚持政府主导,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同时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入水利建设。原则上,凡是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能自行建设的,由其组织建设,财政给予补助。
事实证明,这一政策不仅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还大大节省了工程建设成本。“减少了招投标环节,成本至少降低10—20%”,韦金保说。此外,“自建自管”也让一些小水利工程从无主变有主,解决了长期困扰小型水利工程的管理难题。
阜南县王化镇红旗灌溉站原为村集体管理,由于管理不到位,已于10年前报废。今年,村民陈维森牵头6户农民出资12万元,财政补助60万元进行了修缮。修好后,6户农民又组织成立用水者协会进行管理,灌溉面积从1500亩扩展到近4000亩,水费也从井灌时的一亩100多元降低到60元,群众大大受益,灌溉站也得以正常养护和运转。
“探索自建自管的同时,我省也在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新建小型水利工程,按谁投资、谁所有、谁使用的办法落实产权。 ”韦金保称,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自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权和使用权归其所有,同时承担该工程的日常运营管护责任,使得水利工程明确了“婆家”,以前无人建、无人管的难题得到了很好解决。
“通过财政补助,带动种粮大户自建自管小型水利工程,对于政府和大户是件双赢的好事。 ”采访中,很多种粮大户也呼吁,目前种粮的效益还比较低,水利工程投入较大,希望能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如果财政补助提高到三分之二以上,大户参与“自建自管”的积极性会更高。
链接 安徽:产权改革激活“小农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