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及时掌握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根据水利部《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实施意见》,我部决定建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进度信息的工程范围是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中已安排投资或当年拟安排投资的工程。
二、自2015年4月起,实行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月报和半年报。月报(参考提纲见附件1)报送时间为每月5日前,首次报送附工程概况(参考提纲见附件2)。半年报(参考提纲见附件3)报送时间为当年7月5日前和次年1月5日前。报送半年报当月不报月报。
三、进度信息由项目法人提供,地方管理的项目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汇总、审核后统一报送部建管司,流域机构管理的项目经有关流域机构审核后报送建管司。按照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督导检查制度确定的督导检查分工,地方管理的项目进度信息同时抄送有关流域机构。
四、进度信息一般以电子邮件报送,涉密项目按照保密有关规定处理。进度信息中关于投资计划执行的内容应与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及投资信息直报系统的数据保持一致。
五、为加强日常沟通联络,请各单位确定本单位及有关项目法人的进度信息报送工作联系人,于2015年3月3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登记表(见附件4)报建管司。
联系人:王春龙 王殊
电 话:010-63202584,63202709
传 真:010-63202584
电子邮箱:jgsjjc@126.com
附件: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月报参考提纲
重大水利工程进度月报表
重大水利工程概况参考提纲
重大水利工程进度半年报参考提纲
重大水利工程进度半年报表
联系人信息登记表
链接:水利网网站—>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建立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