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况
1、西北六省区概况
本《方案》所指西北地区包括内蒙古中西部、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和新疆(含兵团)等六省区,是长江和黄河的发源地。西北地区多年平均降水量为155mm-656mm,其中陕西地区多年平均为656mm,内蒙古中西部多年平均为193mm,甘肃、青海、宁夏地区多年平均约为280mm,新疆地区多年平均为155mm,而西北地区水面蒸发量为1000-2600mm,大部分地域位于干旱、半干旱地区,降雨稀少,干旱缺水,属于资源性缺水区,同时又是生态脆弱区,水土流失、土地荒漠化十分严重。特殊的自然条件决定了西北地区是传统的灌溉农业区,没有灌溉就没有农业。西北地区国土面积374万Km2,占全国的39%;耕地面积2.52亿亩,占全国的14%;水资源总量2312亿m3,仅占全国的10%;已经建成的万亩以上大中型灌区面积占西北地区灌溉面积的67%,农业用水量占总用水量的88%。农业种植业收入是西北地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但农民收入水平较低。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提高灌溉水利用率和利用效率,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矛盾、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
2、项目区概况
项目区涉及西北258个县(市、区)及144个团场,占六省区(含兵团)县总数的69%,主要分布在黄河上游和内陆河两大区域,其中内蒙古中西部46个县,陕西省50个县,甘肃省31个县,青海省29个县,宁夏自治区16个县,新疆自治区86个县,新疆建设兵团144个团场。项目区所在县总国土地面积299万Km2,约占西北地区的80%;总灌溉面积1.44亿亩,占西北地区的78%;节水灌溉工程面积6981万亩,占西北地区的78%;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面积3705万亩,占西北地区的69%,但仅占项目区灌溉面积的26%,高效节水灌溉发展空间较大。
二、水资源分析
1、水资源概况
项目区多年平均降水量在123-629mm之间,水资源总量1340亿m3,其中地表水1189.6亿m3,地下水396.1亿m3,地表水与地下水资源重复利用量242.6亿m3。
2、项目区供用水现状
项目区现状供水量753.9亿m3,其中地表水600.7亿m3,地下水151.6亿m3。现状用水中,农业用水量673.5亿m3,占总用水量的89%。内蒙古中西部加上现状年70亿m3引黄水量后,基本能够实现供需平衡。项目区除甘肃河西走廊外,其余地区基本上能够供需平衡。甘肃河西地区,现状用(供)水需求为103.3亿m3,其中内陆河流域为75.2亿m3,黄河流域为28.1亿m3,但区域水资源可利用量仅为90.5亿m3,不足部分主要靠超采地下水、挤占河道生态用水或亏缺灌溉等方式解决。
3、项目区节水潜力分析
根据各省上报的基本情况,综合水资源条件、灌溉情况,按2850万亩发展规模,预测到规划水平年,项目区综合灌溉定额较现状节约120m3/亩,规划水平年灌溉需水总量为114.2亿m3,比现状节省34.2亿m3,将对区域农业的稳产增产、农民增收和生态改善发挥积极作用。
三、建设目标、任务和布局
1、水平年与实施年限
现状年为2013年,实施年限为2014年~2018年。
2、建设目标
节水目标:2014~2018年,按照地块相对集中连片、规模化推进的原则,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50万亩,到2018年,项目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占灌溉面积的比例由26%提高到50%;项目建成后,形成年节水能力34.2亿m3。
增效目标:项目建成后,灌溉用水效率显著提升,项目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8以上;用水效益显著提高,项目区人均年纯收入增加900元,经济作物年增产增收效益60.0亿元;生态效益显著,可退还挤占河道生态用水5.0亿m3,减少地下水开采9.0亿m3。
3、建设任务
2014~2018年,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50万亩,其中内蒙古中西部220万亩,陕西省270万亩,甘肃省550万亩,青海省80万亩,宁夏自治区180万亩,新疆自治区1200万亩,新疆建设兵团350万亩。
4、发展布局
按照《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的农产品主产区“稳定粮食生产,发展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的总体要求,落实加快发展现代特色农业的战略部署,与全国现代农业发展、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全国蔬菜重点区域发展相衔接,以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助推区域设施农业、蔬菜、林果草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标准化生产,提高小麦和玉米等大田粮食作物稳产增产的灌溉保障程度,提升棉花、马铃薯、工业番茄等大田经济作物的节水灌溉工程配套水平。
项目区主要分布在内蒙古中西部农业区、陕西关中地区,甘肃河西走廊,青海东部农业区、柴达木绿洲区、环青海湖区,宁夏中部干旱带和北部贺兰山东麓扬黄灌区,新疆的北部河谷区、天山北坡、塔额盆地、南疆塔里木河内陆河区和东疆吐哈盆地的农业种植区,大田粮食作物占总面积的35%,大田经济作物及林果等经济作物占总面积的65%。
四、建设内容
1、工程建设
(1)工程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小型水源工程、灌溉系统首部枢纽、输配水管网以及田间灌溉设施等。小型水源工程包括地表水取水工程(蓄水池容积小于10万m³、小型灌溉泵站装机小于1000kw)与灌溉机电井等;首部枢纽主要包括泵房、水泵、电机、控制设备、过滤、施肥及量测水等设施设备;输配水管网主要包括干管、支管及其配套的连接件、控制阀及附属建筑物等;田间灌溉设施包括大中型喷灌机、轻小型喷灌机组以及微灌毛管(带)、管道出水口(给水栓)等。
(2)主要建设内容: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850万亩,其中低压管道输水灌溉面积546万亩,占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的19%;喷灌面积158万亩,占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6%;微灌面积2146万亩,占高效节水灌溉总面积的75%。
(3)分期实施计划:2014~2015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总计1320万亩,完成比例为46%。2016~2018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总计1530万亩,完成比例为54%。
2、农业措施
大力推广旱作农业节水措施,因地制宜地开展平整土地、沟畦灌等改进地面灌、深耕深松、覆盖保墒、测土配方、高产栽培等农艺节水技术。
3、管理措施
加大量测和控制设施配套建设,完善项目实施效果跟踪监测和效益评价体系,建立工程可持续运行管护机制;完善基层水管站、专业服务队、用水合作组织相协调的技术服务体系;完善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加大项目技术和管理人员培训,开展专家对口支援。
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按照“设施上图、数据入库、电子申报、动态管理”的总目标,所有项目申报、项目片区信息入库,实现进度控制、档案管理的信息化。在部分有条件的区域,建成规模以上信息化、自动化灌溉控制系统示范点。
五、管理与改革
1、建设管理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相关责任;推行项目申报制。项目实施推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合同管理制,建立项目公示公告制度,建立中央对省、省对县绩效评价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2、工程建后管护
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鼓励家庭农场、种植大户、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项目申报、建设和工程运行管理,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管护方式和运行机制。积极通过水费、财政补贴、土地出让收益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等渠道解决工程运行维护资金,鼓励地方试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分级管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管理体制,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
3、服务体系建设
完善“职能明确、布局合理、队伍精干、服务到位”的基层服务体系。一是扎实推进规范配备人员、改善基础设施、配备设施装备、健全管理制度为重点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二是鼓励和扶持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承担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和维护的积极性;三是鼓励准公益性专业化服务组织发展,为农民提供高效节水灌溉的技术服务;四是完善灌溉试验站网建设,开展节水灌溉制度研究,指导农民运用科学灌溉制度;五是建立专家对口援助机制,加大项目前期规划设计人员、项目管理人员和后期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管理能力。
4、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建立并逐步完善节水补偿机制,政府制定优惠政策和创新激励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奖代补、奖补结合等政策。在井灌区,按照地下水资源的丰沛程度和补给条件,在尊重农民灌溉用水现状和习惯的基础上,率先建立地下水灌区农业灌溉用水水权的确权方法;在地表水项目区,充分考虑河流、水库、灌区的分水配置指标,将农业灌溉用水指标分配到取水口门,实现斗口计量率100%。在地表水项目区骨干工程与末级渠系工程交界点实现计量供水、按量收费。完善农业灌溉水价形成机制,实行定额内优惠水价、超定额累进加价和超总量限制灌溉制度,对不同作物类型、不同水源实行差别化的价格政策,探索建立水权交易机制和节约水量的政府回购机制。
六、效益及环境影响分析
实施西北地区节水增效高效节水灌溉项目后,预计可节水34.2亿m³,增加有效耕作面积57.0万亩,实现年节水、节地效益22.1亿元。年增产粮食100.7万吨,新增粮食产值20.1亿元;年增产经济作物104.1万吨,新增经济作物产值61.1亿元,新增林果草产值9.1亿元,按0.45的水利分摊系数,各种作物年增产增收经济效益为36.6亿元,总计每年可新增经济效益58.2亿元。
项目实施后,与传统地面灌溉相比,可新增年节水能力34.2亿m³,减少年地下水开采9.0亿m³。节水量除部分用于解决城乡生活用水、支撑地方工业发展外,绝大部分将用于回补地下水、退减河道生态用水,这对改善区域气候,构建西部生态屏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七、保障措施
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级项目组织实施机构采取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投入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大培训宣传、严格市场准入等多方面措施,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