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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农田水利局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工作的通知
来源:四川农村水利网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5/7/20    

各市(州)、扩权县(市、区)水务局:

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资金(以下简称中央补助资金)已拨付至有关县(市、区)(详见川财农〔2015〕124号)。为实施好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参照《四川省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农〔2015〕135号),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金用途

(一)工程维修养护。

用于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小水窖、小水池除外),县级水利部门或县属水管单位(含县属大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管理的承担防洪、排涝、抗旱、灌溉、供水等公益性任务的水库、水闸、堤防、泵站;县级水利部门(含县属水管单位)、村组集体、PPP模式管理的日供水规模20立方米或200人以上规模的集中供水工程。重点支持水库、堤防和水毁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各类工程维修养护具体资金额度,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

(二)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支持基层水利服务站(所)购买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所必需的仪器设备费用,不超过该县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的20%。

二、维修养护内容

(一)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总体目标:通过对项目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工程完好率达70%以上。

1、小塘坝:清淤;坝体养护、边坡整修、护坡翻修;溢洪道清理、表面裂缝、破损修补;放水设施金属机构防腐、砌体整修及出水渠维修养护;其他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2、小渠道:渠顶、渠坡土方养护;渠道防渗工程、跌水陡坡、撇洪沟、涵闸维修养护;量水设施维修养护;渠道清淤等。

3、小泵站:主机组、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等维修养护;泵房及挡土墙、进出水池清淤、管道修补、出水渠等建筑物维修养护;其他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4、机电井:机井掏洗清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泵站建筑物维修养护。

5、输水管:管道损毁的修复、输水管道进水池清淤、其他附属设施维修养护。

(二)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

1、水库工程:主体工程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大坝电梯维修、门式启闭机定期维修、检修闸门维修、白蚁防治、通风机维修养护和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

2、堤防工程:堤顶维修养护、堤坡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堤防隐患探测、防浪林养护、护堤林带养护、淤区维修养护、前(后)戗维修养护、土牛维修养护、备防石整修、管理房维修养护、害堤动物防治、防浪(洪)墙维修养护和消浪结构维修养护。

3、泵站工程:机电设备维修养护、辅助设备维修养护、泵站建筑物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检修闸维修养护、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和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

4、水闸工程:水工建筑物维修养护、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机电设备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物料动力消耗、闸室清淤、白蚁防治、自动控制设施维修养护和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

(三)集中供水工程。

供水工程机电设备(包括水泵及配电设备等)、消毒设备、视频监控设备维修养护和零配件更换,管道材料和水处理构筑物维修养护。

(四)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购买水准仪、经纬仪、全站仪、手持GPS、流速流量仪、回弹仪、基本测量工具(包括塔尺、皮尺、钢卷尺等)、小型搅拌机、小型卷扬机、小型铲车等农田水利维修养护必要的仪器设备。

三、资金补助标准

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具体补助标准由各项目县自行确定;基层水利服务站(所)仪器设备采购根据实际支出补助。

四、方案编制及审批

(一)项目申报。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由村组集体、农民用水户协会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县级国有公益性水利工程由水管单位申报;供水工程由管理主体申报;仪器设备采购由基层水利服务站(所)申报。各类项目向县级水利、财政部门自愿申报。

(二)实施方案编制审批。

1、方案编制。县级水利、财政部门以县为单位,组织编制《2015年中央财政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2、审查方式。省水利厅将进行网上合规性审查。请各项目县于7月24日前,根据确定的项目类别,将《实施方案》中的附表1和附表5电子版分别报送省农水局农建办和灌区处。

3、项目批复。合格性审查通过后,市级水利、财政部门对各项目县《实施方案》进行技术审查和批复,将《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8月15日之前报省水利厅。

五、项目组织实施

(一)创新维养模式。

坚持“奖补激励”原则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要推行民办公助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维养模式。国有水利工程和供水工程一般性的维修养护工作可由已经实行“管养分离”的水管单位自行施工,也可采取物业管理的方式委托给养护公司;专业性较强的维修养护可委托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承担。积极探索允许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有和管护的运行管护模式。

(二)加快改革创新。

全面推行“先改后建、先建后补”奖补激励机制,国家及省级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加大改革力度。

(三)确保质量进度。

市县两级水利、财政部门要加强项目督导,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把好工程质量关和施工安全关,确保年底前投资完成100%。项目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要求专帐核算、专人管理、专款专用,从2015年8月起,每月25日前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市(州)统计汇总后报省农水局。

(四)严格绩效考核。

项目经市级复验后,省水利厅、省财政厅统一组织开展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安排依据。

五、联系方式

农建办联系人:李小余 电话:028-86278213

电子邮箱:scnjb@126.com

灌区处联系人:周永清 电话:028-86634441

电子邮箱:scgq@qq.com

附件:xx县(市、区)2015年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xx县(市、区)2015年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附表

 

四川省农田水利局                   

2015年7月17日                    


文档附件区
(1)、xx县(市、区)2015年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编写提纲(Word格式)
(2)、xx县(市、区)2015年中央农田水利维修养护项目实施方案附表(Excel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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