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农田水利改革,在提前、超额完成“解决500万人农村饮水安全、完成7.4万口山坪塘整治”民生实事目标任务的同时,围绕明晰工程产权,落实管护主体、责任和经费,深入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小型水利设施经营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以承包和租赁为主的经营权制度改革16.78万处,占全市小型水利工程的80.4%。
二是量化确权改革试点工作圆满完成。全市38个涉农区县完成40余万处农村集体水利资产清产核资,其中在114个乡镇、201个村组、2490处工程开展量化确权改革试点。
三是管理体制改革示范达到预期目标。璧山、开县和涪陵、梁平、云阳、武隆6个国家和市级示范县,初步完成了确权颁证,实现了管护主体、责任、经费“三落实”。
四是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取得较好成效。列入全国100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的荣昌、云阳2区县正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有序推进,将于2016年底分别完成9项改革任务。
五是农业水价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果。以全国农业水价改革试点为契机,选择潼南、彭水、忠县、荣昌、梁平、璧山、垫江7区县,探索推进农业水价改革,着力用价格杠杆促进节约用水、合理用水,已取得初步成果。
在持续深入推进农田水利改革中,我市“多管齐下”,着力破解农田水利建设和管护“五大难题”:
一、强化组织领导,破解“两头热、中间冷”问题
针对区县、乡镇政府工作“中间冷”问题。重庆市委、市政府调整部署,把3年内“整治7.4万口山坪塘”“解决5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纳入民生实事战略,作为水利工作的重点。市委书记、市长深入基层调研,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市级资金配套问题并审定工作方案,市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调研会、部门协调会和片区会议推动落实。市、区县、乡镇层层签订责任书,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实绩及党政一把手年度考核。区县政府、部门、乡镇、村社行动迅速,形成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干群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财政投入,破解建设资金筹集难问题
资金问题仍然是制约农田水利建设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市多方努力加强农田水利投入,尤其加大贫困山区的投入。一是实事求是“调标准”。充分考虑物价上涨等因素,将农村饮水安全人均投资标准由530元提高到810元,其中市以上补助标准为624元。二是分类补助“帮贫困”。创新实施“差额补助”机制,区别一般区县、市贫县、国贫县,农村饮水安全每人分别补助530元、650元、729元,山坪塘整治每口分别补助3万元、4万元、5万元。三是加大投入“解压力”。2015年市级投入资金13.84亿元,其中农村饮水安全4.48亿元、占应配套的213%;小型农田水利及山坪塘整治9.36亿元、占应配套的199%。结合精准扶贫工作,2015年市财政还专项安排4.55亿元资金,提前启动1919个贫困村、65.3万人饮水扶贫工程建设。
三、创新“三大机制”,破解施工组织协调难问题
一是“先建后补”。按照“村社实施、乡镇统筹、县级负责、市级考核”的原则,实行定额补助,由村社自行组织建设和管护,真正实现“建管一体”,村社群众积极性高涨,以往的占地协调、施工矛盾迎刃而解。二是 “三公示”制度。全面推行开工前公示、竣工验收前公示和违纪违规查处情况公示,提高项目实施透明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受益群众全程参与监督,严把工程质量关、资金安全关。三是“信誉+竞争”立项。区县、乡镇申报项目与上年承诺事项完成情况挂钩,项目竞标突出“六优先”,即“缺水易旱地区优先、贫困地区优先、改革试点区域优先、结合解决饮水水源优先、基层党委政府重视优先、受益群众积极优先”。
四、坚持“两手发力”,破解水费计收难问题
坚持“两手抓”有效提高工程效益:一手抓建设。2013-2015年投入100亿元,解决6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完成7.4万口山坪塘整治,全市实现了村村通自来水,供水入户率90%以上,山坪塘整治及渠系配套率达到50%以上,在农业水价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区县和现代农业园区大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配套完善用水计量设施,提升供水保证率和供水质量,为水费计收打下基础。一手抓改革。以产权制度改革、农业水价改革、农村水利资产量化确权“三项改革”为抓手,促进确权颁证、水价精准补贴、管护经费奖补等政策的落实到位。推进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工作,将小型水利设施使用权纳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重点内容。试点推进农业终端水价制度,推行计量收费。全面落实农村供水用电价格优惠政策,全市18个贫困区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由农村居民生活合表用户用电价格(0.54元/度)调整为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价格(0.336元/度)。
五、立足“建管并重”,破解管护落实难问题
立足“建管并重、管重于建”的思路,着力于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一是健全体系确保“有人干事”。建立区县水利部门、乡镇水利站、农民用水户协会、村级水管员四级监督管理机制,全市38个涉农区县、934个涉农乡镇设置水利服务机构701个,定编3074人;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3355个,招聘村级水管员5632人,招募志愿者1456人。二是建立基金确保“有钱办事”。推行“受益者自筹为主,政府适当补助”,市、区(县)建立并筹集基金3亿元,引导受益群众加大运行维护投入。 三是强化检测确保水质达标。投入0.56亿元扩建36个区县水质检测中心达到常规42项检测能力,完成1017处供水规模500m3/d以上工程水质常规9项自检实验室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