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兵团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全面推进,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师按照兵团编办对所属水利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组建了师级水利服务机构,以适应大规模水利建设的需要。对直属水管单位开展定岗定编、管养分离、内部改革、人员分流与社会保障及水价改革等各项改革工作,各项改革措施基本落实到位,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已建立起良性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得到落实。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仍需进一步深化。
一、兵团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工作组织
按照水利部要求,及时布置开展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兵团水利局成立了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责任处室领导为成员,安排布置各师开展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结合兵团水利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定一师1团,六师芳草湖农场,七师125团为兵团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示范团场,推进兵团农田水利管理体制改革进程。
二、兵团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基本运作情况
兵团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由师直属水管单位负责。主要承担对场外水利工程的管理及水量分配、调度。负责从河道或地方用水渠道上取水,通过场外水利工程引、蓄、输、配水给各团场,同时管理区域内的堤防、水库、水闸、泵站、灌区等水利工程。
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主体以团场为基本单元。组织机构包括:团综合科、水管所(站)、连队(职工用水协会)三级。对农田水利工程管理实行团场水管所(站)总体管理、连队末级管理、职工用水协会参与管理的模式,小型水利工程的产权为国有,工程产权清晰,工程管理主体和责任明确。
(一)团水管所(站)总体管理。水管所(站)根据用水计划指标配水到连队,负责供水到斗门,斗门以上的量水设施及工程由水管部门负责设置、维修和管理,实行“三公开”制度,全面接受监督。目前,兵团共设有175个团场水管站,人员7244人。
(二)连队未级管理。主要是将水管站配来的水按需要、次序配给田间及农工。连队负责斗门以下配水到条田、到用水户,斗门以下的量水设施及工程由连队负责设置、维修与管理。
(三)职工用水协会参与管理。由于体制特殊,兵团职工用水组织实际由连队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组成。连队成立由职工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两个议事会”,每个议事会由5-7人组成,代表职工参与连队的用水管理,协助用水户水费收取,对管理过程实施监督。目前连队职工用水协会有2329个。
三、兵团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主要做法及经验
(一)工程运行管理。师直属水管单位从龙口引水,通过干渠将水输送到团场渠道场口,团场水管站按方计费,向师直属水管单位交纳水费;团场水管站将水输送到连队斗口,斗口计量后向连队征收水费;连队在斗口接水后通过农渠将水输送到职工田间地头,按方计费。斗农渠道工程的管理由连队和土地承包者共同承担。主要由工程所服务的承包户负责渠道工程的维修、养护,实行目标管理,保证渠道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二)水费水价管理。各团场实行各连队水费统一回收,专款专用。团对连队实行统一供水价格,连队收缴的水费除按照有关规定上交团场财务外,剩余部分用于支付连队接水员的工资。农业水费由团直接计收,并实行水费、水价双公开,供需见面,减少了水费计收过程的中间环节,中间加价、搭车收费以及截留、挪用水费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减轻了职工负担。
(三)水量控制管理。职工用水协会参加灌溉管理,实施有效监督。工程田间灌溉方式由职工用水协会研究决定后张榜公布,避免了个人决策,用水户竞相拉关系找后门,扰乱浇水秩序的情况发生,激发了用水户自觉节水的积极性,用水户自觉节水的意识明显增强。
四、兵团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团场水管单位定位不准。水管单位一直承担着防洪、抗旱、供水、水资源保护、农田水利等一系列公益性职能,实行的却是企业管理。作为企业又不能按成本核收水费,人事、分配制度等管理体制上仍沿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做法,人员的工资与工作职责和绩效无关。供水水费是基层水管单位重要收入来源,由于水价偏低,使得供水成本难以收回实现良性循环,形不成供水产业。职工积极性不能充分调动,影响单位自身发展。
(二)农田水利工程编修管护经费不足。水管单位承担着大量的公益性任务,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的经费来源主要来自水费和多种经营,维修养护经费不能足额保障。由于基层水管单位没有事业拨款,农业供水价格又达不到成本价,导致了经费短缺,基础设施、办公条件简陋,缺乏更新工程和管理设备资金等问题。建议对兵团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
五、下一步工作
(一)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建立农业用水精准计量制度和节水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农业供水价格达到成本价,使水价提升但负担不增、用水减少但效益增加,调动职工群众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二)进一步探索农田水利工程特点的产权制度和建设管理模式,鼓励职工群众、用水合作组织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