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为掌握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情况,确保《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顺利推进并全面完成。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较重、进展偏慢的部分省份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重点
1.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发动、印发实施方案等。
2.各地推进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采取的主要措施及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各地对《方案》确定的任务细化实化、工作责任制落实与协调联动机制建立、社会公示、资金筹措与使用、各项配套措施完善和落实、工程建设跟踪监督检查与运行管护、绩效考核奖惩、动态信息报送和宣传引导等情况。
3.《方案》确定的各项重点建设任务和地方自行安排的项目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水毁灾损水利工程修复、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节水灌溉、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防洪抗旱薄弱环节建设、水生态文明建设以及水利重点领域改革等。
4.下一步工作措施。主要针对当前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和新问题,在细化目标、量化任务、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奖优罚劣机制,以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对策建议等。
二、组织形式
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由水利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部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直属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共组成6个督导检查组,对部分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重、进展滞后的省份进行检查(见附件)。各督导检查组由1名司局级领导带队,3-5人组成。
三、督导检查方式
各地要按照国务院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和《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阶段工作总结梳理。
6个检查组对各地的督导检查采取召开座谈会交流、资料查阅与现场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省份现场检查2-3个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任务重的县(市)。每个县随机抽取3-5个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座谈会分省级与县级座谈会,县级座谈会可邀请相关部门、部分乡镇、基层水管单位、农民用水合作组织,以及村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投资代表参加,省级座谈会可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各被督导省份要提前做好汇报材料等相关准备工作。
汇报材料主要包括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工作责任落实情况,配套政策完善与落实情况,体制机制探索创新情况及实际效果,建设进度,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和有关对策建议。
四、时间安排
6个检查组督导检查工作于2016年2月底前完成,每个组督导检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天。
五、督查成果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确保督导检查效果和质量。各检查组督导检查结束后10日内将分省专项督导检查报告(电子版)提交水利部农村水利司。
联 系 人:周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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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