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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中心成立30周年《中国农村水利水电》专辑(2015年12月)
加强国际合作交流 促进灌排技术进步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邓少波 陈华堂 徐成波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2/24    

作为一个灌溉历史悠久的农业大国,中国在传统的灌溉排水技术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是,随着科技的发展,现代化的管理技术、控制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与新设备等在灌溉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国外有很多新的理念和技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通过国际合作项目和技术交流不仅引进国外成熟技术、先进理念的良好载体与实践平台,而且是消化吸收国外技术与经验最有效途径。为了促进中国农村水利技术进步,推进中国灌排事业的发展,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始终将国际合作项目的实施与国际技术交流活动作为重要工作,在水利部国科司等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围绕我国农村水利工作发展的重点领域和关键技术,组织实施了多个重大国际合作项目,在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引进和综合型人才培养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内容涵盖了节水灌溉技术、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技术、农村水利改革、流域环境治理、牧区水利建设、灌区管理和能力建设等。累计引进资金、设备及外国专家人力资源投入约人民币9亿元,其中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赠款约人民币3亿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人民币6亿多元。

1 对外合作项目

1.1 世界银行赠款“用水户协会监测评价系统在国内水利投资项目中主流化应用项目”

是利用英国政府赠款项目开展农民用水户协会规范化建设。指导湖南、湖北、新疆等省(区)建立231个用水户协会,通过宣传培训和能力建设,规范用水户协会运作,提升了管理水平,成为其他地区学习和借鉴的样板,推动了全国用水户协会的发展。其中,项目建立

的17个示范协会已成为全国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的样板和学习考察的基地。湖北省当阳市黄林支渠用水户协会、新疆自治区昌吉市军户村用水户协会等,已成为当地甚至全国知名的用水户协会。同时,项目的成果在水利部组织实施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示范项目”的全面推广和广泛应用,为中央及及项目省区制定农民用水户协会相关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推动相关政策的完善与颁布。

1.2 中、日技术合作 “中国草原生态保护节水灌溉示范项目”

是水利部与日本农林水产省通过日本国际协力机构(JICA)执行的政府间专项技术合作项目,合作期为2007年6月1日-2011年5月31日。该项目主要结合水利部牧区水利建设工作开展技术合作,通过在两个示范地区内蒙古自治区(杭锦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木垒县)实施项目活动,借鉴和引进日本的技术和经验,总结项目实施成果,并向全国牧区普及推广应用,保护和改善草原生态环境,提高牧区农牧民生活水平,促进牧区经济和生态可持续发展。通过中日双方项目专家的共同努力,项目示范区牧户家庭的饲草料产量得到增加,在一定程度上确保示范区牧民家庭牲畜冬春季节舍饲圈养、生育等的饲草料供应,为增加牧民收入、提高牧民生活水平提供保障;充足的饲草料供应,为增加牲畜舍饲圈养天数、减少天然草场放牧时间、减轻草场的放牧压力,为草场的休养生息和恢复自然生态能力提供条件。同时,项目示范区还发挥了示范引导作用,为推动牧区建设适宜的节水灌溉,保护草原生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3 中国利用全球环境基金开展的“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

中国政府与世行合作,利用全球环境基金1700万美元组织开展了“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的实施。项目的目标是:推进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IWEM),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修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水资源短缺,减轻流域陆源对渤海污染,真正改善海河流域及渤海水环境质量。通过项目实施,完善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手段,有效地促进了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规划和管理,提升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水平,16个项目县(市、区)地下水超采量减少了10%以上,污染负荷量降低了10%以上,在渤海入海水量减少和水质恶化的状况一定程度上得到改善,对于保护渤海乃至黄海及相邻的国际水域的海洋环境、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发挥了一定成效。2011年5月23日至6月3日,世行第十二次/ICR检查团对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并给予了“非常满意”的评价。同时,在世行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由水利部和环保部共同申请和组织实施“GEF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主流化项目”。2014年5月GEF理事会批准了该项目立项,同意安排GEF赠款970万美元。GEF二期项目执行期为2016-2020年。

1.4 世界银行节水贷款项目

为了加快我国节水灌溉事业的发展,学习借鉴国外先进技术及管理经验,经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由水利部组织北京、河北、青岛、辽宁(沈阳)等四省(市)实施了世行贷款节水灌溉一期项目(执行期为2001-2005年)。世行节水灌溉一期项目完成总投资17.9亿元,其中利用世行贷款7400万美元;在项目区发展了节水灌溉面积10.67万hm2。经水利部世行项目办和四省(市)世行项目办的共同努力,该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于2006年6月按期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建设任务和项目投资计划,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世行节水灌溉一期项目的成功实施,为我国与国际金融组织合作开展资源性缺水地区农业节水灌溉工作上打下了良好基础,提供了有益经验。本项目被世行竣工检查团和世行独立评价局评价为“非常满意”项目。

世行贷款节水灌溉二期项目(以下简称“世行节水二期项目”)的建设,项目执行期为2012-2016年。该项目贷款于2012年8月13日签约,同年9月项目正式启动全面实施。项目总投资10.9亿元人民币,其中利用世行贷款8000万美元,计划在河北、宁夏和山西三省(自治区)项目区发展节水灌溉面积59324万hm2。截止2015年中,累计已完成投资5.5707亿元人民币,其中世行贷款支付3600万美元。累计发展或改善节水灌溉面积41035hm2,占计划完成节水灌溉面积的70%左右。总体上项目内容实施进度总体情况良好,世行检查团认为工程质量基本在可以接受和令人满意之间。

1.5 联合国粮农组织“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分析联合研究项目”

项目的研究目标是:从宏观和灌区层面描述水资源配置、使用、管理的现状,总结成功经验,分析当前水资源可持续使用面临的挑战,并相应提出政策建议。通过研究了解了项目地区在水资源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成功经验和面临的挑战、各级政府和农户在水资源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培训需求,为不同行业间差异化水价和阶梯水价制度的经验总结推广和农民用水户协会的制度建设提供了案例支持。

2 技术交流项目

农村水利行业的对外技术交流也是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的重要工作之一,具体承担并负责“中日农田水利交流会”、“中泰水利科技联委会”和“海峡两岸农田水利技术交流”。同时,积极参与国际灌排水事活动,接待国外同行来华交流,承担水利部及国际组织委托的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培训等工作。

2.1 中日农田水利交流会议

中日农田水利交流是水利部与日本国农林水产省自1981年开始实施的定期双边交流活动,也是改革开放以来水利部开展最早、交流时间最长的双边交流活动之一,该交流活动为推动两国农田水利技术交流、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交流活动每年轮流在两国举行。从2001年起,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开始协助水利部国科司 “中日农田水利交流会”的组织工作以来,密切结合水利部农村水利的重点工作,与日方共同商定了长期交流计划,就灌区管理体制、泵站工程改造与运行管理技术、参与式灌溉管理、灌溉设施管理技术、灌溉与农村生态等主题进行了研讨和交流。通过技术交流,对促进中日双方在农田水利方面的技术交流与合作,推动两国农田水利技术的不断提高,加深中日两国水利同行的相互了解,促进中日友好关系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2.2 中泰水利科技联委会活动

该活动主要是向泰国同行介绍和宣传我国水利科技与发展成果。承担该交流活动以来,除全面完成日常交流团及互访工作外,在北京市和湖北省的宜昌市承办了二期泰国皇家灌溉局技术管理骨干培训班和一期中小学生水利知识普及培训班。

2.3 中国-澳大利亚-柬埔寨灌溉对话活动

该活动由商务部和水利部牵头,灌排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工作。中国和澳大利亚是柬埔寨的主要经济技术援助国,在帮助柬埔寨改善农业灌溉基础设施方面提供了重要支持。活动的主要目的是:促进农业灌溉及其在粮食安全和经济增长方面经验和知识的交流;探索每个国家在支持水利和灌溉投资方面的理念和实践,并评估柬埔寨目前的灌溉系统及其存在的问题和影响;探索进一步协助柬埔寨灌溉部门在农村地区减少贫困和发展经济方面合作的可行性;创建增进中国和澳大利亚理解的发展合作方式,共同为柬埔寨分享经验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开展的主要工作:一是三方于2013年11月共同完成了对柬埔寨的实地调研。二是2014年2月,中方调研组赴澳大利亚,与澳大利亚国际发展署以及柬埔寨水利气象部、农业部、灌溉服务中心有关官员及专家组成联合调研组,共同开展了灌溉发展状况调研活动。三是按照三方商定的灌溉合作对话计划,柬埔寨、澳大利亚代表团15人于2014年6月访华,对我国灌区建设进行了考察。

2.4 海峡两岸农田水利交流

这是为促进两岸农田水利事业共同发展的一项重要交流活动。从1996年中国水利学会农田水利专业委员会和台湾农田水利会联合会达成海峡两岸农田水利技术交流意向起,从不定期举办过农田水利技术研讨会和技术考察交流活动发展到成为固定的交流活动。通过两岸联合召开技术研讨会,相互组织技术考察活动,使海峡两岸水利同行交流了农田水利方面的技术与经验,促进了海峡两岸农田水利技术工作的进展,而且宣传了祖国大陆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成就做了大量工作,加深了海峡两岸交流人民相互的了解。

3 保障措施和主要做法

3.1 精心做好准备,选择合作主题

从项目申请开始,就明确负责部门和技术负责人,由技术负责人全权负责项目申请工作。基本做法是: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专家根据国家对农村水利的重点投入方向、当时存在的主要技术或管理难题、拟合作方的技术或管理优势与经验、拟合作方的合作战略等因素筛选合作主题,通常会拟定至少3个备选合作题目。然后根据备选题目编写项目概要,内容包括项目目标、备选项目区、项目主要活动、合作双方的需求与优势、合作期限、合作双方可能的投入预测等。最后征得水利部各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提交正式项目申请书。

通过这种方式确定的合作项目有从四个方面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一是项目目标符合水利部主要工作,通过结合水利部的重点项目能够为项目提供项目经费(特别是配套经费的落实)、人员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保障;二是结合当时的技术难题开展合作,能够保证项目成果未来的推广应用;三是充分了解了合作方的合作战略,使项目申请更加顺利,提高了项目申请的成功率,四是明确负责人有利于保证项目准备的一致性,减少项目谈判过程中误解。

3.2 健全管理制度,规范项目实施

项目得到批准后,及时建立项目实施机构,制定项目管理办法是项目顺利的基本保障。通常是由项目申请负责人牵头组建项目实施机构,并组织各项目参加机构负责人协商项目管理机构的建立与项目管理办法的起草。

项目实施机构成立后,及时召开项目负责人会议,主要完成以下事项:一是全面了解已有的项目文件,如,项目文件(赠款协议或贷款协议)、合作方管理制度、各方的权责等;二是讨论项目管理办法;三是根据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的要求确定项目联络员人选;四是说明项目联络员的权责。随后召开项目联络员会议,布置项目准备工作。对于涉及报账、资金计划制定、日常事务管理、国际培训等内容应明确程序及责任人。

选择并确定适宜的专家队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进度报告、成果总结、项目宣传等具有共性的文档模板,将可以标准化的内容尽可能采用统一模式,为各项目参与单位的项目准备及实施提供最大的便利。

3.3 加强交流沟通,建立良好关系

在遵守外事纪律的前提下,建立与合作各方、特别是外方的良好合作关系,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必须要做到的几点:一是项目负责人必须非常熟悉项目的所有法律文件(协议、备忘录、管理办法等);二是所有活动都要有文件依据,特别是备忘录要求的工作,无论要求是否合适,必须要有书面的答复与交涉,不能将口头约定作为项目管理的依据,更不能有以口头约定进行项目管理的习惯;三是要了解外方各个专家的基本情况,特别是中方的态度,如:JICA项目专家主要是政府官员,他们更重视法律文件、政府承诺等,世行项目是国际咨询专家,他们更关注自己的观点是否得到重视;四是不能回避问题,特别是重大问题,要在最短的时间内如实地向外事主管部门汇报。在“面向贫困人口的农村水利改革项目”项目实施方案编制阶段,由于缺乏经验,在应对世行项目检查团备忘录时与项目经理发生了争执,项目负责人在当天就如实向国科司、农水司主管领导及单位领导汇报情况,特别说明了项目实施人员的过错,国科司及时采取措施,使双方得以相互理解并更加重视相互沟通和理解。

此外,要高度重视中方各部门的密切配合,既要维护本部门的利益,又要注意换位思考,凡事兼顾各方的利益。如“面向贫困人口的农村水利改革项目”是水利部和国家农发办共同实施,项目实施过程中还涉及到民政部门,“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由水利部和环保部联合实施,以及两个部门的下属机构,如果不能密切配合,项目实施是不可能顺利进行的。

3.4 强化服务指导,做好技术交流

农田水利的技术交流活动,总是需要基层水利部门参与。因此,在每次交流活动之前,负责部门都提前与国内相关部门沟通,共同讨论交流论文的题目、内容以及形式。由于基层水利单位参加国际交流活动机会少,缺乏撰写研讨会论文的经验,对此,灌排中心通过聘请国际交流经验丰富的专家对交流论文进行评阅与修改、协助发言人编制交流多媒体演示文档。交流活动结束后,及时整理交流成果并编写总结报告,在向主管部门汇报的同时,将交流成果向基层水利单位进行宣传推广,对于实用性较好的成果还及时在中国节水灌溉网上宣传。

3.5 建设示范工程,形成规模效应

在全国选择项目省、区,在各项目省、区进行示范工程建设是国际合作项目的主要特点。通过示范工程建设,对筛选引进的先进技术与理念进行消化、吸收、实践和验证,总结出了适合中国国情的模式。目前,这些示范区已成为我国新技术、新理念应用的样板与典范,在全国发挥了以点带面的规模效应。

过去的国际合作项目以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赠款为主,随着中国经济的增长和对发展中国家援助的增加,对中国援助最大的外国机构都减少甚至停止了对中国的无偿援助,取而代之的是共同投入的技术合作。今后要进一步扩宽国际合作与交流领域,在积极争取外方无偿援助项目的同时,积极参与中国对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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