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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排中心成立30周年《中国农村水利水电》专辑(2015年12月)
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成果与创新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     刘斌 王玥 樊艳丽 畅明琦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2/24    

1 项目背景

渤海是世界上具有重要生态意义并受到严重威胁的水体之一,它为中国、日本、韩国、朝鲜提供了重要的渔业资源,也是黄海的鱼类和贝类的繁育地之一。从生态角度讲,渤海是黄海的一个大型浅海湾,而黄海又是西北太平洋的大陆性浅海。这种地理和生物学上的关系,充分表明渤海具有全球性意义。

流入渤海的陆地河流有黄河、海河、滦河、辽河等40余条河流,年平均径流量约792亿m 3。随着环渤海地区城市、工业、农业、畜牧业等发展,环境污染加剧,随径流流入渤海的污染物未得到有效控制,陆地污染源给渤海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同时,由于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流入渤海的淡水总量也日益减少,削弱了渤海生态系统的功能。海河流域是汇入渤海的重要流域之一,流域内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等8个省(直辖市),是中国政治文化中心所在地和经济发达地区,地理位置十分重要。海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地表水开发利用程度高,存在地下水严重超采、水体污染、湿地萎缩、入渤海径流较少、河口淤积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

因此,为研究和解决海河流域所面临严重的水资源与水环境问题,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世界银行的支持下,由财政部牵头,水利部和环境保护部具体负责,申请并实施了全球环境基金(GEF)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以下简称“GEF海河项目”),以提高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水平,优化水资源配置,减轻流域水污染状况,改善生态环境,实现流域内水资源与水环境可持续发展,从而改善渤海的水环境质量。

2 项目实施

2004年4月15日GEF理事会批准了中国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项目。6月30日,世界银行和财政部共同签署了GEF海河项目《赠款协议》、《项目协议》和谈判纪要。9月22日项目正式生效。该项目实施时间为2004年9月至2011年6月。项目计划总投资3332万美元,其中利用GEF赠款1700万美元,国内配套资金1632万美元。

由于本项目为水利部第一次申请利用全球环境基金资助的项目,并且是一项投资规模较大的多部门合作外资项目。为此,水利部、环保部领导对该项目非常重视,于2003年就决定分别成立了由副部长担任主任的水利部、环保部GEF海河项目指导委员会,下设水利部、环保部GEF海河项目办,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管理工作。各有关省(直辖市)、海委、漳卫南运河管理局和16个示范项目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GEF海河项目办。并且中央项目办还成立了国际咨询专家组、中央独立专家组和中央联合专家组,聘请国内外资深的水利、环保专家参与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海委成立了KM工作小组、ET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和指导协调海河流域KM系统、遥感ET系统开发建设与应用管理工作。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利部、环保部有关司局、海委、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环保部环保对外合作中心等单位有关领导,多次听取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汇报、中央独立专家组的独立检查报告以及世行检查团检查意见,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与世行检查团及时交换意见,对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环保部环保对外合作中心作为该项目的具体管理与执行单位,承担了大量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工作,认真配合世行检查团开展检查指导工作,并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经过7年来各方面的共同努力,有力地推进了项目进展,顺利完成了项目的既定目标和各项任务,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世界银行两次检查团对该项目实施结果评价为“非常满意”。并同中方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向GEF理事会秘书处申请GEF二期项目的立项支持。

3 目标与内容

针对海河流域所面临的严重水资源与水环境问题,GEF海河项目确定的总体目标是:旨在推进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IWEM),实现流域水资源合理配置,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修复生态环境,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减轻流域陆源对渤海污染,真正改善海河流域及渤海水环境质量。为了实现上述项目总体目标,GEF海河项目设计主要由以下4个方面内容组成:

(1)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包括:国家级、海河流域级、北京市级8项战略研究;天津市级及北京、天津和漳卫南运河子流域16个项目县(市、区)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海河流域级、漳卫南运河子流域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战略行动计划(SAP);河北省、北京市及漳卫南运河子流域典型项目县(市、区)示范项目建设。

(2)知识管理(KM)开发建设和应用管理,包括:流域和县级KM系统开发及应用管理、流域遥感监测ET系统建设和基于ET的水管理工具开发应用等。

(3)天津市滨海地区污水管理,包括:实施大沽排污河整治技术援助、大沽排污河两岸工业污染源控制、天津滨海新区污水管理、小城镇废污水处理财政激励机制等。

(4)项目管理、监测评价和培训,包括:各级项目办管理支持能力建设、国际咨询专家技术援助活动、国内外培训考察、农民用水者协会(WUA)建立和社区主导型发展(CDD)试点建设、项目监测评价、以及项目运行管理等。

4 项目成果

4.1 完成了8项战略研究,为实现海河流域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水环境改善与恢复提出了全局性的方略

GEF海河项目全面完成了国家级、流域级、北京市级8项战略研究,具体为:国家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与管理机构改革战略研究(SS1);渤海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战略研究(SS2);海河流域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管理对策战略研究(SS3);海河流域节水和高效用水战略研究(SS4);海河流域地下水可持续开发与打井许可管理战略研究(SS5);海河流域废污水再生利用战略研究(SS6);海河流域水污染规划管理及产业政策调整战略研究(SS7);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实施后北京市水资源合理配置战略研究(SS8)。

4.2 完成了17项区域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和2项流域级战略行动计划,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制定了全面发展规划和优先行动计划

这部分内容是整个项目的核心组成部分,具体为:(1)17项示范项目县(市、区)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其中包括:天津市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天津市宝坻区、宁河县、汉沽区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北京市通州区、大兴区、平谷区、密云县、房山区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河北省成安县、馆陶县、肥乡县、临漳县、涉县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山西省潞城市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河南省新乡县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山东省德州市城区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2)2项流域(子流域)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战略行动计划(SAP),其中包括:海河流域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战略行动计划(SAP);漳卫南运河子流域级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战略行动计划(SAP)。

这些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和战略行动计划(SAP),采用“自下而上、自上而下”、“横向、纵向相结合”的工作方法,按照综合管理和耗水控制(ET管理)理念,提出了天津市区域七大总量控制为核心的多层次规划管理方案体系,建立了天津市级和县(区)级跨部门的综合管理协调机制和水务管理体制;通过区域耗水平衡分析,制定了16个示范项目县(市、区)节水、治污措施和综合管理规划;在各项战略研究基础上,应用KM系统建设中开发的二元核心模型、SWAT模型,采用了遥感ET技术成果,制订了海河流域、漳卫南运河子流域节水和ET控制、污染物总量控制、水生态修复和保护、地下水保护与修复、水污染治理、废污水再生利用和综合管理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战略行动计划 。

4.3 建立了流域和区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知识管理(KM)系统,为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行动提供了科学支撑

该项目知识管理(KM)系统开发应用,主要包括流域级知识管理(KM)系统和漳卫南运河子流域级、天津市与北京市级知识管理(KM)系统和16个示范项目县(市、区)级知识管理(KM)工具。该系统开发应用了流域级二元核心模型和流域(子流域)、县级SWAT模型,在对现状水资源水环境信息资源进行交流、共享、整合和挖掘的基础上,充分利用3S(GIS/GPS/RS)技术,建立了基于动态分段的海河流域河流统一编码系统、基于SOA理念的信息交换与应用控制平台、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知识共享平台、流域水循环模拟系统、基于ET控制的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等,为流域与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并紧密结合政府水务管理工作创建功能,提高了水利、环保管理部门对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能力和科学化、现代化水平。

本项目遥感监测ET系统的开发应用,开发建设了海河流域遥感监测ET数据生产系统,开发了不同尺度的基于ET的水管理工具,以实现遥感ET数据生产和ET数据推广应用的目的。本项目建立了海委海河流域遥感监测ET管理中心和北京市遥感ET管理分中心,生产了2002~2012年海河流域和16个项目县(市、区)不同尺度的遥感ET数据;开发了流域级、省级、县级和灌区级基于ET的水管理工具并得到应用推广,自上而下确定了流域、省(市)和项目县(市、区)目标ET,初步实践了基于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管理理念,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和战略行动提供了科学支撑。

4.4 开展了4项示范研究建设,初步实践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新理念,既发挥示范项目的辐射作用,又提升示范项目对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科学管理的带动效应

本项目实施的示范项目具体内容为:河北省水权有效管理及打井取水许可制度、咸水区地下水开发利用及管理示范项目(成安县、馆陶县);北京市基于区域遥感监测ET的“真实节水”技术研究示范项目(大兴区、平谷区、密云县);漳卫南运河子流域2个示范项目,包括县级污水排放有效控制管理示范项目(山西省潞城市、河南省新乡县)和漳卫新河水生态修复示范项目(山东省德州市)。这些示范项目紧紧围绕总项目的设计目标,结合战略研究取得的成果,进一步研究与实践基于ET的“取水、耗水、排水”全面监管的水权管理试点示范,创新地实践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理念,为流域耗水总量控制、地下水开采量控制、污染物排放控制、水生态修复等提供了示范经验和科学依据。

4.5 结合天津市环境治理,实施了滨海地区污水管理相关项目,建立了海河流域小城镇污水处理激励机制

天津市为应对国际、国内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挑战,确保实现国家确定的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全面完成天津市社会经济发展所需新增排放量的减排指标和现有污染物减排指标,实现全市环境质量保持稳定,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持续改善的目标,开展了世行贷款天津市环境发展二期项目(TUDEP2)。GEF海河项目结合世行贷款天津市环境发展二期项目(TUDEP2)实施,同期安排了4项技术援助项目内容,其中包括:对天津市小城镇废污水处理的财政激励机制及小城镇废污水处理管理的支持;大沽排污河整治技术援助;大沽排污河两岸工业污染源控制行动;天津市滨海新区污水管理研究。这些GEF赠款技术援助项目,研究制定了严于国家标准的天津市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与工业污染控制系统;确定了大沽排污河水环境容量与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建立了海河流域小城镇污水处理财政激励机制,为加快环渤海地区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提供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4.6 开展了技术交流与培训考察,进一步提升了项目管理与执行能力

本项目在示范项目县(市、区)建立和发展了农民用水者协会(WUAs)407个,培训农民8140人次,同时在河北省的成安县、馆陶县开展了社区主导型发展(CDD)试点建设与应用推广,通过鼓励项目区农民建立用水者协会(WUAs)和推行社区主导型发展(CDD)等形式,强化了社会公众参与,使企业界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本地区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同时,在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流域管理、知识管理(KM)、二元核心模型开发、SWAT模型开发、资源性节水、耗水控制(ET管理)、污染控制、水权和取水许可、废污水处理、废水中水回用、水生态恢复和CDD试点建设等方面,组织了国内外培训考察5778人次,组织国际咨询专家来华开展技援活动35人次,拓宽了项目管理与技术人员的视野,在引进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和ET管理的理念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培养锻炼了一大批高素质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人才,进一步提升了项目管理和执行能力。

4.7 宣传推广了项目理念与方法,得到国内外同行的广泛认同

本项目利用工作简报、专项网页、报纸、电视、电台及举办国际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加强项目成果、理念的宣传与推广应用,共刊出工作简报50多期;建立专业网站4个;编制宣传手册10余种等,促进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公众对项目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的理解和认识。特别是2008年、2009年由世界银行、水利部和环保部共同举办了两次大型国际研讨会,参加国际研讨会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和项目管理人员分别达200多人,共提交学术论文170多篇。世行中国局、水利部、环保部有关领导参会并指导工作,通过项目技术成果的汇报交流和研讨,进一步宣传推广了项目的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得到了国内外同行的广泛赞同。

4.8 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取得显著效果

GEF海河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实施管理,体现了一体化的整合效果,建立了水利部门与环保部门的合作机制,促进了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的协调与合作;引进了耗水控制(ET管理 )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新理念,并应用到海河流域水资源管理工作之中;实施了流域污染物控制,有效降低了污染物排放;建立了知识管理(KM)系统,显著提高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科学管理水平;建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WUA)参与的社区主导型发展(CDD)模式,促进了基层水管理体系建设;宣传推广了项目先进理念,并发挥了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实现了项目区地下水超采量减少了10%以上,污染负荷量降低了10%以上的预期目标,有效促进和提升了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规划和综合管理的科学水平,全面完成了项目法律文本所规定的要求和任务,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入海水量减少和水质恶化的趋势,对于保护渤海乃至黄海及相邻的国际水域的海洋环境、生态系统及生物多样性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GEF海河项目成果为海河流域及中国其他流域编制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建立综合管理机制等提供了成功典范,项目的部分成果已经纳入《海河流域综合规划》(修订稿)、国家“十二五”水利、环保专项规划及地方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中。项目引进和创新的先进理念与技术方法,有利于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计划的实施。项目一些先进理念与技术方法,已在新疆吐鲁番地区世行贷款节水灌溉项目、太湖流域水环境治理、甘肃石羊河流域生态修复等项目中得以应用推广。

5 项目创新

5.1 首次建立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新模式

本项目首次引入和建立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新模式,采用了联席会议决策机制,并在项目活动中对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都进行了追踪、互动。所有的项目人员和其它利益相关者都积极参与到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两点:

①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合作机制

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是一系列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双向活动。“自上而下”的活动包括建立法律、政策、规章制度、标准以及水分配;“自下而上”的活动包括在县一级(含乡镇、村级以及个体用水者)进行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活动的规划和实施,包括水权、打井许可管理和强制执法、污染排放控制、产业结构调整、“真实”节水措施、废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建立“自上而下”和“自上而下”的合作机制,是GEF海河项目成功实施的关键。

②最大程度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结合

实现流域综合管理目标的关键是最大程度进行横向和纵向的结合。横向结合主要是跨部门的合作,水利部、环保部之间的横向合作,同时与农业、建设等其他部门之间的行动协调与合作,以及这些机构相对应的各省、市、县机构之间的合作。项目的成功之处还在于行政层面的纵向合作,体现了国家级、海河流域级、漳卫南运河子流域级、省(直辖市)级、县(市、区)级、以及村级用水者协会(WUA)之间的持续沟通与互动。同时,该项目最大程度地进行横向和纵向的结合,建立了横向和纵向的项目协调机制,签订了水资源水环境相关数据共享协议,在海河流域和漳卫南运河子流域形成了联合决策会议制度 ,县(市、区)级成立了跨部门决策委员会。在河北省、天津市的项目区试行了由水利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审批取水许可和污水排放许可制度,加强了对污水排放的控制;北京市水务局和环保局共同制定水功能区,共同完善了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另外,水利部和环保部还将签署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合作协议等 ,在体制与机制上有效的实现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

5.2 初步实践了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管理新理念

在本项目中,世界银行将ET管理作为项目设计和实施管理的核心内容,主要是针对海河流域长期超采地下水、入渤海水量大幅度减少的现状提出的水管理理念的转变。这一理念同我国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是相一致的。GEF海河项目引入了ET定额或者ET目标值的概念,这些值是基于遥感技术获得的实际ET,然后经各种地表水和地下水模型和系统进行验证而得出的。本项目采用国际上正在开发研究的遥感监测ET先进技术,初步进行了遥感监测ET数据与地面监测数据耦合、遥感监测ET数据与分布式水文模型数据耦合、不同尺度ET监测数据的验证与耦合,使测定各种尺度的ET和空间分布成为可能,为大范围的ET管理提供了有效监测手段,在流域与区域初步建立了ET与可调控的用水指标间的关系、ET与用水总量间的关系、ET与用水效率间的关系、ET与排污总量间的关系等;制订了不同地区不同阶段目标ET,进行了区域管理各个层次取水(用水总量、地下水超采量)、耗水(目标ET)、排水(出入境或入海水量、排污总量)等指标的水权分配,调整了ET在时空上和部门间的分配,提高各部门ET利用的效率,减少低效和无效ET,增加高效ET,初步实践了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管理新理念,有效的减少了流域与区域地下水的超采,真正实现了水文系统的资源节约,使得水资源利用的公平性得以有效到落实,促进了人水和谐及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5.3 首次开发了海河流域范围的知识管理(KM)系统

本项目在国内首次开发建设了基于整个海河流域范围的知识管理(KM)系统(包括遥感ET测量技术的运用),该系统包括水资源与水环境方面的数据共享,以及多种不同的用于水资源和水环境管理的模型和决策支持系统。该系统建设于海委和各地方政府水利、环保部门,并且在各项目单位都安装了分散的知识管理(KM)工具,实现了流域内的各地方政府和用水户之间在流域级别和县级的水量与水质统一管理,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综合管理,水资源、水环境监测信息资源共享,海河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最新成果、知识的共享以及具体行动的互动协调,使得流域级别的和实地的监测指标之间形成了定量的联系(例如,目标ET值或目标污染排放量),极大地推动了流域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和科学决策。

5.4 创新了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新方法

针对中国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分别在两个行政主管部门(水利部和环保部),管理过程中容易出现职能交织。本项目由水利、环保部门牵头,农业、城建、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研究和编制了流域与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以及海河流域、漳卫南子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战略行动计划(SAPs)。强调省(直辖市)和各项目县(市、区)政府对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的所属感。在项目县(市、区)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IWEMPs)编制中,成立了由县政府主管县长为主任,水利、环保、发改、财政、农业等部门参加的项目协调指导委员会,统一组织协调和检查指导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成立了水利、环保、城建、农业方面专家组成的联合专家组,对综合管理规划提供技术指导,并且建立了不同行业部门广泛合作、利益相关者尤其是用水者组织广泛参与的综合管理规划编制模式。这种由水利、环保等部门共同编制一项综合管理规划的行动在中国尚属首次。同时,本项目从水循环过程及伴随水循环的污染物迁移转化过程内在作用关系的基础出发,将水资源合理配置与污染治理紧密联系起来,真正实现水资源量和质的科学管理,创新了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规划新方法。

5.5 创建了农业非点源污染负荷评估新方法

目前在我国,随着城乡点源污染的大量削减,非点源污染(NPS)在水体污染中所占的比例正逐渐增加。在北方地区,大多数的非点源污染物都残留在污染形成的地方,而不是进入到河流中去,它们会形成潜在的污染源,并且一旦在洪汛期间被冲到河流里,便会造成极其严重的水体污染。本项目创建了适用于海河流域农业非点源污染(NPS)负荷评估新方法,并以这一方法运用于试点项目县(市、区)的具体估算,提出农业非点源污染贡献程度和各污染因素的贡献结构,提出了防治海河流域农业非点源污染(NPS)的技术政策和战略方向。

5.6 引入了小城镇污水处理与管理激励机制

本项目结合世行贷款天津市环境发展二期项目(TUEDP2)的建设实施,引入滨海地区小城镇污水处理财政激励机制,通过提供日常运营补贴的方式,开创性的解决了城镇已建污水处理厂不能维持日常运营与维护的现实。本项目资助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结果证明这种机制是有效的,并可以将其中的相关经验推广到海河流域其它小城镇的污水处理和管理工作中。

6 项目影响

6.1 促进水利、环保等部门在涉水事务上的务实合作

GEF海河项目采取横向和纵向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和“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工作机制,以及在水利和环保等部门建立的这种工作合作、管理合作、战略合作、规划合作、决策合作、行动合作和信息共享的协调合作体系,特别是联席会议制度、例会协商制度、联合审查制度,联合审批取水许可和排污许可制度等,将对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管理工作产生深远的影响,将进一步促进水利、环保等部门在涉水事务上的广泛和务实合作,促进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6.2 促进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的不断完善

本项目全面分析现行涉水制度的障碍、缺失、局限、问题等,提出了加强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政策建议、法规框架建议、综合管理体制改革的建议等。提出在制度上,需要加强水资源论证制度、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总量控制制度、水功能区管理制度、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地下水管理制度、入河排污口管理制度、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水资源监测制度、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节约用水制度、用水定额管理制度、联合执法与执法巡查制度、水事纠纷调处制度、水政监察制度、信息公告和通报制度、听证制度、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规划编制制度、规划实施评价考核制度、区域规划水资源论证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省界断面(行政区跨界断面)水质水量监督管理制度、基于ET的水量分配与管理制度、用水权交易制度、用水审计制度、流域环境资源有偿利用制度、污染物排放环境审核制度、上下游生态补偿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清洁生产和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管理制度、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规划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制度与实施监督管理制度等。在法律法规方面,建议尽快完善现行水资源水环境法律体系,尽快出台《生活饮用水源保护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等,建议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资源安全法》等,尽快完善和加强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的体制与机制建设等。目前,部分建议已被水利部、环保部及有关政府部门采纳吸收,提出的这些内容与建议,将对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的综合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产生积极的影响,促进我国在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和制度建设方面的不断完善。

6.3 促进我国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

本项目在我国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中首次建立了知识管理体系,它包括知识管理理念和知识管理平台两大部分。对于知识管理理念,引入遥感监测ET新技术,在全流域实现基于ET的耗水控制(ET管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理念,强调从整个水循环不可回收的水量中进行节水,而不仅限于用水过程中的节水。就是从流域/区域整体控制住总的ET量,确保流域/区域总ET不超过可消耗ET,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流域/区域整体提高水分生产水平,提高ET效率。另外,结合耗水控制(ET管理)的理念,建构了一个量化与质化的知识管理(KM)平台,让流域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中的资讯与知识,通过 “地表水—土壤水—地下水—植被水”耦合模拟、“自然一人工”水循环耦合模拟、水量和水质耦合模拟等,透过获得、创造、分享、整合、记录、存取、更新、创新等过程,不断的回馈到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知识系统内,形成永不间断的累积个人与组织的知识成为组织智慧的循环,实现真正的目标和具体的活动结合,在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中成为管理与应用的智慧资本,以提高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能力和综合决策能力。目前,基于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规划和水资源水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在我国才刚刚起步。GEF海河项目采用的这些新的手段、新的理念、新的技术,对推进我国水资源管理领域科技进步具有一定的积极影响,将促进我国流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科技水平的不断提高。

6.4 促进区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要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必须建立“四项制度”、确立“三条红线”。要从水量、用水效率和水质等三个方面,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严格考核评价“四项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水功能区限制纳污能力“三条红线”,着力改变当前水资源过度开发、用水浪费、水污染严重等突出问题。

本项目建立了基于ET的耗水总量控制制度,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目标;初步建立了用水效率控制制度,确立了ET控制目标;建立了区域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确立了基于ET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目标。制定了区域取水、用水、排水“三要素”组成的水权分配方案,建立了流域、区域耗水总量控制目标,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省界和重要控制断面水质监测以及入河湖排污总量监控,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监督管理,使水资源要素在流域和区域经济布局、产业发展、结构调整中成为重要的约束性、控制性、先导性指标等,这些理念与方法将对我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产生积极影响,促进流域与区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有效实施。

6.5 促进我国基层水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

本项目通过农民用水者协会(WUAs)建立发展和社区主导型发展(CDD)的试点建设,更为广泛、深入的发挥社区公众参与的作用,尤其是社区中低收入者、妇女和老人等弱势群体的参与,充分发挥了村级用水相关利益群体的责任意识和主动性。同时也借助了县级的技术指导和乡镇级行政协调的力量,有利地推动了项目区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完善了基层水管理体系建设,协调了项目区各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提升了基层水管理系统服务水平等,这些做法和经验将不断促进我国基层水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不断完善。

7 启示与建议

7.1 启示

(1)基于ET的耗水管理理念,可以为解决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水资源匮乏情况,提供有益的借鉴。在中国将全面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确立“用水总量、用水效率、纳污能力”的“三条红线”控制。在资源性缺水地区实行基于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是完全符合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因此,实施基于ET控制的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是海河流域和中国其它地区的首要选择,乃至国外的一些地区也可以值得参考。对于半干旱、干旱地区来说,控制水资源消耗是节水的最佳办法,这种“基于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管理”理念值得在全国乃至世界类似地区加以广泛推广。

(2)通过引入经济手段的引入,并与完善投融资机制相结合,可以有效的加强节约用水和水污染防治。GEF海河项目实施了以汉沽区为试点的天津滨海地区小城镇废污水处理管理项目,建立了财政激励机制,以货币形式对汉沽区营城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给予支持,通过经济手段的引入和投融资机制的完善,实现了持续消减滨海地区小城镇排入渤海湾污染物的预定目标。同时,项目编制的《激励机制操作手册》在营城污水处理厂和静海污水处理厂的成功应用,也对同类型污水处理厂运营和小城镇污水排放的控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

(3)改变思维模式,融合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创新,是解决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问题的必由之路。本项目消化、吸收了国际先进的遥感监测ET技术,结合海河流域的特点,解决了山区、云层干扰等不利因素,首次应用在大尺度流域耗水管理中,生产了流域层面1KM*1KM分辨率、县域层面30M*30M分辨率的遥感ET矢量图,为基于耗水控制(ET管理)的水资源管理提供了技术手段。开发了基于SOA理念的信息交换与应用控制平台、基于耗水的流域水循环模拟系统和业务管理系统,建立了国内外先进的流域与区域水资源管理KM系统等。这些新技术、新科技、新理念的吸收、消化、运用与再创新,开拓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新思路,拓展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新理念,延伸了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新内涵,对传统水资源与水环境管理理论和方法进行了有益补充与丰富。

7.2 建议

(1)建立长效管理培训机制,加大项目成果宣传推广应用力度

GEF海河项目的实施,形成了支撑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完整的技术和合作体系,其技术与方法的创新点在中国是新事物,对此进行大量的技术培训和应用推广活动是十分必要的。根据GEF海河项目成功的经验,期望能够在中国形成长效管理培训机制,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使中国能够在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能力建设、技术培训上升一个档次。这将有助于把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的有效措施应用推广到海河流域其他地区、乃至其他国家,不断提高中国在国际上该领域的知识领先程度。同时,通过该培训中心与其他开展水资源培训的优秀国际组织之间建立起联系,将GEF海河项目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方法成果向世界其他地区进行广泛宣传和推广,进一步扩大项目的影响力。

(2)抓住有利发展机遇,积极开展GEF二期项目的申报立项与实施管理

加强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的战略任务。GEF海河项目已有了一个好的总体设计和发展目标,并通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已达到了项目预期目标,取得了很好的成果和效果。因此,以世行为国际执行机构,由水利部、环保部共同申请和组织实施GEF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主流化项目(“GEF二期项目”)是十分必要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GEF二期项目在进行项目总体规划设计和实施中,将认真总结GEF海河项目成功的做法、经验,紧密结合国家“十三五”规划以及水利、环保部门的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设和“水十条”的贯彻实施,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应用推广基于ET/EC的耗水管理、综合管理、知识管理等一些先进理念和技术方法,不断提高我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与水环境综合管理水平,为改善渤海的生态环境质量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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