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平湖市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成立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全市82个行政村均成立了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在服务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问题导向,管护体制改革有动力
平湖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上世纪末已建成由泵站取水、明排暗灌、田间阀门放水等组成的一整套高效农业灌排体系。但在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之前,仍存在着一些制约管护工作的问题。总的来说,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面广量大、点多线长,建成后的日常管护工作总体难度较高,效率和质量无法保障。具体来说,一是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确,原先由各村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日常维修管护,但管护主体没有统一明确,管护职责不清晰,管护责任未能落实到位。二是管护资金筹集有难度,市里没有相应的政策意见,未落实补助资金,村级经济实力较薄弱,维修管护经费得不到保障。
二、政策齐备,管护体制改革有保障
针对上述原先存在的问题,平湖市对症下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出台一系列政策意见,保障了以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改革工作。
(一)整体布局、合理定位,管护品质有保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水利、财政、发改、农经、国土、工商、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动推进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镇(街道)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确定当湖街道、林埭镇、钟埭街道为试点镇(街道),涉及29个村,明确试点工作开展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等要求,并提出了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工作目标。
(二)强化管理、突出考核,管护实效有保障。出台《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护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及各乡镇(街道)、村的主要职责,确定管护机构组建方式及管护模式、管护职责内容,并明确管护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与监督。出台《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考核试行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确定为合格等级及以上的镇(街道)、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市财政全额下拨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补助资金,对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由市政府给予表彰。考核为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限期整改。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取消市级补助资金,并将考核结果通报所在镇(街道)和相关部门。
(三)政策更新、持续发力,管护活力有保障。每年对《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意见》予以修订,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其中明确了对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考核合格的村,市财政按当年农田灌溉面积1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使维修管护资金得到保障。
三、措施得当,管护体制改革有力度
(一)建合作社明确管护主体。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以各行政村为单位的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机构,即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性质为村集体所有,均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明确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是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主体,受村经济合作社委托,按照工作职责对本村集体所有的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排水沟、放水阀门等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
(二)重培训指导优化管护队伍。积极探索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长效运行的新思路、新举措,注重合作社队伍建设,致力于构建结构合理、业务精良、人员稳定的管护队伍。水利部门定期安排专家能手深入田间地头传授工程维修、保养、管理等技术,不断加强培训指导,切实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理论及实践技能。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0余场,培训社员2100多人次。逐步提高泵站放水员、熟悉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人员在合作社队伍中的比例。目前,全市共有社员750人,原从事水利相关工作的占55%,年龄50岁以下占45%,高中以上学历占50%。
(三)扩筹资渠道保障管护经费。对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市财政补助、镇(街道)财政配套、村群自筹、社会捐资赞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按照相关政策意见,市财政每年补助标准10元/亩,镇(街道)配套补助标准5元/亩,其余资金由村自筹解决。2013年以来,市镇两级财政共补助管护资金达1000万元。
(四)抓关键环节规范资金使用。各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均设立专门账户,对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村群筹资等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委托各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核算,合作社设兼职报帐员1名。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使用必须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报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水利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定期对区域化集中管理资金进行审计。
四、落实到位,管护体制改革有成效
通过部门协作、分级负责、政策落实,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
(一)专业服务合作社实现全覆盖。目前,全市8个镇(街道)82个村全部成立了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且运作顺利,维修管护工作推进有序。
(二)工程维修管护实现大跨越。通过落实管护资金,优化管护队伍,完善管护机制,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的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和有效保证。2013年以来,已累计完成维修泵站875座、地下灌溉渠道129公里、分水井2654只、放水阀门28716只,清理排水沟2281公里。
(三)促进现代农业实现新发展。通过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效益,更好地保证了农业的发展。农业“两区”建设不断深化,获得国家、省、市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生产领跑嘉兴。新型种植模式面积不断扩大,农业节水成效明显,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
五、摸石头过河,管护改革有困难更有定力
(一)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一是统一规范标准与实际要求上的不一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项目往往较零散且标准不一,不同类型的项目之间维修的内容范围、投入资金差距较大。各镇(街道)之间对于维修项目实施操作程序和资金使用规范要求也存在差异。这些实际操作中的差别,给市级层面上的统一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带来一定的困难。二是维修管护计划与实际操作上的不一致。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规模小、数量大、分布广,部分工程建造年份久远,容易老化破损。在农耕期间,人为机械损坏灌溉管道、放水阀门等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现象日趋严重,维修工作量大。因此,导致年度维修管护计划未能合理准确制定,与实际情况有所出入,特别是在农耕期间小型水利工程损坏后突击抢修难度高。
(二)下一步深化改革工作的打算。一是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逐步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维修项目操作程序,特别是未实行招投标的零星维修项目,要采取措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同时进一步细化维修管护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申报拨付程序,严格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维修管护资金使用效益。二是进一步提高管护意识。农民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直接受益者,特别要提高广大农民的管护意识。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和引导力度,进一步增强农民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水意识,确保水利工程长久发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