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水利部召开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座谈会,总结回顾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交流改革做法与经验,分析改革形势,研究全面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措施和办法。
会议指出,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启动实施以来,各地按照试点先行、典型引路、分类实施、全面推进的总体要求,加强组织,积极推进。去年以来,各地在总结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以水库、水闸、堤防等涉及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为重点,强化指导,有序推进,成效显著。小型水利工程产权逐步明晰,管护主体和责任分类落实,工程管护经费渠道进一步畅通,创新工程管理模式取得积极进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
会议强调,2016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凤阳小岗村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要求“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多要素联动”“着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为包括小型水利工程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改革指明了方向。2015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要求明晰工程所有权和使用权,落实管护主体,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要求,准确理解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迫切需要,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农村改革的迫切需要,是保障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长期发挥效益的迫切需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不断增强推进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会议要求,各地要按照2020年完成改革的时限要求,坚定改革目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有序有力推进改革。要突出改革重点,2016年所有县(市)均应出台改革工作方案,省级试点县完成改革任务;要进一步巩固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成果,总结和推广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经验,推进水闸、堤防等涉及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要创新运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分级负责、分类管理、集约管理的有效途径和“以大代小、小小联合”等管理模式,全面落实水利工程运行管护主体、责任。新建工程要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将工程管理体制作为验收工作的重要前提。要不断拓宽管护经费筹措渠道,整合其他各类涉农支水项目资金,在省、市、县级财政安排的建设资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小型水利工程的维修养护。要对改革涉及的政策制定、摸底调查、明晰产权、落实经费等各方面工作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可复制易推广的经验,并做好宣传推广。要继续完善监督检查、信息报送与通报、总结考核等机制,保障改革工作按既定目标稳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