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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的通知
来源:水利部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7/8    

部机关各司局,部直属各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

《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4月27日国务院第131次常务会议通过,7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进一步深入宣传《条例》规定的关于规范农田水利规划、工程建设、运行维护、灌溉排水管理等各项基本制度,动员社会各界积极投身《条例》的学习和实践,进一步增强水利干部职工发展农田水利事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意识,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定于7月11日至9月10日开展《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活动采用网络答题的形式,在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设专区公布。

请水利系统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动员,发动广大水利职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达到深入宣传《农田水利条例》的目的。活动结束后,将举行抽奖活动。

活动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附件:《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实施方案

 

水利部普法办公室                  

2016年7月4日                   

 

附件:

《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宣传《农田水利条例》,规范农田水利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基本制度和长效机制,为农业稳定发展和国家粮食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水利部普法办公室决定于7月11日至9月11日开展《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内容

《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试题以《农田水利条例》为出题主体。试题类型分为单项选择、多项选择2种,共28题,其中单项选择18题,多项选择10题。面向广大水利系统干部职工,活动采用网络答题的形式,试题在水利部网站(www.mwr.gov.cn)设专区公布。活动答题通道将于7月11日正式开通,9月10日24时关闭。参赛者可登录水利部网站进行在线答题。

参加答题计入当年培训学习学时。答题完毕且考核合格后,请自行点击下载学时证明,组委会不另行提供证明。

二、活动奖励

竞赛奖从答题全部正确的人员中进行抽取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30名。获奖名单在水利部网站水政在线公布。

三、活动要求

(一)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发动广大干部职工踊跃参加知识问答活动。

(二)在答题过程中如有技术问题,可咨询水利部网络中心。

四、其他事项

(一)《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由水利部普法办公室、人事司主办,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及北京大江世纪展览有限公司承办。

(二)联系方式

水利部水情教育中心  吕娜

联系电话:010—63205064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3号C座

水利部网络中心  魏永静

联系电话:010—63202557

 

链接:水利部网站《农田水利条例》知识问答活动专题

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主办 电话:010-63204221 京ICP备0601348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