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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田水利改革典型经验系列报道之八
浙江德清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实践与思考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10/31    

【编者按】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以“建设高效、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投入保障、管护规范”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机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做法,成效显著,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力促进了农田水利改革发展。

各地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开化、德清等市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模式,加快构建农田水利良性建管机制。

近年来,德清县紧紧围绕“产权明晰、权责落实、经费保障、管用得当、持续发展”的改革总目标,以产权制度为核心,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有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发展。2015年,该县被列为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实践,已取得了初步改革成效。

问题导向,以行之有效的配套政策推进改革

当前,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存在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产权归属不定。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不仅是小范围(受益区)的公共和公益设施,也是大范围(流域、区域)的公共和公益设施,由于特定的公共属性,导致小型水利工程一直无法落实产权归属,成为历史遗留、亟待解决的问题。二是资金来源不一。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资金由中央、省、市、县、镇(街道)财政资金和村级集体资金等组成,如何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落实产权归属,始终是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的一大困惑。三是建设管理部门不同。近年来,以水利部门为主,农业、林业、建设、交通、国土和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也加大了对农村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各部门围绕“一块田”各自为阵,缺乏协调配合。四是管理责任不明。很多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管理责任主体始终处于模糊状态,管护经费得不到保障。

2015年以来,该县为顺利推进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因地制宜制定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主要包括:《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国家试点县及小型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确权颁证和产权移交实施办法(试行)》、《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证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交易实施办法(试行)》、《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建设管理公开公示实施办法(试行)》、《德清县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项目基层群众质量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农田水利设施调查摸底、测绘,制定年度改革工作计划、乡镇(街道)年度改革工作考核办法,为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创造条件。

发证赋权,以扎实管用的办法推进改革

该县以发“两证”(所有权证、经营权证)、建“一市”(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为抓手,做好“确权、赋权、活权”文章,将单纯的实物形态管理转化为实物形态与价值形态双重管理,加快构建小型水利工程新型产权制度。

以精准确权推动“虚权”变“实权”。开展对已建成的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主体,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和产权移交常规化机制,形成小型水利工程责权利于一体的新型产权制度。实行初始登记工作“六统一”,即统一设施调查要求、统一确权基本原则、统一设施图纸标准、统一权属审核程序、统一权属公示方式、统一所有权证格式,确保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明晰、归属明确。在产权关系明晰的前提下,将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移交给现受益者、使用者、管理者,确保真正拥有所有权。目前,全县颁发所有权证2274本,其中,山塘222座、水库16座、泵站1532座、水闸228座、闸站64座、堰坝212座,除堤防工程以外,实现工程类型、行政区域全覆盖。将各级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项目转化为设施资产,完整体现设施价值形态。通过重置估价,水利工程项目转化为设施资产。经初步估算,全县新增水利设施资产不少于4亿元。

以有效赋权加快“实权”变“资产”。将各级财政投资形成的小型水利工程,实行所有权证、资产价值同时移交,让水利设施成为完整的设施资产。一是体现设施价值。水利设施大部分是各级财政投资建设的,其价值往往体现在各级财政的项目状态,通过重置估价,将设施项目转化为设施资产。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将小型水利工程资产纳入村级集体资产管理,健全设施资产核算制度。三是释放改革红利。将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性资产与其他经营性集体资产同步量化股权,赋予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份权和收益分配权。

以充分活权实现“资产”变“活钱”。放活经营权,让小型水利工程经营权入市流转交易,规范流转交易行为,真正实现“死产变活权、活权生活钱”。一是放活经营权流转交易。采取承包、租赁、股份合作、拍卖等多种经营形式,创新建立小型水利工程经营形式多样化管理机制。二是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立交易服务大厅、网络信息发布两大服务平台。三是维护小型水利工程合法经营权。实行小型水利工程规范流转交易的颁发经营权流转证,作为经营者合法权益和抵押贷款的有效凭证,切实激活了小型水利工程这一“沉睡”资产。四是创新建立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抵押融资机制。打通小型水利工程“两权”(所有权、经营权)抵押融资渠道,充分体现资产价值。目前,已与县内2家银行进行了金融服务合作会商,与中国农业银行德清支行签订了“两权”抵押融资5亿元的战略合作协议。

补齐“短板”,进一步改革释放红利

在改革取得初步成效的同时,针对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德清县将综合施策、精准发力、补齐“短板”,从五方面入手,切实解决改革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改革向纵深发展,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一是全面完成水利工程设施所有权证颁发工作。完成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确权颁证扫尾工作,同步推进县本级水利工程确权颁证工作,实施堤防工程确权颁证工作试点。二是有效推进农田水利设施价值资产移交工作。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资产价值现状调查,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资产重置估价,扎实推进农田水利设施资产移交。三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交易工作。完善提升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健全流转交易各项操作规程。开展经营权已流转交易农田水利设施的调查工作,规范流转交易行为。制定出台放活经营权配套政策。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经营权流转交易供求信息发布和实时流转交易工作。四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抵押融资机制建设。制定出台抵押融资实施办法和操作办法,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两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五是加快推进农田水利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全面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促进设施运行管护标准化、规范化提升。设立县级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专项基金,每年安排1800万元,全面落实农田水利设施运行管护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创新管护模式,实行绩效考核与资金奖补挂钩办法,形成权责明确、责任落实的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和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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