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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农田水利改革典型经验系列报道之五
浙江平湖市以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为载体 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10/31    

【编者按】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水利部深化农田水利改革有关工作部署,以“建设高效、产权明晰、责任明确、投入保障、管护规范”为目标,积极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机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经验和做法,成效显著,得到了省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有力促进了农田水利改革发展。

各地水利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的意见》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进一步锐意改革、开拓创新,学习借鉴开化、德清等市县典型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农田水利建管模式,加快构建农田水利良性建管机制。

近年来,平湖市积极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以成立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为抓手,大力推进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全市82个行政村均成立了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在服务农业生产、农民增收上发挥了积极作用。

政策支持,管护体制改革有保障

针对全市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面广量大,管护主体责任不明确、管护资金难保障等问题,平湖市对症下药,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出台一系列政策意见,保障了以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为载体的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改革工作。

该市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水利、财政、发改、农经、国土、工商、监察、审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领导小组,多部门联动推进工作。在全面调查摸底、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工作方案》,明确各镇(街道)是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确定当湖街道、林埭镇、钟埭街道为试点镇(街道),涉及29个村,明确试点工作开展的主要内容、实施步骤及工作措施要求,并提出了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全市范围内推广的工作目标。

出台《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管护组织领导机构和各部门的职责及各乡镇(街道)、村的主要职责,确定管护机构组建方式及管护模式、管护职责内容,并明确管护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与监督。出台《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考核试行办法》,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定期对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进行综合考核。同时,每年对《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政策意见》予以修订,加大对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的政策支持,其中明确了对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考核合格的村,市财政按当年农田灌溉面积10元/亩的标准予以补助,使维修管护资金得到保障。

措施得当,管护体制改革有力度

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建立以各行政村为单位的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机构,即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性质为村集体所有,均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明确村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是开展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的主体,受村经济合作社委托,按照工作职责对本村集体所有的灌溉泵站、灌溉渠道、排水沟、放水阀门等小型水利设施进行日常管理及维护。

积极探索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长效运行的新思路、新举措,注重合作社队伍建设,致力于构建结构合理、业务精良、人员稳定的管护队伍。不断加强培训指导,水利部门定期安排专家能手深入田间地头传授工程维修、保养、管理等技术,切实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理论及实践技能。自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共举办各类技术培训班30余场,培训社员2100多人次。逐步提高泵站放水员、熟悉小型水利设施维修养护人员在合作社队伍中的占比。目前,全市共有社员750人,原从事水利相关工作的占55%,年龄50岁以下占45%,高中以上学历占50%。

对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在政策上给予扶持,按照“谁受益谁承担,民办公助”的原则,采取市财政补助、镇(街道)财政配套、村群自筹、社会捐资赞助等多种形式筹集资金。按照相关政策意见,市财政每年补助标准10元/亩,镇(街道)配套补助标准5元/亩,其余资金由村自筹解决。2013年以来,市镇两级财政共补助管护资金达1000万元。

各水利服务专业合作均设立专门账户,对上级下拨的财政资金、村群筹资等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独立核算。会计核算委托各镇(街道)会计服务中心统一核算,合作社设兼职报帐员1名。严格资金的使用管理,资金使用必须通过村民理财小组审核后才能报账。同时,接受纪检监察、财政、水利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定期对区域化集中管理资金进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

落实到位,管护体制改革见实效

通过部门协作、分级负责、政策落实,平湖市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成效已初步显现。目前,全市8个镇(街道)82个村全部成立了水利服务专业合作社,且运作顺利,维修管护工作推进有序。通过落实管护资金,优化管护队伍,完善管护机制,农田水利工程维修管护的效率和质量得到大幅提升和有效保证。2013年以来,已累计完成维修泵站875座、地下灌溉渠道129公里、分水井2654只、放水阀门28716只,清理排水沟2281公里。

通过开展小型水利工程区域化集中管理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农田水利设施的使用寿命和效益,有力促进了当地现代农业新发展。农业“两区”建设不断深化,获得国家、省、市粮食生产先进县,粮食生产领跑嘉兴;新型种植模式面积不断扩大,农业节水成效明显,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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