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 发改农经[2016]2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1月18日
发改农经[2016]24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耕地草原河湖休养生息规划(2016-2030年)》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
环境保护部
水利部
农业部
国家林业局
国家粮食局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