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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发展研究》2016年3期
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管理总站     樊湘琪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6/12/24    

摘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国家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的重要举措。文章以新疆呼图壁、哈密、鄯善、温泉4个国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市)为研究对象,对四个县市改革前后的初始水权分配、水价机制、精准补贴、产权制度和平均效益做了详细对比,结果表明:改革后,四个县市终端水价分别增加到0.132元/方、0.14元/方、0.17元/方和0.11元/方,末级渠系水利用系数从60%增加到80%,亩用水量从627方/亩降低到501方/亩。另外,试点县明晰了农业初始水权,完善了农业水价机制,建立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明确了管护主体,实施了高效节水工程,总结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以及改革成效,为进一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详见附件:


文档附件区
(1)、新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探索(Pdf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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