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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渐次开花”
来源:甘肃日报
  宋振峰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7/4/25    

原标题:改的,不仅仅是价格——我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渐次开花”

 

甘肃,干旱少雨,水资源短缺。

一方面饱受缺水之痛,另一方面用水结构却很不合理。甘肃农业灌溉用水占全省总水量的80%,在河西局部地区,甚至高达90%。

如何解决这一矛盾?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障水安全,关键要转变治水思路,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方针治水。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深刻回答了我国水治理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我省做好新时期水利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南。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治水思路,从农业这一用水大户入手,探索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将其作为调整水资源供需关系、优化用水结构、促进水资源节约和保护的重要经济手段,大力发展农业节水。

2014年,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将我省高台县、民乐县、凉州区、民勤县、白银区5县区列入全国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一年试点任务完成后,我省在巩固提升国家级试点的基础上,又选择金塔、甘州、永昌、榆中、靖远5个县区共10个县区开展省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

去年,我省又出台了《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河西灌溉农业区用5年时间、中部提水灌区用7年时间、东南部补充灌溉区用10年时间,使全省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的水价改革目标。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改的不仅仅是价格。试点县区通过“项目搭台、改革唱戏”,将水价机制与水权分配、产权改革、协会发展、奖补机制、工程配套相结合,以项目建设为载体,融合打好改革组合拳。

现在,在我省的试点县区,水商品意识逐步增强,水价杠杆作用凸显。尽管农业水价提高了,可农民通过大力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用水量相对减少。水费支出占生产成本的比例持续下降,农业收益稳步提升,农民收入水涨船高。改革实现了节水增效双赢,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

对我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取得的明显成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作出重要批示,“要在可复制可推广的区域复制推广”。

建工程,打基础

“浇地,以前我们农民谁不想从早到晚地浇,恨不能浇得透透的。”高台县骆驼城镇梧桐村村民关德智日前告诉记者,“现在不一样了,村民浇水算起了明细账。每年少不了的冬灌,去年全取消了,和今年的春灌‘合二为一’。”

让梧桐村村民用水习惯发生变化的,源自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后,村里机井安的智能化计量设施。“浇地就像用自来水,用了多少水、该交多少钱,自个儿心里一清二楚。”关德智说。

我国第二大内陆河——黑河流经高台县。可近年来,由于黑河向下游分水,全县一年农业灌溉用水缺口近4000万立方米,相当于4个小海子水库。

和梧桐村一样,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之前,高台县许多村子纷纷打起了机井,用地下水灌溉作物。

谁不爱用地下水呢?地表水虽然便宜,每立方米只收1角钱,可由于农田供水采用“按亩平摊水量、平摊水费”的“大锅水”管理办法,水事纠纷也时常发生——村民谁多浇了,谁少用了,算不清楚。

比起地表水,地下水干脆不收水费,只收每立方米1分钱的水资源费,加上机井还没有计量设施,用水量的多少以灌饱地为标准。

“水价偏低,又没有计量,自然对水资源保护和利用没有概念,农业用水浪费现象普遍存在。”高台县水务局副局长雷振绪说。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启动后,试点县区依托西北节水增效、灌区节水改造和流域重点治理等项目以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专项资金投入,对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加快末级渠系改造和计量设施建设。河水灌区实现斗口计量、按方收费,井灌区机井安装智能计量装置,一井一表一卡一台账。高台县还引入社会资本,用类似PPP的模式,对全县2800眼机井全部安装了智能取水计量设施。

“实施用水计量后,关死了无序用水的‘阀门’,按亩平摊水费的传统做法被取消,群众用上了明白水、交上了放心钱。减少了供用水双方在用水计量方面的矛盾和纠纷,促进了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为水价改革顺利实施打下了基础。”省水利厅厅长魏宝君深有感触地说。

定水权,控总量

有了计量设施,灌溉用水是不是就能多掏钱多用水呢?

照样不行。在我省看来,没有用水总量的硬约束,用水效率的提高和节水目标就很难实现,水价杠杆作用也就很难发挥出来。

在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过程中,我省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用水,明晰农业水权,对农业灌溉用水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各试点县区普遍建立了从县区到灌区,再到乡镇,到协会,最终到农户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

在凉州区、民勤县,每位农户只配2.5亩农业灌溉用水,每亩地每年配水400立方米。

凉州区还研发应用了地下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实时监控每眼机井逐轮次的用水情况。若出现超水权取用水等违规行为,则远程关闭机井。

民勤县创新水权监管措施,实行水权监管和水政执法网格化管理。将全县用水区域层层划分成若干网格,灌区为一级,乡镇为二级,村组和协会为三级,并组建以水政执法人员为骨干,乡村干部、协会人员为补充的网格员队伍,每个网格都责任到人。如有村民违规取水,第一时间制止、查处,确保了水权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同时,民勤县还在全县248个行政村全部成立农民用水者协会,引导协会积极参与灌溉用水服务、水费摊放收缴、工程建设管护、节水技术推广、水事纠纷调处等工作,倡导民主管水、和谐用水。

水权管住了水资源,实际上等于管住了耕地。由于以水定地,没有水量的耕地只能压缩。凉州区清源镇发展村村民祁文年,家里本来有19亩地,现在只剩下14亩了。

农民放弃部分地力较差的土地,开始巧算节水增收加减法,积极调整种植结构,减少耗水多、效益低的农作物,发展设施农业与特色林果业。以前,祁文年家的地全种小麦、玉米,去年玉米减少到了3亩,其他种了9亩蔬菜,还有一个蔬菜拱棚,一个日光温室。“去年,日光温室种的西红柿,收入3万多元;拱棚种的辣椒,收入近万元;还有9亩蔬菜,收入不到2万元,一亩超过以前10亩收入。”

种植结构的调整,让农民在收入提高的同时,水还用的少了。祁文年说,一个不到一亩的大棚,一年有200立方米水就够了。即使是露地蔬菜,也铺上了地膜,省水。而以前,种小麦、玉米,一亩地一年得500多立方米的水。

改水价,建机制

收入增加了,亩均用水减少了,农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也随之增加。再加上有了定额和计量的基础,水价改革水到渠成。

民勤、高台等试点县区在全县范围推行统一的农业灌溉用水水价标准。在民勤县,农业用水价格由以前的地表水每立方米0.151元,调整到改革后的0.24元;地下水也调整到每立方米0.256元,达到完全成本水平。在高台县,农业用水地表水调整到每立方米0.152元,地下水每立方米0.1元,达到运行成本水平。

农业水价改革的核心是把水节下来,但又不能简单依靠增加农户灌溉成本来实现。

增强农民的节水意识,最重要的是让农民看到效益。这就得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引导农民加大种植结构调整力度,增加收入。凉州、民勤等试点县区区分作物、水源、灌溉方式,探索推行差别水价。他们对日光温室等设施农业实施大田滴灌的种植作物等给予水价下浮优惠,即在亩配水定额内,地表水水费优惠30%,地下水优惠50%,并免征水资源费;对采用传统方式种植的小麦、大麦、玉米等高耗水低效益作物实行惩罚性水价,即在亩配水定额内,地表水水费上浮30%,地下水水费上浮50%;特色林果业种植和生态用水,在亩配水定额内,按农业用水价格的50%计收。

我省还探索推行终端水价,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以前,农田水利斗口之上的骨干工程、干支渠,水管单位维修管理,而斗口以下的斗渠、农渠、毛渠,由各个村子的农民用水者协会管理,但这部分农渠由于没有经费,运行管护不到位。现在,民勤县将末级渠系供水成本进行核算,形成终端水价,骨干工程水费上缴水管单位,末级渠系水费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管理使用,解决了重建轻管的现象。

用水量和农民的钱袋子挂上了钩,农民的惜水、爱水、节水的积极性大幅提高。现在,在试点县区,种什么作物、怎样省水,成了农民种地首先考虑的问题;用水的地方怎样精打细算,成为农户的自觉行动。

如今,在试点县区,高耗水作物面积得以压缩,高效益低耗水经济作物得以增加,初步建立起与水资源状况相适应的农业种植结构。如今,凉州区发展设施农牧业27万亩,特色林果业76万亩,占全区耕地面积的71%。民勤县发展设施农牧业13万亩,户均2.36亩,发展特色林果业47万亩,人均2.01亩。

传统农业向优质、高效现代农业的转换,实现了农民水价虽提但负担不增、用水减少但效益增加。在这一“增”一“减”中,我省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不仅保障了农民利益不受损害,而且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改革的红利,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与和支持改革的积极性。

链接: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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