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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水利厅厅长陈龙:浙江率先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
来源:浙江省水利厅网站
  浙江省水利厅厅长     陈龙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7/6/7    

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民生保障。2015年下半年,浙江省水利厅提出以标准化管理为抓手,创新和加强水利工程管理,成为全国第一个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省份。

一年多来,浙江省级层面制定出台了水库等11类工程12项管理规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11项管理制度;首批1699个工程通过标准化管理创建评估。初步实现了工程管理的“制度化、专业化、信息化和景观化”,有效防范了可能发生的失职渎职风险。

亮剑“重建设轻管理”短板

多年来,浙江持续开展水利建设,特别是“五水共治”以来,水利投入连创新高。全省已建成大小水库4324座,库容445亿立方米,万方以上山塘2万余座,一线海塘、主要堤防1.6万余公里,水闸1.3万余座,泵站4.9万座,水电站3200多座,集中式农村供水工程3万余处。但是,水利工程“重建设轻管理”的短板也不断显现,导致工程效益不能充分发挥,甚至出现运行安全隐患,水利部门的失职渎职风险也在加大。

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存在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不明确、管理责任边界不清晰等问题。小型水利工程大多由乡(镇、街道)或村级集体所有,当地对应承担的监管职责认识模糊,“缺位”现象较为普遍。

管理标准不够完善,执行普遍缺乏刚性。国家技术标准和工作规范单一零散,未能涵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各环节,仅有的制度、标准执行不够到位,甚至“形同虚设”。

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大中型水利工程部分管理单位存在岗位责任不清、工作要求不明、管理考核不严等,管理粗放,极易发生失职风险;大量小型工程缺乏稳定管理人员,技能水平难以满足工程管理要求。基层水利工作条件较为艰苦,工资和福利待遇较低,人才引不进、留不住。

管理经费保障不足。水利工程大部分为公益性工程,其管护经费投入主要依靠地方财政保障,但实际投入远远不能满足工程管理的需求。

管理效能比较低下。基本上以人管为主,管理手段落后,与发达国家水利工程管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信息化控制、网络化监管”的差距较大。

构建标准化长效管护机制

实施标准化管理,通过“定标、定责、定岗、定员、保障经费”,实现每个管理行为、环节“有人管、有钱管、依标管、严格管”,形成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

定方案,部署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计划到2020年底,力争全省大中型水利工程、1000千瓦以上水电站、小型水库的标准化管理合格率达到100%;“屋顶山塘”等其他重要小型水利工程基本达到标准化管理要求。2016年初,省水利厅印发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召开全省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市、县政府分别批复五年实施方案,并将标准化管理纳入“五水共治”计划和考核。

定标准,基本形成标准化管理制度体系。省级层面,完成了水库、山塘等11类工程12项管理规程的编制并印发试行,其中《农村水电站运行管理规范》由省质监局发布施行,其他11项管理规程将在试行基础上,争取今明两年由省质监局陆续发布施行。组织编制了各类工程管理手册编制指南及范本,供各地参考使用。制(修)订发布水利工程定岗定员标准、维修养护定额、标识牌、信息化建设、工程划界、工程运行物业化管理、考核验收、抽查复核等相关制度11项。市县层面,温州、象山、安吉等地根据地方实际出台了规程规范。工程管理单位(责任主体)层面,根据省管理规程,结合工程具体实际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将工程管理任务和责任“元素化”地细化到岗位责任人。

定责任,明确标准化管理创建主体。要求各地根据工程不同产权形式、管理模式,分类梳理确定纳入名录的管理单位或管理责任主体。鼓励因地制宜采用“以大带小”“小小联合”“以点带片”“分片统管”等工程管理新模式。通过全面排查和摸底,确定2016—2020年水库等11类10700处工程作为标准化管理创建对象。根据定岗标准设置岗位,确定管护责任人员。

留痕迹,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要求各工程管理单位开发应用信息化管理运行平台,将移动巡查、视频监控、网上办公等管理内容、程序通过信息化手段进行固化,使管理行为可追溯。同时,开发建设由省、市、县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共用的标准化管理监督与服务平台,实时掌握各类工程安全状态和管理动态。

增投入,化解管理经费和人员不足难题。管理经费保障方面,公益性(含准公益性)工程管护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有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按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编制经费预算,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小型水利工程以财政补助和管理单位自筹相结合的方式落实管护经费。如余姚市出台政策,对乡镇水利工程管理经费补助65%以上。经营性为主的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由业主自行承担,按有关规定在其经营收入中计提,专款专用。2016年,全省落实标准化管理创建及管护经费14.8亿元。破解人员落实难,大力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培育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市场主体,推行管养分离,实现管理的专业化、物业化。全省已有432家具备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能力的管理公司,参与工程物业化管理。

抓示范,有序推进标准化管理工作。2016年是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启动之年,采用点面结合、典型引路、示范先行的方式,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分解下达年度工程创建计划,确定了德清等20个县(市、区)为示范县。确定省、市、县级样板工程350个,着力打造一批可复制、可借鉴的典型。

重质量,确保标准化创建取得实效。坚持“进度服从质量”,要求各地必须确保“标准落地,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省水利厅厅领导和处室包干督导、“千人万项”专家指导服务,每月下基层指导和服务创建工作。另外,实行月度例会制和工作通报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查,切实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原文刊载于《今日浙江》2017年第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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