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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余姚市:补齐短板 强化管护 开展标准化创建 打造最美农民饮用水工程
  余姚市水利局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7/8/31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思想上再统一,认识上再提高,以问题为导向,以更加自觉的政治态度、更加有力的工作举措、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做好我市四明山片区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和建后管护工作,让农村居民早日、长久喝上干净水。主要做法如下:

一、科学规划,认真剖析饮水安全存在问题

余姚市在2005~2007年,投资1.2亿元,完成了第一轮山区农村饮用水改造工程,新建207个村级供水站,铺设各类管道1520公里,惠及 21.1万农村人口。由于受地理、经济等客观条件的制约,当时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村级供水站、配备过滤消毒设备、更新改造部分输配水管网。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和四明山片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供水能力已不能满足发展需要,暴露出一些主要问题,一是水源保障率普遍较低;二是供水站规模偏小、输配水管网老化严重;三是工程建后的长效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强化。因此,启动新一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十分必要和迫切。为此,我局成立调研小组,会同有关乡镇(街道)对四明山片区供水保障能力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完成了《四明山片区供水保障能力调研报告》和《四明山片区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规划报告》(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建设时间为2012~2016年,建设内容为新建水源工程4座,加固清淤扩容水源工程20座,新建改造输配水管路730公里,合并新建水厂5座、合并村级供水站34座。以上工程惠及70个行政村、受益人口近10万人,估算总投资1.3亿元。

二、创新思路,扎实推进农民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2012年以来,在上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余姚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为改善民生、改善农村饮水结构做出了重要的贡献。截止2016年,我市新建和改造供水站101座,解决了67个行政村9.23万人的供水保障能力不足问题,供水保证率普遍达到95%以上,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取得的可喜成绩。

(一)2012-2016年项目进展情况

2012年度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及8个乡镇街道24个行政村村,受益人口3.46万人,工程概算总投资373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约3300万元,新建或重建供水站20座,铺设引水、配水管道400多千米。2013年度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及9个乡镇街道26个项目村,受益人口2.7万人,工程概算总投资4913万元,实际完成投资约4500万元。2014年度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及9个乡镇街道17个行政村,受益人口2.25万人,工程总投资3078万元。2015年度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及4个乡镇街道10个行政村,受益人口1.5万人,工程总投资1159万元。2016年度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涉及9个乡镇街道21个行政村,受益人口1.25万人,工程总投资2659万元。我市经过五年建设,超额完成规划内行政村的建设内容。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1、规范建设程序,加大资金补助力度。

为确保工程建设的规范有序,市水利、财政、发改三局联合出台了《余姚市四明山片区供水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工程建设过程中应遵循的各项制度,明确了工程建设范围、资金补助额度及建设过程中的有关要求,有力地促进和保障了工程的建设。

工程建设管理上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四制”,此外还要求项目进站接受质量监督,明确质监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工程竣工执行项目验收制。饮水项目建成后,要求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总结、自验和审计,将工程投资、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在出具审计报告、质监合格报告、水质化验合格报告后,由市水利局会同财政局、发改局、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联合进行竣工验收。

项目建设市级补助资金(含上级)补助标准为山区按工程费用90%补助,平原按工程费用80%补助。工程财务管理上要求乡镇(街道)财政设立专帐,统一核算饮水项目资金,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原则和效益原则。

2、统一建设标准,严管工程质量

各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从项目招投标开始规范,落实各项建设项目基本程序,确保项目在阳光下操作。同时为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工程能够出形象出面貌,水利部门还帮助乡镇(街道)做了以下工作:

⑴对新建供水站统一建设标准。供水规模较大的站厂房要求三间,分别作为过滤房、消毒房和管理员办公用房;小站两间,分别用作过滤房和消毒房。同时为使厂房美观有特色,防止呆板单一,专门请建筑设计院进行了设计,使不同的厂房有不同的造型不同的风格。厂房要求有围墙与外界隔离,院内做好绿化,营造良好环境。

⑵为做好有关过滤消毒等设备的选型和采购,组织各乡镇水利站长去北京设备厂家考察。本轮建设用的设备在自动化程度和操作简便性上都有了提高,能够减轻管理员的工作负担,并且有效保障消毒程序依标合规。

⑶为保证PE管道的质量,水利局受乡镇委托组织了全市饮用水工程PE管道(包括配件)的集中招标,在保证管道质量同时节省了投资,2012-2016年中标的管道企业基本为国内知名品牌,从源头上保证供水管道质量。

⑷为使工程的建设方案更切合实际,水利部门帮助乡镇、街道在实施方案编制完成正式审查前会同设计单位、项目镇村负责人进行现场踏勘和方案讨论,提前将工作做实做细,尽量避免开工后方案再出现较大变更。

三、多措并举,大力提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后管护水平

我市原有供水站207个,通过本轮改造部分站点的撤并,目前有供水站196个,长效管理工作上,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1、建立管理网络。

市级:水利局设立“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配备3名人员,专职从事巡检查指导。

乡镇级:每一个有关乡镇、街道农办配备农民饮用水工程监督员,监督村级水站运行情况。

村级:落实185个水站专职管理员,供水人口在500人以内的小站两站配一名,500-1500人的水站配一名,1500人以上的站配两名。

2、落实管理经费。

我市供水站平均户籍人口670人(常住不到500人),水费收缴后也难以自负盈亏。经与财政局会商后按供水人数多少给予补助:28个创建浙江省标准化供水站的补助15000元/年,其余,供水人口500人以下的站补4500元/年,500-1500人的站补5500元/年,多于1500人的站若配备了两名管理员则补1.1万元/年,全年安排水站管理补助费90万元。同时安排考核奖励资金30万元开展“农村供水站规范化管理示范村”评选活动,每年以奖代补资金10—15万元。

对乡镇监督员工资也根据管理工作好坏实行以奖代补,11个乡镇、15人,每年以奖代补14-19万元。

3、落实管理考核办法。

2008年3月,我局与财政局联合下发《余姚市农民饮用水工程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由市农民饮用水管理办公室3位同志巡回检查、技术指导并考核,并把考核与补助挂钩。2011年,我局与财政局重新修订、印发了《余姚市农民饮用水长效管理绩效考评办法》。2016年上半年经我局起草由市政府印发出台了《余姚市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工作职责。

4、初步探索建立自动化巡查系统。

我市自2013年6月开始着手研究建立全市山区农民饮用水工程长效管理自动化巡查系统,目前项目已经进入到试点建设期,试点期共安装80套设备。项目实施后将做到实时人员考勤,实时在线监测水压和流量。

四、把握时机、狠抓农民饮用水工程建后管护水平

自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市把握契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成立了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实干班子,市政府常务会议对制定的《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进行了专题审议和批复,同时,针对《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又专门出台了《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围绕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持续、高效运行的目标,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责任和措施为核心,以建立工程标准化管理体系为基础,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按照先大后小、先易后难、先重要后一般的原则,分类、分批组织实施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项目;按照集约化、专业化、物业化管理的思路等工程管理模式,大力推行管养分离、社会购买服务等形式;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分级管理原则,组织完成列入年度计划的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统筹谋划,凝心聚力,强化协作,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确保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发挥实效。以全市开展水利工程标准化为依托,抓住标准化创建的有利时机,积极开展农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创建工作,“十三五”期间,我市需要实施农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的水利工程共有28处。

通过五年努力,全面提升我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水平,争取在全省处于领先地位。到“十三五”末确保所有农民饮用水工程标化管理合格率100%,实现“工程安全、环境优美、设施齐全、管理规范”的标准化目标。

(一)标准化创建主要做法

1、领导重视,强化落实职责分工协作。

由余姚市人民政府发文成立由余姚市发改局、财政局、国土局、市场管理局、卫生局、市编办、水利局、规划局和住建局等部门组成的市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分为综合组、业务组和专家组,积极对接省水科院,确定其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各单位坚持建管并重的原则,结合实际,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强化分工协作,密切配合,落实人员、经费、工作任务,确保标准化工作顺利推进。

2、注重实效,强化落实资金保障措施。

为进一步保障水利工程管理标准化顺利开展,项目资金由市水投公司及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财政共同承担筹措解决。同时,我市出台的《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2016-2020年)》、《余姚市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均明确了补助政策。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门联合制定的我省首个《水利工程标准化建设资金补助办法》已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了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结合标准化建设五年计划,各乡镇(街道)克服困难,进一步测算标准化管理必须的资金,也将标准化创建和运维资金列入乡镇街道财政预算,并预算到位,优先保证水利工程标准化创建资金的需求。

3、宣传引导,强化落实管理监督考核。

根据需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不同形式的标准化管理培训,确保将各类标准的内容和要求传递到每个管理单位、每个管理人员,全面提升管理能力。对照实施任务、时间节点,及时报送标准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动态信息,总结成功经验,坚持典型引路,抓好示范,通过有效方式进行专题报道和推广,加强舆论宣传工作。9月12日余姚日报头版头条报道我市标准化管理工作情况,9月27号余姚日报的水利专刊又进一步作专题报道。

将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纳入水利工作年度考核和“五水共治”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好验收关,逐项检查,逐项评分,不达标的必须整改落实,确保“做一个、成一个”。

(二)标准化创建成效分析

让农民饮水工程运行更加安全可靠,真正发挥效益,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通过五年努力,扭转了长期以来重建轻管的现象,加快建立较为完善的标准化管理体系和运行管理机制,巩固“五水共治”的成果,全面提升管理水平。一是完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体系。制定并完善农民饮用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制度,科学编制标准化管理“两册一表”(管理手册、操作手册、“事项-岗位-人员”对应表),引导和规范水利工程管理健康发展。二是明确管理主体,落实管护责任。理顺乡镇(街道)、村两级事权,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市直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各类管理责任主体,根据工程管理单位定岗标准,设置岗位并相应配备符合要求的管理人员。三是明晰工程产权,划定工程管理和保护范围。坚持政府为主导,对各类农民饮用水工程的数量、位置、产权归属、设施完好程度、管理形式、运行状况等逐一进行调查摸底、造册建档并划分类型。四是创新管护模式,积极推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抓紧出台《余姚市水利工程运维经费管理办法》和《余姚市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实施意见》,两个文件明确农民饮用水工程依标管理的具体要求,同事明确农民饮用水工程物业化实施范围及购买方式。切实推行管养分离,积极开展运行维护市场主体培育。五是推进信息化,实现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依托和整合我市现有水利工程管理信息资源,建立开发我市标准化运行管理平台。运行管理平台具有工程基本信息查询、管理目标责任确定、运维实时监控、安全隐患处置、教育培训制度落实和监督考核等全过程控制和网络化管理。实现“线上实时控制和线下实地检查”相结合的新时期工程管理新模式,确保各项管理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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