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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省农村水利网
湖北水利厅副厅长唐俊:在2018年全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2018年5月10日 湖北荆门市
  河北省水利厅     唐俊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8/5/17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学习贯彻习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水利系统抢抓春耕、紧张备汛的关键时期,我们召开全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推进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治水兴水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要求,总结交流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成绩,分析形势任务,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这次会议,大家参观并听取了荆门市三干渠灌区的建设、管理、改革工作情况,漳河灌区、仙桃泽口灌区和荆州沙港灌区也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加强灌区建设管理的经验做法,这些经验都十分宝贵,值得我们学习借鉴。农水处通报了2018年度项目建设进度情况和灌溉试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考评结果,希望进度滞后、考评结果不理想的地区和灌区再鼓干劲,迎头赶上。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真总结灌区建设管理的新成绩

近年来,全省各级水利部门积极抓抢国家大兴农田水利建设的重大历史机遇,持续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全面加强工程建设管理,深入开展灌区改革创新,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灌区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加速。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紧紧围绕服务现代农业,大力加强灌区骨干工程建设投资规模。截止目前,我省大中型灌区完成投资近百亿元,改造配套骨干渠系建筑物14428处(座),整治骨干渠道13682公里,建成了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大中型灌区工程配套率、完好率大幅提高,基本做到了安全运行、有效管用,为进一步提高粮食产能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灌区建设管理能力不断增强。积极推行“放管服”改革,精减审批程序,规范管理制度,强化过程监管,加强业务培训,建设管理效能明显增强。全面实行项目“四制”管理,“法人负责、监理控制、施工保证、政府监督”的保障机制得到落实。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推动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资金保障,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了资金合理利用和使用安全。省直漳河灌区、红安金檀灌区、荆州洈水灌区、荆门三干渠灌区、新洲倒东灌区建设管理规范,工程质量良好,验收进度领先。

三是灌区体制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持续推进水管单位体制机制改革,“定编定员”基本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逐步到位,全省32个灌区批复了43个水管单位,核定管理人员3702人,落实管护经费5891万元,较好地实现了灌区建设管理的正常运转。襄阳市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每年为市管灌区增加部门预算1500万元。积极推广“灌区管理单位+用水合作组织+用水户”管理模式,全省共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2291个,参与农户234万户,管理灌溉面积1420万亩。宜昌东风渠灌区、京山刘畈水库灌区激活改革内生动力,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在行业领先。持续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荆门三干渠灌区围绕“探索南方丰水地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验区”的目标定位,精心办点示范,位于全国一流方阵。襄阳引丹灌区稳步推进划界确权工作,科学合理划定灌区工程管理、保护范围。天门引汉灌区水费收取情况较好。荆门、仙桃等地将灌区渠道纳入河湖长制范围,有力加强了渠道管理。

四是灌溉用水综合效益明显提升。积极推行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和农业取水许可管理,稳步实施灌溉试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水资源利用效率效益、节水能力明显增强。大中型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改造前0.34提高到0.502,年节水能力新增9亿方,输水轮灌周期普遍缩短3~5天。累计新增(恢复)灌溉面积30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123万亩、新增粮食生产能力5亿公斤。在2011年、2017年严重干旱期间,我省大中型灌区充分发挥骨干工程作用,累计供水4亿方,灌溉面积1500万亩,为减少农业损失做出了重大贡献。

五是服务绿色发展功能充分彰显。荆州、仙桃等地通过实施河湖长制,一大批过去想解决而未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灌区水生态、水污染、水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灌区生态环境发生了可喜变化。江汉平原丰水地区灌区继续推广植生块护坡技术,集防洪护岸与恢复生态、改造环境于一体,既满足防洪护岸需要,又营造了良好生态环境。襄阳引丹、三道河灌区启动“百里生态丹渠”“绿满长渠”建设,将文化元素、地理特征和现代理念融入其中,构筑绿色生态旅游长廊。潜江兴隆等灌区在改造骨干工程的同时,将城镇需要与园林建设相结合,优化设计方式,科学调度水资源,提升了城市品味和居民生活品质。大中型灌区成功实现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发展。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灌区建设管理仍面临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灌区建设水平有待提高。有的项目前期设计深度不够,设计变更手续不及时,造成项目推进不快。有的项目法人履职不到位,管理水平低,对工程建设的进度、质量、安全监管不力。有的监理单位承揽工程积极,监督管理松懈,人员配备不足,没有很好地履职尽责。有的施工单位不按设计规程施工,有转包分包现象,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施工质量不符要求。有的地方配套资金不到位,信息化建设薄弱,竣工验收滞后。4月份,水利部对我省大型灌区2017年度部分项目进行了稽察,发现了很多问题,值得我们认真反思。

二是灌区管理手段有待加强。有的灌区工程没有开展划界确权,工程保护范围甚至工程设施被侵占,无法开展正常的工程养护。有的灌区工程没有建立管护标准和考核办法,渠堤破损不堪,渠道污染严重,工程形象不好。有的灌区建成后没有及时移交,管护主体不明确,管护责任不到位。有的灌区管理手段落后、技术力量匮乏、职工精神不佳。

三是灌区改革力度有待深化。有的灌区管理单位改革不彻底,定编定岗、管养分离、财政保障等遗留问题较多,连简单再生产都难以维持。有的灌区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认识不足,处于观望状态,主动研究不够,汇报争取不够,创新改革不够。有的灌区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发展不充分,群众参与程度不高。有的灌区单位形象面貌不好,职工待遇偏低,社会认同度不高,改革成效不明显。

分析原因,除了地方基础条件不一、历史遗留问题较多、建设管理任务较重等客观因素影响之外,我想还是主观原因居多。一是思想认识问题。有的地方没有把大中型灌区建设提高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全面建成小康、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片面的认为灌区工程不同于堤防、水库等其他水利工程,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出不了大事,存在“重建轻管”、“轻建轻管”思想。二是工作作风问题。目前,灌区大部分干部职工工作作风是好的,但也有少数人存在抱残守缺、得过且过的思想和因循守旧、畏首畏脚的心理。三是改革力度问题。随着改革步入深水区,难题越来越多、困难越来越大,越需要有克难攻坚、攻营拔寨的精神和气魄。但一些地方和同志习惯于走老路弹老调,不善于学习借鉴一些好的经验做法,遇到问题往往是两眼向上或绕道而行、束手无策,不愿、不敢直面困难和问题,缺乏啃硬骨头的决心和勇气。

二、准确把握灌区建设管理的新形势

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就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安排部署,要求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大家要认真分析形势,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大中型灌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是深刻领会中央省委战略决策的新部署。党的十九大报告把水利摆在九大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首位,把乡村振兴战略写入了新《党章》。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又一次重申了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思想,提出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等五个关系。中央、省委作出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既对我们提出了新任务、新要求,又赋予了我们新责任、新使命。加强灌区建设管理,特别是实施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事关乡村振兴战略,事关国家节水行动,事关粮食安全,事关绿色可持续发展,我们必须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的系列决策部署,把加强灌区建设管理作为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支撑,把补齐补强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短板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保障,把提高农业灌溉用水效率作为实现绿色发展、实施国家节水行动的生动实践,把推行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促进农业生产方式转变的新动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硬化工作措施,确保中央、省委的重要战略决策在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中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是充分认识灌区建设管理的新要求。今年年初,水利部印发了《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指导意见》和《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对农田水利建设特别是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和量化指标。2018年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喻为畅通农村发展的“毛细血管”,摆在了突出位置。年初召开的全省水利局长会议,明确了全省水利系统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任务是:以田间渠系配套为重点,集中连片搞好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加快建设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虽然我省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灌排体系不完善、信息化水平低、灌溉效率与效益不高、灌区服务能力较弱,与现代农业发展、节水型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依然存在。面对灌区建设管理存在的新问题和新要求,需要我们明确目标,坚定信心,勇于担当,知难而进,加快推进灌区建设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准确把握灌区建设管理的新机遇。就大型灌区而言,虽然我省大型灌区建设接近尾声,但国家发改委、水利部正在积极谋划启动大型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我认为,现代化改造就是要用现代化理念统领灌区建设,用现代化科技引领灌区发展,用先进技术、设备和工艺打造灌区工程,用现代管理制度和手段强化灌区管理。现代化改造将是大型灌区建设管理又一次难得的机遇。就中型灌区而言,资金投入严重不足、升级改造进展缓慢、发挥效益不充分的问题已越来越突出,并引起了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高度关注。就水价综合改革而言,习总书记提出了“节水优先”的治水思路,中央将实行国家节水行动写入了今年的一号文件,水利部把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全面深化农村水利改革的“牛鼻子”加以推进,这为我们开展水价改革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就行政机构改革而言,之前还有水利部被并入其他部门、农村水利被划入其他部门的声音,现在看来,水利部仍然存在,大中型灌区、大中型泵站和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管理职能依然保留在水利部,这充分说明了灌区工作是水利部门的重要工作,也是我们农村水利安身立命、大有作为的工作。

三、全力落实灌区建设管理的新任务

201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今年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的任务重、时间紧、标准高,各级水利部门要主动作为、埋头苦干,全力推动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提档升级。

(一)全面加强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

一要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紧扣“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当年投资当年完成90%以上”的年度目标,层层压实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要抓好施工组织,优化施工方案,配足建设力量,加强过程管理,狠抓节点控制。要加大资金管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鼓励社会资本投入。要高度重视数据上报,确保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要加强督导检查,充分发挥行业主管作用,加强专业指导、技术服务和协调督办,对进度滞后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办、挂牌督办、驻点督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要严把工程建设质量。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必须把质量管理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坚决防止重大质量事故发生。要规范项目法人的组建,充实行政及技术力量,研究制定施工细则、质量管理规定和工程验收标准。要明确参建各方的责任,完善责任公示,实行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推动参建各方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推广应用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创新技术在质量管理中的应用。要强化质量监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主动适应“放管服”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监管手段,加密质量督导和质量飞检,采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多种形式,严格责任追究,加大对不良企业的惩戒力度。

三要确保灌区安全生产。各地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总要求,切实担负起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政治责任,既要抓好在建灌区的源头管控、现场监管,又要不断探索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既要抓好日常安全生产,确保不出问题,又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加强应急管理,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四要规范工程验收管理。验收管理薄弱、竣工验收工作十分滞后是当前灌区建设管理工作的突出问题。去年,省水利厅对部分灌区项目验收工作“欠账”较多情况进行了通报,就加快验收工作作出了明确要求。各地要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验收工作计划,迅速抓好整改落实,确保今年年底前完成2015年以前年度项目验收准备工作。同时,也要抓紧抓好近两年项目的验收工作。要加强验收质量管理,坚决杜绝验收工作重形式、走过场。

五要及时开展绩效评价。要认真梳理、盘点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等基本资料,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绩效评估。要重点弄清规划投资和建设任务完成程度及匹配情况,灌区规划目标实现程度,形成全面客观的灌区自评估报告。要通过实施效果评估,总结发现问题,提出对策,在灌区现代化改造中有效解决。要全面加强灌溉试验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工作质量,做好资料报送工作。

(二)着力提升灌区工程管理水平

一要深化体制改革。要继续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以落实管理机构、人员编制、财政经费为重点,着力完善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要深化管理单位内部改革,合理设置岗位,制定考核标准,开展绩效评价,建立竞争上岗机制、优胜劣汰机制和绩效激励机制。要高度重视管理机构能力建设,加强基层段所环境改造,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要明晰管理责任。要借力河湖长制,将灌区工程纳入河湖长制范围,按照《湖北省水库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划定灌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各地要学习襄阳引丹灌区经验,结合工程建设、产权移交等环节,及时颁发产权证书,合理划界确权。要理顺管护体制,明确管护主体,明确政府、灌区专管机构、群管组织在灌区管理中的事权关系,畅通运行机制。要重视发挥村社集体、市场经营主体、农民用水户的作用,培育、鼓励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参与灌区管理,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的管理问题。

三要提升管理水平。要积极推行工程管护标准化,根据水利部《灌区工程管理考核标准》和设计方案建设标准,结合各灌区实际,制定灌区工程具体管护标准和考核制度,重点考核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工程面貌、工程性态和工程效益,促进灌区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各地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灌区工程管理年度自检和考核工作,力争有更多的灌区通过水利部管理考核验收。

四要创新管理手段。要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渠道,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土地流转、以林(水)养渠等方式参与灌区工程管护。要学习借鉴荆门三干渠经验,积极争取通过财政适当补助、水费计提以及工程产权所有者分摊等方式落实管护资金。要继续推行管养分离,探索社会化服务手段,在保障工程安全和公益性要求的前提下,鼓励通过承包、租赁、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队伍承担工程维修养护任务。要加强智慧灌区建设,树立像“管理基本农田一样管理灌区工程、像管理高速公路一样管理渠道”的理念,依托现有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加快智慧化升级改造,大幅提升灌区智慧化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提档升级。

(三)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一要坚定改革步伐。要明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内涵,“综合”体现在措施综合,即通过工程节水、管理节水、价格节水、技术节水,加上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综合运用,达到协同推进的目的,还体现在部门综合,即坚持政府主导,发改部门、物价部门、水利部门、财政部门、农业部门综合发力,合力推动。要根据已制定的2018年度实施计划,把大中型灌区作为本地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突破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进一步细化年度目标任务,通过建台账、列清单,把改革任务落实到灌区、落实到具体工程中。

二要强化督导考核。省里已印发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办法,市级水利部门要按照这个办法,结合实际,制定考评细则,加强对所辖灌区的改革督导、考评工作。省厅也将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各类资金分配挂钩,与农田水利项目建设挂钩,充分调动各地抓好改革的积极性,促进改革任务如期完成。

三要坚持改革创新。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特别是正在建设的大中型灌区和高效节水项目区要同步完成水价改革任务,确保新建工程在水价改革上不形成新的历史欠账,实现以项目建设促水价改革,以水价改革促项目管理的良性互动。要学习借鉴荆门、当阳的改革经验,因地制宜开展改革工作,尽量减少改革环节,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改革的可操作性;要调动乡、村和用水协会等组织推进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和强大合力。

(四)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

一要加强党建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增强“四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中央决定不打折扣、不搞变通。要坚持把党建工作与灌区建设管理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要强化作风建设。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的重要批示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注重调查研究,围绕灌区建设管理重点难点工作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摸清情况、找准问题、精准施策。要牢固树立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饱满的工作激情和旺盛的革命斗志,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攻坚克难,敢于监督整改,敢于问责追究。

三要防范廉政风险。灌区建设与管理涉及方方面面,廉政风险多,腐败风险大。我们一定要心存敬畏,心怀戒尺,坚持高标准和守底线相统一,认真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四讲四有”,坚持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纪律监督,用制度和自我约束铲除腐败滋生的条件,确保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

同志们,这次会议既是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工作的总结会、现场会,又是一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的动员会、部署会。让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加有力有效的工作措施、更加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奋力推进大中型灌区建设管理再上新台阶,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省交出新答卷、实现新作为。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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