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市县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大纲的通知 吉水农水联〔2018〕31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监局)、财政局、农委(农业局): 按照国家和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指导全省做好改革实施方案编制,现将《吉林省市县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大纲(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指导大纲认真研究谋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编制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好基础。 附件:吉林省市县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大纲(试行)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
吉水农水联〔2018〕311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及各县(市)水利(水务)局、物价局(发展改革委、局,价监局)、财政局、农委(农业局):
按照国家和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要求和部署,为指导全省做好改革实施方案编制,现将《吉林省市县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大纲(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参照指导大纲认真研究谋划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编制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打好基础。
附件:吉林省市县级(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指导大纲(试行)
吉林省水利厅
吉林省物价局
吉林省财政厅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