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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五种建管模式
来源:河南省水利厅网站——农村水利子网
    编辑:管理员 归档时间:2018/6/25    

2014年以来,我省12个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县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初步建立了多元化的农田水利设施建管模式,形成了一批产权明晰、管理规范、运行良好的示范工程,我省改革试点的做法得到了水利部的充分肯定。

(一)济源市“以奖代补”、“先建后补”建管模式

济源市在“民办公助”的基础上,探索并推出了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政策,实行“两先两后四自主”的建管机制。

1.先改后建。对规划实施的各类小型水利工程,先开展以落管理责任为核心的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权属、管理方式、建设主体后,再开展工作。

2.先建后补。采取“先建设、再验收、后补助”的办法,将中央、省补助资金及市配套资金主要用于补助工程建设材料费、工程设备费、施工机械费、施工机械作业费。

3.自主申报。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均由农民用水户协会、或农民联户等实施主体自愿进行书面申请,村两委和镇(街道)初审上报,市水利部门审查同意后批复实施方案。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将“要我干”真正意义地转变成“我要干”,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4.自主实施。实施主体按照水利部门的批复和技术要求,自主组织建设,对项目建设占地,青苗补偿等实行“相互找补、自求平衡”,尽量降低工程成本,对投资筹资等实行“换工护助,亲邻相帮”保障工程建设投入。对于村组集体,农民用水户协会等申报的项目,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确定施工队伍进行实施。

5.自主监管。在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建设过程中,各项目村建立项目实施、理财、监督小组,对农户自建的的项目实行自我监督。

6.自主管护。工程完工后,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由镇(街道)人民政府分类确权发证,用水户协会、农户等实施主体对工程进行自主管理,自主维护。确保工程产权明晰,管护到位,永续利用。

济源市近两年在先建后补方面投入资金3240万元,建设了65项工程,拉动了社会资金2534万元;在以奖代补方面投入171万元,对25项工程进行了奖补,撬动民间资本846.8万元。同时,市财政每年列支200万元,设立了农田水利设施专项管护基金,因地制宜推行用水户协会管护、“以奖代补+公司管护”、“先建后补+协会管护”和竞争承包管护等模式,建立了长效运行的管护机制。

(二)内乡县“公司+协会”建管模式

内乡县打磨岗灌区是采用自压管道输水的中型灌区,根据灌区管理的实际情况,初步建立了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主导,打磨岗水库灌区管理局+农民用水者协会的管理模式,灌区管理独立经营,单独核算,实行水费、票据、管护体系“三统一”管理,破解了灌区水费征缴和工程管护难题,初步形成了灌区管理的长效机制。

1. 建立协会。以受益村为单位建立协会,由灌区管理局向民政部门申报,民政部门审核后,依法注册办证。目前,灌区范围内已成立32个协会,发展会员单位12000余个。

2. 核定水价。分别测算出灌溉用水、人畜饮水和企业用水的供水成本,报县物价局批复后执行,核定灌溉用水每方0.4元、人畜饮水每方2元、企业用水每方0.9元。

3. 水费使用。灌区内支管、斗管的闸阀房全部安装水表,计量收费。协会对准用水农户收取水费,将所收水费交灌区管理局,灌区管理局上交给水投公司,水投公司到税务部门照章纳税后,提取10%的大修基金,90%返还灌区管理局,灌区管理局自留70%用于干支管网的维护,30%返还协会,用于协会管水人员的误工补贴、田间管网的维护以及移动管网的购置等。

4. 建章立制。制定了《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用水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工程管理制度》、《会员公约》等规章制度,明确灌区管理局负责干支管道管护维修、水量分配调度、协会间用水矛盾协调;用水者协会负责闸阀房以下农管等末级管网管护维修,职责明确,制度健全。

5. 自动化建设。灌区初步建成自动化监控系统:一是视频监控系统,检测灌区的安全运行情况;二是气象检测系统,检测温度、风速风向、降雨量等情况;三是墒情测报系统,适时掌握农作物土壤含水情况,适时灌溉;四是管网检测系统,检测灌区管网运行情况,适时掌握管道压力、瞬时流量和累计流量;五是灌溉控制系统,实现远程操作。有效降低了管理成本,提升了灌区现代化管理水平。

打磨岗灌区是采用自压管道输水的中型灌区,利用高喷、微喷节水型灌溉模式,亩次灌溉约30方,与漫灌亩次200方相比,节水效果明显,具有节水、节地、节时、省钱“三节一省”的优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逐步显现。

(三)商丘市睢阳区农民用水协会管护模式

本着“谁所有、谁管护、谁受益、谁筹集”的改革导向,确立了“群众自愿、群众受益、群众筹集、群众管护、因地制宜、一村一品、一会一策,区乡扶持”的管护模式,睢阳区全区所有行政村全部成立了“农民用水协会”,协会总数达322个,并全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成为了新时期合法的农民用水合作组织。

1.会费征收因村而宜。毛堌堆镇前张楼村、白腊园村等协会,浇地前核算工料成本和管理费,收齐后再统一浇地。临河店乡杨楼村,群众入会之初按每亩20元征收维护基金,浇地时再按实际成本收费,多退少补。

2.会费收支账务公开。每个协会建立专帐,会费征收、使用情况实行帐务公开,每年至少公布一次,接受会员监督。

3.工程运行会员作主。采取协会统一施浇和会员申请自浇相结合的方法。旱情发生时,协会及时征询会员意见,有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浇地的,由协会统一组织进行施浇。个别特种种植需求须独自浇水时,由会员提出申请,自行负担浇地成本,并保证设施完好,散户浇地损坏设施的自行负责维修。

4.维修费用区别对待。人为损坏的,协会组织修复,损毁人承担相关成本费用;自然磨损损坏的,从会费中列支。

5.协会管理实行奖惩。区财政拿出80万元奖补资金用于奖励较好的农民用水协会。对于考核结果为“优良”的档次的,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奖励资金8万元,并在项目申报上优先安排;对于考评结果为“合格”档次的,及时提出优化完善意见;对于考评结果为“不合格”档次的,严厉提出改进补正措施,在项目申报上不予考虑。

(四)许昌市集中联片项目区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模式

为管好用好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许昌市建立了市级管理中心,成立了2个县级管理办公室,完善了10个乡级水利站,组建了197个村级用水户协会,选聘2027位井长,初步形成了市级中心负责技术指导,县级办公室负责监督管理,乡级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村级协会负责灌排工程管护,井长负责机电井日常管护的5级管理组织。县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包干资金用于5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园区的管护。依据示范区办公室和县创建办年终检查结果,财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将管护经费拨付到各乡镇。

一是成立用水户协会和选聘井长。以行政村为单位成立农民用水户协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全部移交给农民用水户协会。由该村农民用水户协会负责本村节水灌溉工程的维修养护及日常管理。以生产小组为单位,选聘1位井长,负责本小组机井工程的日常管理,保管节水灌溉设施和物资。

二是择优确定维修管护公司。乡镇人民政府选择三家有资质能力的管护公司,采取政府采购的方式由专家评委通过服务报价、公司信誉和实力来进行评比,评选出群众口碑好、实力强的公司,来承担本乡镇节水灌溉园区内灌溉设备的日常维修。

三是理顺项目维修申报程序。井长负责将本组的机井、水泵等灌溉设施需要维修养护的计划上报本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由村农民用水户协会统一上报乡镇水利站。乡镇水利站接到各农民用户协会的维修养护计划后,及时将维修养护计划转交给养护公司,由养护公司派技术人员进行维修。

四是规范维修资金结算程序。维修工作完成后经井长、协会会长签字确认,协会每月汇总上报乡镇水利站,由水利站参照每季度《许昌市工程造价信息》,同时结合《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定额》确定人工工资及维修材料费价格,按季度与养护公司进行结算。

(五)兰考县农田水利设施管护引入商业保险模式

兰考县通过购买农田水利设施商业险,实现在农田水利设施因灾害事故发生损坏、损毁或被盗等情况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赔偿,赔偿金用于农田水利设备设施的维修和重建,避免和减少农户经济损失的目的。

一是明确农田水利设施保险实施流程。成立乡级用水合作组织;完成农田水利设施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包括产权名称、产权人、产权证编号、定位坐标、资产价值、建成投用年份和相关图片;保险公司制定农田水利设施保险方案,与用水合作组织商讨保险条款,协商一致后签定保险协约,计算应缴纳保费额;投保标的物出险报损后,保险公司察验并公估损失额后协商赔付。

二是选定保险险种。分为三种:一是财产综合险,除人为破坏外造成的农田水利设备设施的损坏进行赔偿。二是盗抢险,是对发生丢失的农田水利设备设施进行赔偿。三是机器损坏险,是对使用中的农田水利设备由于电气原因造成的损坏进行赔偿。

三是明确承保对象。具体分为四类:一是水源工程,包括灌溉机电井、小型塘坝、小型堰闸、小型泵站、雨水积蓄利用工程,以及主要承担农业灌溉的小型水库、小型水闸等工程。二是渠系工程,包括灌区末级渠系工程及配套建筑物、田间输水管道、量测水设施。三是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包括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微灌设施。四是其它工程,包括田间生产桥,承担灌溉、排涝功能的农村河道、沟渠及配套建筑物。

四是确定投保费率。财产综合险投保费率根据不同区域的洪涝灾害频率大体确定为参保财产评估价值的千分之6-9.5,盗抢险为千分之2,机损险为千分之4。

五是议定理赔起点。经第三方公估机构公估损失价值达到500元或损失价值超过10%,二者以高者为准。变压器免赔损失的20%为起点。

六是确定赔付标准。保期内累计封顶赔付限额为每张(1个乡)保单保额的70%。如果发生区域性灾害事故,一次性总体损失超过10%时,按实际损失额赔付。

七是实现保险模式的三项功能。在灾害事故发生时,按实际损失金额给予补偿,从而使农田水利设备设施继续正常使用,避免和减少农户损失的经济补偿功能;保险通过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帮助个人或机构减少经济危害的防灾防损功能;公司给遭灾受损的投保人补偿经济损失,保证社会生产的正常进行和人民生活的安定的转移风险功能。

2016年,兰考县与太平洋财险等五家保险公司组成的共保体,签署了《兰考县农田水利设施保险项目战略框架协议》,两个乡镇的农民用水协会代表与五家保险公司共保体签订了《农田水利设施保险协议》,谷营镇农田水利设施商业保险保单2016年10月正式生效,东坝头乡农田水利设施商业保险保单2017年6月正式生效。2017年2月3日,谷营镇农民用水户协会第一次向保险公司报损,保险公司经察验损失后,协会按保险协议顺利获得理赔1.8万元。12月,西平县宋集乡和二郎乡农田水利设施商业保险保单正式生效。农田水利设施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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