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的通知 浙水科[2018]10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提高验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我厅组织对《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浙水科〔2017〕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工程,管理单位应仔细对照修订后的《办法》,做好有关管理事项的补充完善工作。各地在使用《办法》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水利厅科标处,胡天瀚; 电 话:0571-87811914; 邮 箱:huth@zjwater.gov.cn。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8月29日
浙水科[2018]10号
各市、县(市、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工作,提高验收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提升标准化创建质量,我厅组织对《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浙水科〔2017〕5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对于已通过验收的工程,管理单位应仔细对照修订后的《办法》,做好有关管理事项的补充完善工作。各地在使用《办法》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联系人:省水利厅科标处,胡天瀚;
电 话:0571-87811914;
邮 箱:huth@zjwater.gov.cn。
附件: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
浙江省水利厅
2018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