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利厅:你厅《关于申请将南阳市列为国家级节水灌溉示范市的请示》(豫水农字[1999]23号)文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南阳市列为全国节水型井灌区建设示范市。请你厅与南阳市人民政府密切配合,认真抓好示范市的建设工作。
二、示范市所需建设资金以地方自筹和农民投入为主,国家扶持为辅。要充分调动当地群众建设节水型井灌工程的积极性,鼓励群众投资投劳。省市、县要在资金、政策等方面予以倾斜,落实好配套资金。我部将在节水灌溉和节水型井灌区建设贴息贷款的安排上予以扶持。
三、节水型井灌区建设要贯彻以水定井、统一规划、合理开发、严格管理的原则。请你厅与南阳市人民政府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在认真核查地下水资源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切实可行的节水型井灌区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搞好工程建设。并在建设井灌区的同时,科学的选择节水灌溉模式,积极推广喷灌、滴灌、管道输水等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与方法。将井灌发展与节水工程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设高标准节水型井灌区,达到节水增产的目的。
四、省市、县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对示范市工程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从规划、设计、施工、物资供应等方面提供一条龙服务。对已建工程要加强管理,制订措施,加快小型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体制改革和水费改革步伐,建立良性运行新机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
请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我部。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三日